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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動把握選擇的機會和權利,總好過讓別人替你做出選擇
把握每一個能夠主動做出選擇的機會,其實就是在盡全力掌控自己的人生;反之,當你把每一次選擇的機會和權利都拱手讓人時,回顧《精要主義》的作者提出的那個觀點,再結合我們身邊的人的故事,你會發現人們之所以會疏於為自己做出選擇或決策,是因為被動似乎更容易一點。說得直白一點,別人做了你的主,等到你無法承擔其結果時,你可以大膽把責任推卸出去「當初都是你讓我這樣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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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一種男性更容易出軌但女性責任更大!這六種權利也不是女性專屬
我覺得這句話對男性是充滿惡意的,像這種傳統的男子氣概可能是會給男性造成致命的負擔的,當男性走出這種壓力之後,其實對他本身也是一種成長的釋放,重要的是在婚姻中男性的出軌其實也不全是男性的責任!咱們談下男人為什麼會出軌?以及出軌的責任?男性的成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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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和權利一定要分清了
夫妻之間,責任和權力的清晰,可以讓婚姻更幸福,我們要定位一下彼此的責任和權利,有幾個大的定位。 你越弱勢,你越想去抓住男人和感情和婚姻,他就越像一把沙子,你越抓,越流失,越抓不住。 需要有一些這樣子的溝通,比如說一個女人你定位成了管家裡的瑣碎,管老人、管家務和管孩子,你需要去跟你的男人去溝通一下,我的定位是什麼?我的目標要做成什麼樣子? 然後你的定位是什麼?你要養家餬口,你要為家庭的物質上的幸福去打拼,要彼此有一個責任和權力的一個定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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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棄選擇權利,讓你越來越貧窮
這裡邊有幾個原因,首先就是這世界上就有很多的不公平,讓我們失去了參與的權利,讓我們選擇的空間變得越來越小,可供選擇的機會越來越少,甚至是讓我們沒有選擇的機會,沒有選擇的權利。還有一個重要的原因,就是我們主動放棄了選擇的機會,甚至很多時候是在自己不了解的情況下,主動放棄了選擇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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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我表達的權利與責任
她的情緒出來了:「他在逃避責任,我並沒有要他負責任啊。我也想過和他說我的需要,可是他都不願意了,我的需要說出來也沒有意義了啊。因為置身在這麼一種 「受害者」的狀態中,人是被動的、沒有選擇的,我們的情緒與需要完全取決於他人。從另一方面說,這實際上也是把「自我負責」轉移給了他人,這些都成了對方的責任,對方應該為我的情緒和需要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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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他是你的選擇,離開是你的權利
婚姻除了那些荷爾蒙激發下的你儂我儂的愛意,歸根結底是一場匹配性的選擇。當你在選擇別人的時候,其實別人也在對你進行全方位的考量。,離開是一種權利傅首爾說:婚姻是一種自我約束,不是你管出來的。好的婚姻是你在心裡做好了準備,他有隨時下車的權利,但他一直沒有走。你想像是他被五花大綁沒辦法下車證明他愛你,還是看了一路風景,不捨得下車,更能證明愛你。愛情是兩個人因為相愛而選擇走到一起,在一起,是你們兩個人的選擇,而分手往往只需要一個人做出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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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瞬間,我也想放下責任,選擇自由
站在小巷口,抬頭望望屋子裡的燈,知道妻子和兒子在這個小方格裡過著如常日子;而他,站在屋外,心底忽然湧起一陣衝動,極想一走了之,離開他們,走進另一個完全不同的人生。儘管根本不知道要去哪裡和為什麼要走,卻偏偏想走,偏偏非常渴望脫離原先的生命軌道,仿佛不管去哪裡都比留在原地好得多、強得多、有趣味得多、有意義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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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實中,我們都身不由己,沒有了選擇和任性的權利
人們常說「生活不止眼前的苟且,還有詩和遠方!」你讓他們拿什麼,去看詩和遠方呢?並且,我們的人生中隨時隨刻還可能會遇到很多突發事件,例如生病、失業、婚姻變故等等這些都需要我們能夠有承擔一定的損失卻不影響自己的生活,所以,作為一個成年人,我們不敢任性、不我們敢輕言放棄,而是選擇努力維持與經營著自己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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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選擇了依賴,就意味著你放棄了選擇的權利
顯然是沒有任何選擇的餘地。之所以這樣說,是因為就算她親眼目睹了自己的老公出軌,她也只能夠睜一隻眼閉一隻眼,因為她已經失去了選擇的權利,甚至可以說,她已經失去了選擇的能力。因為離開這個男人,就意味著她將一無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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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斷的能力和權利
很費勁,弄明白這個邏輯:如果否認自己具有這種判斷的能力和權利,我們如何解釋對歷史的詮釋和以公正為名義的法律?——包括曲解與篡改。所以,我們只有「後見之明」,並言之鑿鑿做出判斷!在這個過程中,似乎「不在場」是一種道德優勢,仿佛說「如果是我,我就如何如何!」那麼到底是什麼神奇的力量,讓我們如此心安理得,選擇傲慢地做出判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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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上大多數女性都沒有把握自己人生的權利和能力
事實上大多數女性都沒有把握自己人生的權利和能力,一味地討好,卑微地活在婚姻裡。真正自立自強的女人有選擇的權利,有敢於面對未知的勇氣。出軌只有O次和無數次,原諒出軌男的後果就是繼續接受和忍受。其實想想,原諒與否看自己的需求,有些人無法做到斷舍離,有些人能勇敢離開,這一切選擇權其實都在自己手裡,旁人說再多也沒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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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婚後老婆是否有權利選擇自己想在的城市工作?
