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新聞網8月28日訊 據《呼和浩特晚報》報導(記者 安娜)自編、自導、自演了個人信息遭洩露的場景後,犯罪嫌疑人楊某某以此為由敲詐勒索我市一家證券公司,提出了105萬元的天價賠償。8月27日,記者從賽罕區公安分局刑警大隊三中隊了解到,楊某某敲詐勒索未遂,反因觸犯法律而被依法批准逮捕。
據了解,今年6月底,賽罕區公安分局刑警大隊三中隊接到我市一家證券公司負責人的報警,稱有人敲詐勒索該公司。接警後,偵查員高度重視這起案件,立即介入展開調查工作。最終查明,該公司一名叫做楊某某的客戶,多次以多收手續費、洩露個人信息為由進行敲詐勒索。而事實上,該證券公司只是在正常辦理業務時按照規定問詢、核對其個人信息。而楊某某所謂個人信息被洩露給的「他人」,竟然是陪同其一起來到證券公司辦理業務的朋友。此後,三中隊民警全面準確地收集、固定證據,最終確認所謂的洩露信息根本就是無稽之談。而楊某某所謂的洩露個人信息全過程,均為其自編、自導、自演。今年7月底,警方將前往證券公司「討要賠償」105萬元的犯罪嫌疑人楊某某當場抓獲。
8月27日,記者了解到,該案件經報請檢察機關,犯罪嫌疑人楊某某被依法批准逮捕。當日,該證券公司工作人員為賽罕區公安分局刑警大隊三中隊送來了錦旗和感謝信。
【來源:呼和浩特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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