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6日,江蘇高郵一男子請兩位親戚吃飯,卻無人前來參加。這名男子甚至兩次向假警察報案,稱兩戶人家中有一個人要跳河,還有另一戶失火。被警方發現報假警後,對該男子進行了處理,其表示今後再也不會做類似的事情。
「民警同志們,東墩村有人要跳河了。快過來!」6日上午8時許,高郵警方接到一男子報警後,立即趕赴事發現場,發現警方所說的家屬並無異常,周圍工作人員也表示從未見過有人跳入河中。警方查詢發現,報警人的名字並未被周圍群眾聽到,初步認定為虛驚一場。
「警察同志們,有人的房子著火了!」過了一會兒,警方再次接到一名男子報案,稱地點也在轄區內。警察到達後,他們發現這家人沒有著火。民警查詢發現,雖然兩名民警報警人的姓名不同,但手機號碼相同。後來,在周圍居民的指認下,民警找到了報警手機的使用者,而該男子也承認自己是報的假警。
當被問及原因時,該男子說,這兩家是他自己的親戚。因為前段時間他家裡請客,但這兩家親戚「沒給面子」都不來參加,所以他懷恨在心,想給他們找點麻煩。
報假警會受到什麼處罰?如果是故意報假案的,公安機關有權依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的相關規定對其處以拘留和罰款。因報假案造成嚴重社會危害性,已經構成刑事犯罪的,則需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上述新聞來源於揚子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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