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9年12月30日起,全市各級公安機關警務輔助崗位工作人員陸續以「新形象」走上工作崗位。2020年4月20日,集寧區公安分局舉行警務輔助崗位工作人員「換裝」儀式。「我們有了自己的警號、肩章和對應的地域標識,對於我們來說職業認同感也進一步提高了。」集寧區新華街派出所輔警胡曉淵說。
為切實規範管理,樹立輔警隊伍良好形象,烏蘭察布市公安局自主設計了警務輔助人員統一的肩章、警號和胸徽,明確警務輔助崗位工作人員在履職期間,按照規定穿著統一制式服裝、佩戴統一標識,做到著裝規範,整齊劃一,形成了烏蘭察布獨有標識。
2019年以來,烏蘭察布市公安機關深入貫徹落實全國、全區公安工作會議精神,特別是緊緊圍繞有關公安機關警務輔助崗位工作人員改革的系列部署要求,因地制宜、主動作為,以警務輔助崗位工作人員管理改革創新為牽引,積極匯報請示烏蘭察布市委、政府,在市財政、市人社等部門的大力支持下,全面形成了黨委政府牽頭,公安主管,財政、人社等部門配合的全市公安機關警務輔助崗位工作人員管理工作格局,打造了警務輔助隊伍保障的完整體系,有效破解了公安機關警務輔助崗位工作人員管理的堵點、難點、痛點問題,實現了警務輔助崗位工作人員履職有突破、薪酬有保障、職業有空間、隊伍有形象的工作目標。
01
「3+2」「1+6」制度體系,打造輔警全流程管理
烏蘭察布市公安局針對隊伍管理的多樣化、人員成分複雜等實際狀況,經認真研究,從警務活動和公安機關內部人事管理兩個層面準確劃分人員構成,創新建立隊伍管理「3+2」新機制。「3」是指在公安機關內部人事管理中分為人民警察、事業編制人員、勞動合同制人員三類;「2」是在警務活動中分為人民警察和警務輔助崗位工作人員兩類。2019年8月22日,烏蘭察布市市委第22次常委會,審議通過了《烏蘭察布市公安機關警務輔助崗位工作人員管理辦法》等4個系列文件,市公安局又結合全市公安工作實際,相繼出臺了《烏蘭察布市公安機關警務輔助崗位工作人員層級管理規定》等3個配套文件,形成了全市公安機關警務輔助崗位工作人員管理改革的1個總綱和6個配套方案的警務輔助人員管理「1+6」制度體系,進一步完善了警務輔助崗位工作人員從招錄、使用管理、保障、退出等方面的全流程管理工作體系,為全面嚴格、規範管理提供了強有力的制度支撐。
烏蘭察布市公安局警務輔助中心主任王雲霞表示:「3+2」管理體系的劃分,為公安隊伍規範化管理提供了理論依據,為現階段釐清輔警管理找準了路徑,意義深遠;同時,通過搭建「1+6」全流程輔警管理體系,確保了每一環節均有規可依、有章可循,全面拓展了輔警職業發展空間,確保了警務輔助崗位工作人員政治上有前途、生活上有保障、事業上有平臺。
目前,全市各級公安機關已全部按照相關要求,全面鋪開各項規範管理工作。
02
緊扣難點 提升保障 激發隊伍活力
將廣大輔警最根本、最關心的薪酬待遇問題作為改革主攻方向。按照「市級積極帶動、各地參照跟進」解決全市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待遇的基礎上,市公安局積極聯合市人社、財政等相關職能單位,探索建立了符合公安機關警務輔助崗位工作人員特點、體現崗位績效和分級分類管理的薪酬制度。明確規定了警務輔助崗位工作人員薪酬,全部列入同級財政預算,新招錄警務輔助崗位工作人員超出了全市上年度城鎮常住居民可支配收入。同時統一繳納「五險」,並視情對警務輔助崗位工作人員住房公積金予以繳存,使廣大輔警享受到了實實在在的好處。