這不是有沒有這個權利的問題互相孝敬雙方的老人,共同培養自己的孩子,要盡到自己的責任和義務。這樣的婚姻才是有意義的婚姻。結婚了,你要盡到一個做丈夫的責任,她要盡到一個做妻子的責任。你們不再是單獨的兩個人了,有了家庭,家庭就是第一位的,做事之前首先要考慮的不是自己,而是這個家和你的另一半,不再是以前那個可以任性妄為只憑自己好惡做決定的女孩子或男孩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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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樂教育和壓力教育,你會選哪個?家長:我有選擇的權利嗎?
如果必須從二者中做出選擇,家長會怎麼做呢?很遺憾,包括筆者在內,我們做家長的,似乎並沒有選擇的權利,我們只能根據孩子的自身情況,權衡利弊後給出一個對孩子更好的方案。快樂教育並沒有那麼快樂很多人支持快樂教育的理由是,縱觀歷史,為人類做出傑出貢獻的偉大科學家、學者,基本上沒有考試考出來的,普遍都是按照自己的意願,自由成長起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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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學丨對「權利」的追逐,也是「失去所有權利」的開始
看樣子「我有權利做選擇」、「我有權利追逐自己想要的」這樣的觀念已經深入到絕大多數朋友的心裡,並且在我們沒有意識到的情況下,開始幹預我們的人生和選擇。但這也會讓我們活在一葉障目裡,進而忽略了「我們有時候把『想要』和『權利』緊密的聯繫在一起,所做的選擇看似是建立在『權利』上,其實往往都只是基於『想要』」這個問題。「我有權追求自己想要的,為什麼這是問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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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實中,我們都身不由己,沒有選擇和任性的權利
我一個同學,從小學到初中,都非常喜歡畫畫,他真的很有天賦,剛進入學前班的時候,給全班同學畫《西遊記》裡面的人物,用的是鉛筆和水彩筆,都是自學,農村孩子,那時候沒機會學習美術,到了初中,也一直保持著畫畫的興趣,什麼都能畫,我還有一張他用原子筆畫的麒麟,鱗片十分精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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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有權利選擇不結婚,尋找愛情比結婚更重要
你有權利選擇不結婚,尋找愛情比結婚更重要。我想說的是,結婚和不結婚是權利問題,任何人都有不結婚的權利,不要被其他人影響自己的判斷,也不要草率地對待結婚這件事。婚姻一直以來神聖而美好的原因之一就是它是兩個人愛情的保障,相愛的兩個人當然可以選擇不結婚,但是他們為了讓對方更有安全感選擇成為彼此的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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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伊俐為女性發聲:「女人擁有選擇的權利,婚育不是人生的使命」
在對婚育問題的看法上,她們覺得女人也有選擇婚育的權利,可以結婚生子,也可以選擇不婚不育。在主動單身的女人眼裡,女人的一生,並非一定要結婚生子,而是應該要成為更好的自己,為自己而活,才是不負此生。網上,很多女性的評論,都對馬伊琍的觀點,表示贊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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渣男隱瞞婚姻與他人同居,侵犯性權利
在工作中,經常遇到女性的諮詢,大致就是和一個男人戀愛、同居、懷孕了,最後發現男人其實是已婚的,以戀愛結婚為目的的女人,當然會感覺受傷頗深,對於涉事的渣男,該如何追究對方的法律責任呢?>對於已婚男隱瞞婚姻的行為,肯定屬於欺騙,但按照目前的法律規定,不會構成刑法上的犯罪,也不會違反治安管理處罰而受到行政處罰,那麼只能從民事權益方面去追加渣男的法律責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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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牆最讓人恐懼的地方在於沒有選擇的權利
然而其實那些事情並不重要,因為高牆裡最讓人恐懼的地方在於:你沒有選擇的權利。從吃喝拉撒到行為規範,從日常習慣到生活用語,你不能選擇你要什麼,而只能是聽令行事。這樣說或許你有些模糊,但我可以舉個例子。上廁所的時候,你不能選擇方式,你的臉一定要面對固定方向,你的手一定要放在指定位置,你的時間必須控制在某個特定數字以內。你很尷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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衣著暴露是你的權利,但作惡也是他的選擇
第一次和男生肢體接觸,就是在告訴他你對他的態度。曾看過一個父親給女兒說:「從你和男生有肢體接觸的第一下,就已經告訴他你對他的態度是什麼。」父親的意思是如果男生第一次把胳膊放在你的肩膀上,你礙於情面或者不好意思沒有拒絕,那麼下一次他就會從你的肩膀換到你的胳膊,再進一步會移到你其他私密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