很多時候,人到晚年,要是老人身邊缺少老伴兒的陪伴,那麼這樣的老人無疑是最為可憐的,畢竟「少來夫妻老來伴」這句話,能夠流傳至今,也是有一定的道理的。
那麼在這種情況下,我們有的老人就想給自己找了老伴兒,可是我們有的子女就會持反對的意見,子女之所以要反對,除了其他方面的原因以外,最主要的原因,恐怕就是擔心老人找老伴兒後,無形之中會給自己增加一些額外的養老負擔罷了。
但是我們有的老人,他們明明是有獨立住房還有退休金,可以說是各項經濟條件都不錯,但是在他們再婚找老伴兒的問題上面,我們的子女依然是持反對的意見,那麼這個中間到底有著什麼樣的隱情呢?
郭大爺今年已經72歲了,他有一個兒子和一個女兒,女兒已經遠嫁國外,離自己最近的兒子,也和自己分開住了,好在郭大爺身邊還有70歲老伴兒,就這麼一直的陪伴著他。
郭大爺現在的條件還是不錯的,他有兩套獨立的住房,一小套電梯房他和老伴兒住,一大套普通住房他出租給別人住,而且他現在每個月還有8000塊錢的退休金,說郭大爺現在衣食無憂、生活安逸等一點都不為過。
原本郭大爺還想著,就此這麼安逸的度過自己的晚年生活,也挺好的,可是好景不長,郭大爺的老伴兒就在上個月去世了,失去老伴兒的痛苦和滋味,相信只有經歷過的人,才能真正的體會到。
最開始的時候,郭大爺還沒有什麼感覺,可是隨著時間的慢慢流逝,尤其是他看見別的老人都是出雙入對的,他的心裡就越發的感覺到空虛寂寞冷,這個時候的他,就想給自己找個老伴兒。
一直以來,郭大爺和兒子的關係還是處的很不錯的,於是他就找到的了兒子,希望得到兒子的幫助和支持,誰知道兒子一聽之後,就連連搖頭表示反對。
郭大爺當時就有點蒙圈了,他說:「我有2套房還有8000退休金,憑什麼不讓找老伴兒」?兒子沉默了一會就說:「3個原因」。
老人有2套房還有8000退休金,可是兒子為什麼就不同意他找老伴兒呢?
很多時候,我們經常說,幹什麼事情就都需要有個好身體,沒有一個好身體,你別說為了生活去努力打拼了,你就算什麼也不幹,就只是躺在那裡享受生活,恐怕那也是一個「奢侈」的想法,那麼老年人再婚找老伴兒,同樣也是如此。
兒子說:「你今年已經72歲了,咱們暫且不說你的年齡大小,主要的就是你的身體非常的差,你不僅有各種慢性疾病的困擾,而且還有好幾種特別嚴重的疾病,幾個月就要去醫院檢查一遍」。
兒子直言:你目前這種,在身體健康不允許的情況下,再婚找老伴兒,不僅僅就只是對別人不負責任,同時也是對你的不負責任,與其這樣的話,你就一個人安安穩穩的度過自己的餘生,不也是挺好的嗎?
人老了,各項經濟條件不錯,甚至於老人還有退休金等,那固然是好處多多,可是我們有的老人也許是勤儉節約慣了,或者是老人處於其他方面的考慮,他就是捨不得花錢,那麼就算你的條件再好,可是又有什麼用呢?
兒子說:「我媽跟著你,就沒有享受過什麼清福,一年到頭來,你都捨不得買幾件新衣服給她,吃的也不好,更不要提去哪裡旅遊了,你真的就是太摳門和太小氣了」。
兒子認為:就算你的經濟條件很好,可是你不僅自己捨不得花,還不願意給別人花,那麼別人跟你圖什麼呢?就只是圖給你當一個「免費保姆」嗎?現在這個社會多現實啊,我要是同意你找老伴兒,豈不是讓你去自討沒趣嗎?
一直以來,我們很多老人就都覺得,找個老伴兒是特別容易的事情,確確實實現在老人找個老伴兒也不算太複雜,可是複雜的就是,如果說我們的老人先去世了,那麼餘下的這個老伴兒,到底應該如何正確的安排?這才是我們最需要考慮和解決的事情。
兒子說:「別人給你當老伴兒,進來是很容易,可是到時間如何的出去?,就絕不是你想像的那麼簡單了,人都有私心,就算你籤有協議,到時間真的就能實行下去嗎」?
兒子坦言:你終歸有老去的那麼一天,那麼剩下的這個老伴兒,到底又該如何的安排呢?如果說到時間,因為此事,我還要跟她就這麼一直的糾纏不清的話,我的時間和精力等,真的就是「消耗不起」啊,你有沒有替我仔細的考慮過呢?
當郭大爺的兒子說完這3個原因以後,郭大爺就仔細的想了很久,也考慮了好幾個晚上,最後他也覺得兒子說的也很有道理,就同意了兒子的建議,現在郭大爺一個人獨處的日子,過得也算是幸福。
作為老人的要清楚:人到晚年,老人處於一種單身狀態確實可憐,那麼老人想要找個老伴兒,我們也能理解,只是在這個過程中,我們的老人就一定要從自己的實際情況出發,不能人云亦云,或許別的老人找老伴兒就是一種幸福,而我們找老伴兒就很有可能會是一種「痛苦」。
作為子女的要明白:老人要找老伴兒,我們是應該要多支持和多幫助,可是我們更多時候,還是要多替老人分析和考慮一下,儘可能的把自己的眼光放得長遠一點,這樣不僅僅就只是對老人負責,也是對我們自己的負責。
所以說:人到晚年,單身老人想要找老伴兒,就一定要有一個清醒的認識和智慧的頭腦,能找老伴兒的情況下,我們就要努力的去尋求自己的幸福,如果說我們真的不適合找老伴兒的話,那麼一個人的獨處生活,也未嘗不是一個很好的選擇,那麼你覺得是不是這個道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