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作家駱以軍在《臉之書》裡轉述過他朋友的故事,出門倒垃圾,身穿簡便衣衫、沒帶錢包、也沒有信用卡,通常只需花上兩三分鐘時間,但那夜或因風雨飄搖,情緒比尋常時間特別起伏激蕩。站在小巷口,抬頭望望屋子裡的燈,知道妻子和兒子在這個小方格裡過著如常日子;而他,站在屋外,心底忽然湧起一陣衝動,極想一走了之,離開他們,走進另一個完全不同的人生。儘管根本不知道要去哪裡和為什麼要走,卻偏偏想走,偏偏非常渴望脫離原先的生命軌道,仿佛不管去哪裡都比留在原地好得多、強得多、有趣味得多、有意義得多。
可是,他離開巷口,往前走了幾步,忽然想到「我的孩子在十年後、二十年後,可能終其一生會反覆追問,重現這一個颱風天,為什麼我會沒有任何理由地離家出走,從此改變他的一生。」像被一桶冷水迎面潑來,衝動立即止住,出走之火,全盤熄滅。
這讓我想起電影「時時刻刻」裡面朱利安摩爾的那個角色,她是真的遺棄了她的家庭丈夫兒子,選擇了離開。
我不能說哪種選擇更好,因為人都有選擇自己生活的權利,但這從側面體現了不同社會裡面的人面對問題的不同態度。外國人崇尚自由,善於從感性角度出發,而中國人理性,大多數都是從責任出發,看看我們父母那一代,即便婚姻早就名存實亡,但還是選擇繼續生活在一起。或許說成是外國人和中國人的區別太絕對,任何國家都會出現這兩種選擇。
雖然我是愛自由的,但是我還是偏向於前者,如果說追求自由讓人羨慕,那麼選擇責任是讓人心生敬佩。其實再不承擔責任,追溯到最後也只是一個道德問題,而對於隨性的人來說,道德根本就不是一回事。
人人都想活得自在快活,但人和人之間是存在聯繫的,你的舉動對你周圍的人都會產生一定的影響,所以我覺得有時候太隨性是一種自私的表現,有些人對這種自私依舊選擇視而不見,我沒資格批判,只能說各有各的選擇。朋友說學車壓力大,父母給錢,不過的話太對不起他們的血汗錢,其實那就是責任。
如果電影裡面朱利安摩爾沒有離開,作家兒子就不會一直病態地活著最後選擇自殺。這是作為一個母親的自私。
人活在這個世界上,扮演著各種角色,藝術家有傳播藝術的責任,政府官員有堅守公平的責任,要人人都能面對這些責任,或許這個世界會變得好起來,但又或許會少點什麼。
但至少人得承擔你所做選擇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