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1-14 15:43 來源:澎湃新聞·澎湃號·政務
2019年7月,嚴某向蕭山法院起訴,要求徐某償還40萬元本金及利息。
經法院調解,雙方當事人就這起民間借貸糾紛達成和解:徐某分別於2019年12月31日和2020年3月30日前分兩次支付所欠款項,徐某如有任何一期未按照上述期限履行,則應加付相應利息。但約定時間到了,徐某依然分文未付。
2020年4月,嚴某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案件進入執行階段,承辦法官一邊向徐某送達執行通知書、報告財產令等法律文書,一邊展開了相關調查。調查發現,徐某名下有一處房產,於是法官立即通知徐某到庭說明情況。
「我會在6月底前把錢都付完的,要是不付,我自願騰退房屋,用房子抵債!」5月下旬,在法官苦口婆心的規勸下,徐某打下了包票。
作出承諾時信誓旦旦,實際操作時卻推三阻四。直到7月下旬,徐某失聯了,既沒有支付欠款也沒有主動騰退房屋。法官意識到,徐某的一番言行屬於典型的「拖、騙、躲」。
為了早日實現申請人的權益,7月27日,執行法官到徐某家裡張貼了騰房公告和法院封條,責令徐某在15日內主動騰房遷出房屋。
▲7月封條照片
公告期滿,徐某仍音訊全無。8月下旬,執行法官再次來到現場,發現徐某家裡沒人,門上的封條、公告已被撕掉。因無法確認何人撕毀封條公告,執行法官再次張貼封條及公告,並寄送移送拒執預告書給徐某,警告其一番行為已涉嫌構成拒不執行裁定罪。
▲8月封條照片
因徐某三番兩次故意躲避執行,10月中下旬,法官將徐某的相關拒執線索移送公安機關。10月27日晚,蕭山法院開展「鯤鵬行動」專項執行行動,徐某被列為夜間集中執行對象之一。
當天晚上,執行幹警趕到現場時,大門緊閉,燈光全無,而張貼的封條和公告再次不翼而飛。因敲門無人應答,執行法官第三次張貼封條、公告,現場查封了房屋。
執行行動撲了個空,但公安那邊傳來消息。10月26日,公安部門對徐某涉嫌拒執一案開展立案偵查,後徐某於12月9日被抓獲歸案。在公安審訊期間,徐某對自己兩次撕毀封條的行為供認不諱。
徐某
「法院送來的材料我都收到了。貼在門上的封條影響不好,我就把它撕了。我以為像電視裡演的那樣,躲一躲等風頭過去了就沒事了,就沒把法官的話當回事。」
意識到事情嚴重性的徐某後悔不迭, 「我現在知道錯了,這就聯繫家人騰出房屋。」
接到徐某電話後的24小時內,徐某家人連夜騰空了三層樓房,並主動聯繫執行法官,希望能對徐某從寬處理。目前,徐某已被取保候審,其名下房屋正被評估等待拍賣。
法官提醒:
本案中,徐某在法院多次張貼騰房公告要求其限期騰退房屋的情況下,仍舊我行我素、拒不執行,甚至多次撕毀公告,主觀惡意明顯,嚴重擾亂了正常的司法秩序,最終自食惡果,付出了沉重的代價。本案也向所有的被執行人敲響一記警鐘:生效法律文書應當履行,也必須履行,被執行人如有逃避執行、抗拒執行的行為,將會受到法律的嚴懲。
來源:蕭山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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