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福田牌時代輕型貨車
「大噸小標」違規車輛告車主書
根據公安部通知(公交管[2020]325號)和湘工信裝備文件([2020]361號)精神,按照省交通問題頑瘴痼疾集中整治辦公室要求,在我市登記註冊的13輛福田牌時代輕型貨車(名單附後)與吉林松原「10.4」交通事故車輛同型號,屬「大噸小標」違規車輛。依照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現向車主告知如下:請迅速與經銷商聯繫,於2020年12月20日前辦理召回手續。逾期未辦理的,公安交警部門將依法對該批「大噸小標」違規車輛進行公告牌證作廢予以註銷。
13輛「大噸小標」福田牌時代輕型貨車號牌:
湘F598X2、湘FK8286、湘FBD755、湘FCP856、湘FPX219、湘FGH628、湘FCF566、湘FBW725、湘FHA326、湘FNL529、湘FEV505、湘FGU685、湘FRM799。
嶽陽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車輛管理所
2020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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