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五年後,前夫給20萬讓我復婚,我拒絕了,可女兒卻說想要爸爸
我和前夫當初是通過朋友介紹認識的,當時我們都快三十歲了,來自各自父母的催婚,讓我們在戀愛短短半年後就匆匆結婚了,沒想到結婚不到三個月我就懷孕了。
懷孕期間,婆婆對我很好,前夫也對我很體貼,我以為我遇到了善良的婆家人,可我沒想到,等我生下了女兒後,前夫和婆婆態度大變,坐月子期間對我不管不問,我只好回到娘家坐月子,我知道他們是嫌棄我生了女兒,這對於一心想抱孫子的公婆來說,無疑是個打擊。
我剛坐完月子不久,婆婆就逼著我讓趕緊生二胎,還說讓女兒扔我給我爸媽帶,逼著我去上班,掙錢為二胎做準備,作為大孝子的前夫自然聽從了婆婆的意見,我感到了失望,最後我主動 提出了離婚。
離婚前夕,爸媽勸說說一個女人帶著孩子不容易,要我忍讓,可我對這段婚姻壓根不抱希望了,我也不想讓女兒受苦,於是我堅決離婚了。
離婚後我搬到了娘家居住,雖然父母責備我不聽他們的勸說,可還是幫我照顧女兒,我才能安心上班,掙錢養活女兒,雖然那會工資不高,但養活我和女兒問題不大。
日子一天天過去,女兒也慢慢長大,一轉眼女兒都三歲了,上幼兒園了,一想到女兒的學費,我又開始節約過日子了,有時候下班了還去做兼職,雖然辛苦,可一回家,看到女兒高興的喊著"媽媽",我頓時覺得再苦再累都值得。
不知不覺離婚五年了,女兒上中班了,我的壓力雖然大了許多,但日子一天天依舊這麼過著,直到有天,前夫和婆婆找上門來,後來才知道,是我父母告訴了我租房的地址。
原來前夫離婚沒多久後就再婚了,娶了一個小他五歲的年輕姑娘兩人也過了幾年幸福生活,可去年年底,前夫出車禍,導致身體出現缺陷,他妻子跟著鬧離婚了,之所以離婚根本原因是前夫不能再生育了。
前夫找到的意思是讓我跟他復婚,他願意給我20萬作為這些年的補償,可我拒絕了。
自從被我拒絕後,前夫和婆婆沒事就跑去女兒的幼兒園,跟女兒套近乎,女兒也知道了那是她的爸爸和奶奶,對於他們這種無賴的做法,我感到很生氣,可又無能為力。
有天,我接女兒放學,在回來路上,女兒卻說:媽媽,幼兒園的其他朋友都有爸爸媽媽,可我只有媽媽,我想要爸爸,不然同學們都不會跟我玩!
女兒說完,哭了,我聽了女兒這番話,心裡很不是滋味,我也不知道該如如何選擇,想起前夫和婆婆的所作所為,我是不可能原諒他們的,我也從沒想過要復婚,如今我有能力養活女兒。
可一想到女兒想要爸爸,我知道女兒想要一個完整的家,我猶豫了,我真的不知道怎麼辦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