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終歲末,
同事朋友同學聚餐也要多起來了,
小編提醒
聚會莫貪杯、感情深不需要一口悶,
飲酒要注意分寸,不能讓人過度飲酒,
否則將承擔法律後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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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們身邊
喝酒「鬧」出人命的案例多有發生
紹興一男子在同學聚餐飲酒後
發生車禍後死亡
家人要求27名聚餐者承擔賠償責任
近日,紹興法院依法判決
27名聚餐者賠償擔責,一起來看~
▽
紹興的張某根,參加一年一度初中同學聚會,因氣氛熱鬧多喝了些白酒,當日20時許獨自駕車回家。
21時14分許,發生車禍經搶救無效於當日死亡。
經公安交警部門調查張某根系醉酒後駕駛負事故全部責任但,事情還沒完……
事情發生在2020年2月20日晚,事發後,張某根的家屬起訴當日參與同學會聚餐的沈某等27人,認為聚會的共同組織、參與者,均未盡到共同飲酒人負有合理的安全注意義務和相應的照顧、保護等特定義務,應當對張某根的死亡承擔賠償責任。
但張某根的初中同學辯稱:「吃飯的時候並未勸酒,期間只張一人喝了白酒,開席之前大家都互相提醒,開車不能喝酒,事後大家也紛紛送上人情關懷金,這個賠償責任我們不擔!」
法院經審理認為 :親朋好友之間聚餐飲酒本是一種情誼行為,每個飲酒者對自己的生命安全負有最高注意義務,同時各共同飲酒、聚餐者應對其他同飲者負有善意提醒、勸誡、照顧和幫助等安全注意義務,而同桌聚餐者的義務更應高於其他共同聚餐者。本案中,張某根與沈某等共28人聚餐,其中六人與張某根同桌,在張某根已達嚴重醉酒程度時,聚餐者放任其獨自離開,於情於理對意外發生存在一定過錯。
綜合考慮張某根的死亡原因及共同聚餐者的過錯程度,最終,法院酌情判決被告沈某等六名同桌聚餐者每人承擔5250元的賠償責任,其餘二十一名共同聚餐者每人承擔3150元的賠償責任。
對於相關案例,浙江紹興中院法官表示,飲酒人處於醉酒的危險狀態時,其他共飲人負有一定的注意義務。這種義務不僅是道德義務,也是法定義務。在共同飲酒引發醉酒死亡案件中的「注意義務」主要存在兩個階段:
共飲時:宴請組織者負有提醒在場人適量喝酒的義務,其他共飲者亦不能強行勸酒、罰酒,還應當特別注意觀察是否有人出現醉酒或其他身體不適狀況。
共飲後:共飲人負有對過量飲酒者的救助義務,如勸阻酒駕、聯繫家屬、送醫就診、安全護送等,若共飲人在飲酒時有強勸、逼迫、許諾等不當行為的,將負有更嚴苛的救助義務。若飲酒人系自身原因醉酒的,共飲人僅在具有重大過失時才承擔責任。
在審理中,法院對於已盡注意義務的共飲人,一般不判定承擔賠償責任;若經查明共飲人存在一定過失,未盡注意義務的,也將酌情判決承擔責任。
這起「喝出來」的人命官司
值得每個人警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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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似案例真有不少
▼
雖然目前我國法律沒有
禁止公民尤其是成年公民飲酒的規定
法律也不禁止多人共飲
共同參與飲酒的朋友
一般不承擔民事賠償責任
但如果有下列4種勸酒行為
還是需要承擔法律責任的
強迫性喝酒
有種朋友就是:
沒有什麼不是喝酒不能解決的
經常說:不喝不夠朋友這些話
讓對方喝酒或對方已喝醉
意識不清或者沒有自制力情況下
仍勸喝酒!!
