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很多中老年人再找老伴,都願意搭夥過日子,不願意領證再婚。是現在人的思想超前了,還是有什麼其他的原因呢?
下面3位過來人說出了自己的真實想法,很多時候,不是不想領證,而是很多現實問題擺在面前,覺得領證也未必是最好的結局。
我今年62歲了,老伴病逝了10年,女兒在外地結婚生子。我也退休了很多年,本想著就這麼著一個人過完餘生算了,可在5年前遇到了現在身邊的他,我的搭夥人老李。
我們相識於老年大學書法班,我們有相同的思想,有很多觀念也一致。本來他想跟我領證再婚,給我們未來一個合法的保障,可他的兩個兒子不願意。
老李比我大7歲,是位退休幹部,名下房產有幾套,退休金也不少。他的兒子之所以反對,是因為我的退休金還不到3000塊,他們覺得我一定是圖老李的財產和退休金的。
可我還真不是因為這個才願意跟老李搭夥過日子,因為我覺得老李對我好,知道心疼人,也會說話,跟我已逝的老伴比,老李真的給人很多的溫暖。
有人說,男人對你好是因為有所圖才會對你好的。可那樣,男人能堅持一年,兩年,我們已經搭夥過了5年,老李依然對我很好。
前段時間我住院,老李都沒有讓我女兒回來,都是他在照顧我,給我做飯洗衣,幫我洗澡,做可口飯菜。其實,人心都是肉長的,誰對自己好,自己會對誰更好的。
所以,雖然我們之間沒有領證,我已經在心裡決定不論將來如何,都會跟老李不離不棄,相伴到老。
其實,在我的內心裡對於再找老伴,我自己還是覺得領證的好,可很多的現實問題又擺在面前,讓人不得不多考慮的。
我的老伴走了幾年了,去年我和62歲的小孫相識,兩個人對彼此都有好感,我跟她說了自己的想法,想著跟她共度餘生。
當我們兩個人分別跟自家孩子說的時候,孩子們居然不同意,他們覺得兩個老人都上歲數了,願意在一起就搬到一起相互照顧著過日子,至於領證就太麻煩了,如果一方先走了,孩子們是管剩下的老人還是不管呢?不管良心過不去,管吧又難以接受。
孩子們還說到我們兩個人的財產問題,房子,存款,以及晚年時的疾病等等,都是老年再婚需要考慮的,所以,孩子們同意搭夥過日子,身體好的時候,相伴一起,若有了大病時各找自己的孩子管。
我跟小孫兩個人覺得孩子說的也有一定的道理,也就默許了。我們兩個人搬到了一起居住。生活費用我出,小孫就負責平時的照顧家庭,家務活我也做,小孫不用拿錢出來,但她也會時不時的給家裡買些東西,給我的孫輩一些零花錢。
其實,老人的再找老伴,不過是尋個精神寄託和精神慰藉,彼此能夠相互照應著,扶攜著,在平時有個小病小災的不必去麻煩兒女,兩個老人就能夠解決。
最重要的是老人找老伴是為了抵禦生活裡的寂寞和孤單,白天的時候,老哥幾個,或者去廣場人多的地方待會,可回到家裡,沒有個人與你說話,搭腔,真的是太難受了。
我今年60歲,跟老周已經相伴搭夥過了5年,老周比我大10歲。我們兩個當時不領證是因為孩子的緣故,也有財產的緣故。
他的兒女不願意,怕我比老周小那麼多,會佔了他家的財產,或者與他們爭奪財產。我家女兒說,不領證有不領證的自由,領證有領證的約束,讓我自己考慮清楚。
我覺得都一把歲數了,那張結婚證的紙其實也沒有多大作用,婚前財產協議一籤,跟不領證是一樣,還讓別人感覺就是圖男人的錢財。
我覺得我們現在很好,老周每月給我4000塊生活費,家務活我們兩個人一起做,我覺得更多的時候他做的還多些的。兒女們也不反對,見面也客客氣氣,這樣就可以了,至於到了晚年,不能動了再說。
我和老周都有退休金,到時候不行他就請保姆,我幫助照顧也行,或者去養老院也可以。一邊過一邊看吧。
我覺得只有兩個有感情,有那種彼此體諒,彼此理解,彼此幫扶的心就好,其他的一切都是生不帶來死不帶去的物質不算什麼。
人活一輩子,不就是希望自己能夠有人疼,有人愛惜的嗎?能與這樣的人相伴到老也是一件幸福的事情,至於領證都是心理作用。
人到中老年單身了,想著再找個餘生的伴,想領證再婚,給彼此一個保障吧,可又被世俗很多東西牽絆著,兒女的意見要聽,別人的閒言碎語要在意。所以,很多人覺得還是搭夥過日子比較隨意,好就多在一起相伴,不和就各自安好,這樣兒女不必多操心和有負擔,彼此自由度更高。
中老年人的再找老伴,領證有領證的好,最起碼彼此給對方一個承諾和誓言,用結婚證來表達自己的真實情感;不領證就是大家是自由人,不必委屈自己在將就的過日子,不舒心走人。
總體來說,還是人們的思想開放了,對待婚姻家庭的寬容度更大了,也對於情感更加在意了,以前不開心,為了家庭穩定孩子們,老人,委屈著過日子,現在不必這樣了。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