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採訪過很多離婚女性,她們離婚後的生活並沒有大家想像的「不要太愜意」,當然,經濟獨立,事業有成的女人確實活得很滋潤。
普通的女人,離婚後想過得恣意瀟灑還是挺難的,大多數要忙於生計,尤其是撫養孩子的,恨不得把自己劈成兩半,一半工作,一半陪孩子。
要不都說搞婚外情的人純粹是太清閒了,精力多得無處安放,看看那些自立自強的單身媽媽,才三十多歲,有的感情空窗期已經長達四五年!
既然離婚後的生活如此艱難,那假設前夫來求複合,要不要重新在一起呢?
極少數人表示,如果離婚時的問題解決了,可以考慮復婚,大多數人很乾脆地選擇了「不要」,我挑了兩個態度決絕的案例,看看是什麼樣的婚姻把女人傷得寧可苦死累死,也不願回頭。
離開前夫家時,小君一手拉著行李箱,一手牽著4歲的女兒,身上只有當初結婚時父母給的兩萬塊「壓箱錢」,房產、車子、嫁妝什麼的都留下了,前夫家卻沒有一個人出來送送她們娘倆。
小君娘家有哥哥嫂子,離婚後不方便回去常住,只能租一間廉價簡陋的小公寓,作為她和女兒安身的新家,而後一邊打工一邊照顧孩子,這種生活一過就是五年,女兒已經上小學四年級了。
小君說:「離婚後前夫四處找我,多次去我娘家求復婚,前公公婆婆還特意向我爸媽道歉,我娘家人私下也勸我為了孩子原諒前夫。我離婚就是為了保護孩子,怎麼可能復婚?」
小君離婚的主要原因是家暴,前夫脾氣暴躁,酒後發起狠來連父母都打,他父母也很奇葩,在外面開口閉口都是兒子,孝順,心善,不亂花錢……把他吹得天下無雙,關起門來倆人都躲著兒子。
小君嫁過去的頭一年還算消停,第二年懷孕之後,前夫的本性開始顯露,先是在飯桌上為丁點小事,當著她的面打了他爸一個耳光,小君嚇得筷子都掉了,而他爸默默承受的樣子更是讓她目瞪口呆,後來又因為他媽要去女兒家住幾天,惹火了他,直接揮拳把他媽打趴下了,小君因此受驚,差點流產了。
這對父母見兒子不打小君,就拿她當擋箭牌,什麼事都往她身上推,開始確實有效,家裡倒也太平了兩年。小君以為前夫轉性子了,沒想到拳頭還是落到了她身上。
他在外面喝了酒,回來對小君說要把家裡的錢拿去放高利貸,小君知道他以前靠這個賺了不少錢,但現在結婚有孩子了,就該幹點正事。還沒等她說不同意,就被打了。
那是小君第一次挨打,她三天沒下床,前夫跪在床前懺悔,求她原諒,也聽她的不放高利貸了。小君沒敢驚動娘家人,默默原諒了。
可是,自那次之後,前夫就管不住自己了,先是半年打一次,後來兩三個月打一次,最後一次打完她,還把嚇得哇哇大哭的女兒從屋裡直接扔到院子裡去了,他的父母就在一邊麻木地看著……
小君說:「這幾年我們娘倆看起來過得清苦,其實很舒坦,我不用擔驚受怕,女兒也無憂無慮,別說復婚,再婚我都不考慮,看見男人我都想繞路,尤其脾氣大的,我是真怕了!」
崔姐兼了兩份工作,一份是銀行裡的保潔員,一份是給某夫妻做鐘點工,接他們家孩子放學,並做晚飯。前一份工作崔姐做了10年,後一份做了7年,兩份加起來不比小白領賺的少。
崔姐有一套五十多平米的老舊二居室,是離婚時買的,她的家雖然跟豪華氣派不沾邊,但是布置得非常溫馨,而且很乾淨整潔。
前夫這兩年三番五次找崔姐,請求她復婚回家,都被崔姐毫不猶豫地拒絕了。
崔姐說:「就算孤獨終老,我也絕不復婚!想請我回去當免費的保姆,沒門!」
崔姐當年屬於高嫁,前夫的家境很好,算得上有錢有勢,崔姐娘家窮,父親因公受傷,胳膊落下了殘疾,母親在市場裡賣菜。那時,崔姐剛剛20歲,出落得十分秀麗,前夫逛市場偶遇了她,一見鍾情,隨即展開了熱烈地追求。
能遇到這樣一個男人,嫁進這樣一個家庭,是很多女人的夢想,崔姐也以為自己走了好運,交往不到一年,就歡天喜地結婚了。
進了前夫的家門,她才知道現實和夢想有很大差異。一年只能回兩次娘家,娘家的任何人來串門都要事先打招呼,這是他家的規矩,而且從女兒出生後,前夫就再也沒有踏足崔姐娘家。
崔姐不被尊重到什麼程度呢?家務瑣事全都甩給她,忙死累死,一家人還都用看廢物的眼神看她,毫不掩飾隨時要她下崗的態度,前公公婆婆甚至鼓勵兒子離婚,因為崔姐的肚子不爭氣,生的是丫頭,他們想要個孫子。
女兒剛斷奶,這一家人就逼崔姐生二胎,好不容易懷上了,熬過了孕吐,已經能聽到胎心了,非要帶崔姐去做B超,檢查出是女孩,立即把她留在醫院做了流產手術。
一家人都把生不出兒子的罪過怪在崔姐頭上,恨不得立即把她掃地出門,換一個會生兒子的女人進來。前夫幾乎是明目張胆的在外面尋花問柳,養小三小四。只是,不知道為什麼,外面的女人一個也沒能懷上。
在這樣一個富裕的家庭裡生活,按說應該顯得年輕才對,崔姐恰恰相反,三十多歲,頭髮就花白了,看起來比同齡人至少大五歲。
女兒讀高一那年,前夫把一個二十多歲的女人帶回家,向崔姐提出了離婚,他以為崔姐會尋死覓活跟他鬧,沒想到崔姐一口答應了,只是在女兒的撫養問題上猶豫了一下。
前夫一家要留下女兒,那就留下吧!雖然他們重男輕女,但是,不是沒有男嗎?就這麼一個孩子,想必不會虐待的。
房產、車子什麼的,崔姐都沒爭,她只帶走了這些年買菜剩下的私房錢,算是結婚十八年的遣散費吧!
崔姐用這錢在女兒當時上學的學校對面買了個房子,購房款差三萬,女兒悄悄拿出自己的壓歲錢給補足了。
同一年,前夫和那個年輕女人舉辦了盛大的婚禮,不過,三年之後,又離了,女人還分走了一筆青春損失費。
自那以後,前夫沒有再婚,家裡的生意也日漸沒落。近幾年,前公公中風偏癱,成了半失能老人,前婆婆得了糖尿病和冠心病,天天要打針吃藥。
崔姐說:「身邊總有人給我介紹對象,鼓勵我再婚,我都拒絕了,復婚更不可能,當初,要不是生了女兒,我早就被那個婚姻折磨得自殺了,多虧前夫提出離婚,放了我一條生路!」
通過這兩個案例,讓我們很清晰地看透了一件事:「寧願坐在寶馬車裡哭」是一個多麼錯誤的婚姻觀!
住著豪華房子,挎著奢侈包包,卻哭得撕心裂肺的女人,你能說她幸福嗎?
上有通情達理的公公婆婆,下有活潑可愛的孩子,身邊有真誠善良的丈夫,擁有這些的女人,才是婚姻裡的全福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