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阿彩,今年26歲,我和老公結婚兩年了。老公和公婆都對我很好,甚至比我的娘家人好太多了,可是我還是要和我老公離婚。
我家裡有一個弟弟,我媽一直都覺得我這個做姐姐的應該什麼都要幫著弟弟。我還沒嫁人的時候,我媽總是說,彩禮不高的就不用想著娶我的女兒了。其實,我知道我媽不過是想拿著我的彩禮錢來給弟弟用而已。
我和老公是自己戀愛的,他的家境比我家好一點。我們結婚的時候,我媽要來了20萬,然後我媽給了2萬的陪嫁,幸虧公公婆婆並沒有說什麼。
結婚後,我們是和公公婆婆一起住的。老公的工資卡給我拿的,我媽總是找各種理由問我要錢。後來,我媽說弟弟想要創業,問我給10萬,我說我剛工作不久還沒有那麼多錢。然後我就沒給,這件事我也沒有告訴我老公。
過節的時候,老公和我提著很多東西回了娘家。可是我媽和弟弟一直沒拿好臉對我們,老公問我是不是有什麼事瞞著他,我就告訴他問我媽又要我給10萬的事。
後來,老公給了8萬給弟弟,我媽才對我們好一點。但是,我弟今年年底要結婚,我媽居然不可理喻要我出了弟弟的彩禮錢。我知道老公也是很心累,我決定我要和老公離婚,因為我不想讓婆家人看不起,更不想讓我媽一直逼著我給錢。
我留了一份離婚協議給老公,還有一封信,我說以前給我媽的錢,問我以後會還給他的,對不起我們必須離婚。我回了娘家,甩了一張卡給我媽,問我說我離婚了,這是我的工資卡,卡裡的錢你拿去用,以後我不會再回這個家了,這裡不是我家,我沒有像他們這樣的親人。
最後,我離開那座城市了。我換了號碼,我怕一聽到老公要我回去,我就會心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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