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既是婚前的慎重考慮,也是婚後的理解與包容。
據統計顯示,我國2020年離婚率為43.83%,也就是說每十對夫妻裡面,大約會有一半選擇離婚,有些是兩人忙於工作,感情日漸淡卻,有些則是婚後不滿現狀或性格不合,等等,這些原因都值得我們每一個人深思,而在婚前彩禮與信任就成為了每對情侶之間最大的障礙,今天所要講述的就是一男子因婚後發現妻子有妊娠紋而無法接受欲離婚退彩禮的事情。
福州的江先生,花費28.3萬彩禮取回的妻子,結婚一年後,偶然發現妻子的肚子上有妊娠紋,疑似生過孩子,起初江先生就質疑,妻子則表示這是做過闌尾炎手術,後來才留下的疤痕,顯然,這是不足以讓江先生打消疑慮的,通過對妻子娘家人的詢問也未果。
越想越不對勁的江先生開始和妻子不斷的爭吵,在無法忍耐後,妻子最終承認了以前懷過孕,但堅稱並沒有生出來,心如死灰的江先生決定離婚,並稱要對方退還15萬彩禮錢,其餘的13萬不做追究,但林肖麗表示只能退還3-5萬的彩禮,比起28萬,退回的這幾萬完全是微不足道的,為了結婚借款30餘萬,最後落得人財兩空,不得不說婚姻雙方之間的隱瞞確實很可怕,男方的經濟加上女方的名譽都遭到了不同程度的損害。
類似的情況還有2019年9月份,27歲小夥通過林某介紹認識一位女子,以28萬彩禮與女子結婚,婚後一次偶然的機會,小夥在妻子的朋友圈內發現她在婚前(2019年5月份)已經跟另一位男子訂婚,還曬出過她與另外一位男子的生活照,短短四個月時間,離開與其訂婚的男子再度與其他男子訂婚並且結婚,這其中到底發生了什麼?沒有人知道。
相較於前面林女士的刻意隱瞞,這位女子就做得更為出格了,暫且不論兩個家庭裡面雙方孰是孰非,單就這位女子對之前已經訂婚的事情不但沒有任何悔意,更是在朋友圈公開發表過的內容沒有處理措施,從這點來看,她根本沒有把丈夫當作一回事,但凡有意維繫這段婚姻,也會將朋友圈內容刪除或者隱藏。
從兩段失敗的婚姻中我們不難看出,婚前雙方在一定程度上是有必要對過往的事情有一個交代的,一些無法隱瞞下去的事情一定要告訴對方,無論接受或拒接,都能在一定程度上幫助兩人建立更深厚的信任,主動商量和被發現這顯然是兩種結局,退一萬步講,你們都很喜歡對方,也想隱瞞下去,那就有必要把想隱瞞的事情做得漂亮一點不是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