各地公安機關結合當地財力狀況,會同當地人社、財政等相關職能單位,按比例切塊解決警務輔助崗位工作人員日常辦公、裝備及被裝保障經費,有效改變了全市公安機關警務輔助崗位工作人員原有經費保障來源多樣、財政預算保障偏低的現狀。
烏蘭察布市公安局黨委在2019年全市公安機關警務輔助崗位(勞動合同制)工作人員招聘中預留相應名額一次性解決公安機關臨聘人員歷史遺留問題,並明確今後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私自聘用臨時工作人員直接參與警務活動。同時針對警務輔助崗位的臨聘人員和政府財政保障的派駐人員,採取分類施策、擇優吸納的方式,轉化為公安機關籤訂勞動合同的警務輔助人員,一舉解決了輔警成分類別多樣、管理混亂等問題。一是按照臨聘人員情況和類別,對以下三類人員實行過渡,第一類是現有臨聘人員進入公安機關累計工作滿5年的;第二類是公安烈士的配偶或子女、因公犧牲公安民警的配偶或子女;第三類是因公負傷被鑑定傷殘的。臨聘人員在公安工作不滿五年的,納入2019年統一社會招錄考試,在筆試成績加權後,按照公安機關臨聘人員工作時間給予相應加分。二是針對各地人民政府或其他單位向公安機關派駐,並且與公安機關不具有勞動合同關係的工作人員,市公安局要求各地公安機關積極協調當地黨委政府,對符合過渡條件的派駐工作人員擇優過渡為警務輔助崗位工作人員,與公安機關重新籤定勞動合同。不適合繼續工作在公安機關的,退回派出單位重新安排工作崗位,不再從事公安工作。共計過渡「三類人員」80人、派駐人員88人。
03
持證上崗 層級晉升 拓展職業發展空間
市公安局修訂出臺了《烏蘭察布市公安機關警務輔助崗位工作人員著裝管理規定》,市公安局統一制發工作證件,警務輔助崗位工作人員全部持證上崗,實行全市公安機關警務輔助崗位工作人員統一著裝、統一編號、統一肩章、統一證件,特別是明確警務輔助崗位工作人員在履職期間,應當按照規定穿著統一制式服裝、佩戴統一標識,並通過有獎徵集原創事業編制、勞動合同制警務輔助崗位工作人員的兩種肩章、警號、胸徽等,確定了烏蘭察布獨有標識。目前,全市公安機關警務輔助崗位工作人員服裝、標識、證件發放工作已全部配發完畢。市公安局通過不定期進行督察檢查等方式,嚴禁警務輔助崗位工作人員佩戴民警警銜、警號等問題,徹底解決「以輔代警」問題。
「滿滿的儀式感,我覺得更有歸屬感了。」集寧區公安分局輔警烏蘭摸著剛佩戴上的新警銜激動的說。
結合全市公安機關警務輔助崗位工作人員身份性質和崗位要求,市公安局修訂出臺了《烏蘭察布市公安機關警務輔助崗位工作人員層級管理規定》和《烏蘭察布市公安機關警務輔助崗位工作人員首次層級評定辦法》,對警務輔助崗位工作人員實行分級管理,明確各層級工資,六級至一級警務輔助人員每月層級工資依次為260元、340元、420元、500元、580元、660元。同時,同步建立了考核晉升機制,六、五、四級警務輔助人員考核合格自然晉升;三、二、一級警務輔助崗位工作人員採取競爭制方式晉升,其中,三級至一級警務輔助崗位工作人員人數分別不超過警務輔助人員總數的20%、10%、5%,有效激發了警務輔助崗位工作人員的工作積極性,全面暢通了公安機關警務輔助崗位工作人員的職業發展空間。截至4月15日,全市公安機關警務輔助崗位工作人員層級評定及晉升工作全部完成,全市警務輔助崗位工作人員共有375人晉升三級,106人晉升二級,114人晉升一級。
04
學歷培訓 創新素質提升新載體
參照公安民警「三個必訓」要求,烏蘭察布公安局將警務輔助崗位工作人員教育訓練納入了全局教育訓練體系,逐步搭建起輔警職業素質培訓架構,通過培訓,內強素質、外樹形象,最大限度地實現「學」與「用」的無縫對接。累計舉辦各類培訓150餘期,培訓輔警15000餘人次。