熟知對方不可喝酒仍勸喝
熟知對方身體狀況不可碰酒,
仍勸其喝酒 以致誘發疾病。
沒把已醉者安全護送
喝酒者已失去或將失去自控能力
神志不清或者無法支配自身情況下
酒友沒有將其送至醫院或安全送回家中
酒後駕車未勸阻以致於發生損害
親友相聚難免飲酒
但飲酒勸酒喝酒要講酒風講酒德
酒桌把他人灌醉致人死亡者
也要承擔法律責任
醫生:這5種人最好別喝酒!
除了要拒絕勸酒,為了自己的健康,以下5種人在飯局上最好也別喝酒!
01
肝不好的人
喝酒則會導致酒精在肝臟中累積,使肝細胞受到損傷,並且可能會進一步失去解毒能力,從而加重病情。患有肝病的患者如果還繼續飲酒,會導致慢性酒精中毒和肝硬化。同時,酒精會抑制胃蛋白酶的產生,降低人體對蛋白質的吸收,影響消化,並且會產生疲乏無力、消化不良、貧血等症狀。
02
腎不好的人
酒精同樣會損害腎臟,如果正常人問題還不是很大,但對腎炎患者或慢性腎功能不全的患者來講,是疾病康復的最大阻礙。如果是糖尿病並發腎病更要遠離酒類。
03
酒精過敏的人
酒精過敏症其實是身體內缺少乙醛轉化酶,導致一種外在皮膚過敏症狀的反應。酒精,也就是乙醇,在體內轉化到乙醛以後,因為體內缺少乙醛轉化酶,不能再轉化為乙酸排到體外,從而造成乙醛中毒,人就會表現為各種酒精過敏的症狀。酒精過敏者,一旦接觸到酒精這一過敏原,就會出現各種酒精過敏症狀。
04
有心臟病或高血壓的人
酒精會影響人體的血壓,同時還會間接引起腎素等血管收縮物的釋放。除此之外,長期大量飲酒也會造成心肌細胞損害,使心臟擴大而發展為心肌病。在飲酒造成高血壓的併發症當中,腦血管疾病是最常見的,臨床上可見因大量喝酒引起冠心病心絞痛的發作、急性心梗、腦出血,甚至猝死。
05
正在服用某些藥的人
最危險的是服用頭孢類和甲硝唑後喝酒,無論是口服或者打針,都可能跟酒精發生「雙硫侖樣反應」,這種反應跟喝醉酒的反應相似,面色潮紅、心跳加速、噁心嘔吐、視物不清、嚴重的可能休克等,有生命危險。
可能與酒精發生相互作用的包括下面這些常見的藥:
1. 首先是抗生素類藥物,包括頭孢菌素類,(如頭孢哌酮、先鋒V號(頭孢唑林)、先鋒 VI 號(頭孢拉定)、先鋒 IV 號(頭孢氨苄)、頭孢克洛等)、甲硝唑、替硝唑、奧硝唑、氯黴素、酮康唑、磺胺類等。
2. 抗過敏藥物,如馬來酸氯苯那敏(又叫撲爾敏)、氯雷他定等。這些藥物可以使服藥者嗜睡、頭暈,也有可能引起血壓下降。
3. 解熱鎮痛類藥物,如布洛芬、美洛昔康等藥物。該類藥物本身對胃有刺激,如果服藥期間再喝酒,不僅加重肝臟解毒的負擔,也可能導致胃出血。
4. 擴張心腦血管病的藥,如硝酸異山梨酯(消心痛)等與酒同服可以導致血管迅速擴張,頭痛增加,胃腸不適等,嚴重者甚至危及生命。
5. 降糖藥,如格列齊特等。酒會刺激胰腺β細胞,使胰島素分泌增加,容易出現頭暈、心慌等低血糖反應。
6. 精神病患者用藥,如氯丙嗪等,酒會使這類藥物的鎮靜作用加強,而導致共濟失調等。
吸取教訓!
避免悲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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