同時,烏蘭察布市公安局積極探索提升輔警素質能力新載體,建立了與烏蘭察布廣播電視大學聯合辦學機制,以專科為起點,分專科和本科兩個學歷層次,依託烏蘭察布廣播電視大學豐富的辦學經驗、辦學體系,採用基於網絡的自主學習以及按班級集中授課的線上線下相結合的開放教學模式,並結合公安工作業務的實際需要,特設「加強型」法律專業,適當調整現有專業教學計劃,增設了治安管理、交通管理和公安技能實訓等和公安業務密切相關的實用性法律課程。據悉,2020年春季班首批330名學員中,大專生76人,本科生254人,他們將在兩年半的時間內完成課程學習,考核通過後獲得相應學歷。「警務輔助崗位工作人員的學歷提升工作,對全市公安機關警務輔助隊伍長遠健康發展有著非常重要的意義,通過有針對性的專業教育和專業培訓,有效實現輔警隊伍學歷和能力的『雙提升』」。烏蘭察布市公安局警務輔助中心主任王雲霞介紹。
05
開展表彰獎勵 進一步提升榮譽感和使命感
為進一步激發廣大警務輔助崗位工作人員的榮譽感和使命感,充分調動警務輔助崗位工作人員的工作積極性、主動性、創造性,烏蘭察布市公安機關按照自治區公安廳印發的《內蒙古自治區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表彰獎勵工作暫行辦法》,對全市各級公安機關優秀警務輔助崗位工作人員進行表彰獎勵。在疫情期間,烏蘭察布公安機關對警務輔助崗位工作人員大力開展了戰時表彰獎勵工作。
「沒想到人還在歸途,證書和獎金已經在等著我們……」 2月2日18時,烏蘭察布市公安局警務輔助中心第一時間送獎上門,將表彰獎勵證書和40000元獎金送到了搶運防疫物資的8名警務輔助崗位工作人員手上。受到表彰的特警支隊隊員王海藪表達出了自己的心聲。
自疫情發生以來,烏蘭察布市各級公安機關警務輔助崗位工作人員積極響應號召,面對艱巨複雜的疫情防控任務,無怨無悔、逆行而上,夜以繼日奮戰在疫情工作第一線,湧現出一大批愛崗敬業、履職盡責、擔當作為、成績突出的先進典型。為鼓舞士氣、激發鬥志,營造創優爭先的良好氣氛。烏蘭察布市公安局迅速啟動戰時表彰激勵機制,市局警務輔助中心全力以赴做好戰時表彰工作,在疫情防控的非常時期,按照「特事特辦、隨報隨批」的原則,最大限度簡化獎勵程序,為表現突出的警務輔助崗位工作人員送獎上門。在七十多天的抗疫戰鬥中,市局警務輔助中心先後3次送獎上門,發放獎金72000元,表彰二級警務輔助先進個人12人、三級警務輔助先進個人4人,四子王旗公安局表彰警務輔助先進個人45人,興和縣公安局通報表揚197人。全市警務輔助崗位工作人員紛紛表示:深受感動,士氣倍增,決心在今後的工作中再接再厲,再創新功。
下一步,烏蘭察布市公安機關將立足全市公安工作實際,全面落實自治區公安廳黨委和市公安局黨委各項決策部署要求,確保全市公安機關系列改革措施落地生根,最大限度激發警務輔助崗位工作人員活力,堅決確保各項改革紅利全面惠及全體警務輔助崗位人員,為全市公安工作高質量健康發展提供更加堅實的保障。
編輯丨高琪寧
審核丨於 潔
來源丨烏蘭察布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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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向人民報告 | 烏蘭察布市公安改革,讓輔警收穫滿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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