敗犬樂隊由主唱/吉他手叉叉、貝斯手馬繼亮和鼓手關錚組成。訪談開始之前,叉叉找店員要了一杯可爾必斯。這個位於北京新源裡一角的居酒屋,是敗犬樂隊和他們的朋友的小據點,菜單裡有帶著煙火氣的日式料理,和源自「朋克之都」武漢的鮮啤酒。這裡像個客廳,緊湊的空間裡擺放著店主馬繼亮收藏的唱片和玩具。
叉叉玩滑板,有很多文身,唱朋克樂。但經年積累的運動損傷讓舞臺之下的生活更接近「養生朋克」的範疇,最近聽的和琢磨的比較多的也更多是上世紀的古早民謠和民歌。類似影響不難在這個既年輕又資深的朋克樂隊於今年發表的專輯——《魔鬼的聲音》裡找到。
正如在歌裡唱的那樣,敗犬樂隊是「朋克的腦子和布魯斯的心」,融入了ska、衝浪、鄉村和迷幻,更在意旋律和歌詞文本,是原教旨朋克基底之上更豐富的建構和延展。
樂隊名字源自朋克團體U.S. Bombs的一首歌。本意是「失敗者」角色定義的敗犬,硬幣的另一面則寫著不投降——儘管他們講述的人物故事都帶著世俗意義上的潦草情節和橋段。在《黑羊》這首自述裡面,叉叉把自己形容成一隻寄居在白羊社會的黑羊,代表達爾文主義命題下的險惡叢林社會規則的叛逆態度。一方面是對圈層界限的撕咬,更是拒絕被浸染、不服從的戲謔。
《魔鬼的聲音》像一本日記,關於家人、朋友、滑板運動和社會觀察錄,是朋克大男孩的懷鄉式的人生回望。此次樂隊專訪由麻樂的好夥伴柯西完成。
採寫:柯西
敗犬樂隊
從左到右:鼓手關錚、主唱/吉他叉叉、貝斯手馬繼亮
柯西:敗犬樂隊的三個人是怎麼聚到一起的?
叉叉:那時候是2016年的冬天,我每天都在工作的狀態裡面,特別想開始一個自己的樂隊,所以先找到了馬繼亮,那時候和他只是互相認識的朋友,之前也沒有聊過很多音樂上的事情。他說可以試試,但兩個人也玩不了,還得找一個人打鼓。先是和另一個老樂手排練過幾次感覺不太對,後來馬繼亮找到關錚。當時關錚也渾渾噩噩的,不知道怎麼就答應了。
關錚:我記得我當時正在新街口逛街呢,碰到老馬他說他在玩一新樂隊,讓我來試試。我說行,試試就試試。
柯西:那段時間,叉叉和老馬主要是在做什麼其它工作?
叉叉:我主要還是做文身,玩樂隊是配菜,文身是正餐。鑽研文身也很需要花時間精力、青春和身體健康去拼出來的,後面會出現頸椎病、腰椎病、眼睛各種問題。我當時已經在那個狀態裡很長時間了,有點受不了了。我最早也是因為玩樂隊才文身的,工作完了夜深人靜在收拾工作檯的時候,感覺缺少了一些什麼(笑)。
當時其實我還在另一個樂隊裡,但非常胡逼,叫人體蜈蚣。大家也是在各自做自己的事情,主唱劉非的本職工作是經紀人,吉他手大王梓玩一個樂隊叫咖喱3000,也是很多女歌迷……的那個。
這個就是一個胡逼樂隊,能在網上聽到一些歌,但都是大家人模狗樣工作之餘的(關錚:洩憤樂隊)……報復社會,特別是劉非,就完全是很認真地跟你說一些胡話。
這個東西也不是大家的最終追求,上不了什麼臺面的音樂,但當時也玩得挺開心的。到現在也沒散,就留在那,沒有排練,也沒多想其它。我當時就想做一個「真正的樂隊」,這就是我開始敗犬之前的狀態。
馬繼亮:主要是開店(指TINY酒館)和生命之餅。我在2009年春天之前一直在專職做音樂,從05年到09年在腦濁。2012年加入生命之餅。但是音樂不能養活我,所以也在做這些小買賣。別的也沒有什麼具體的事情了,我生活挺簡單的,接觸的人很少,無非就是樂隊裡的和店裡的同事。我挺喜歡這樣的,不需要和太多人打交道。
TINY之前是在對面的那個樓,在小區的另外一面,前兩年北京拆牆打洞的時候給封了,大家都從單元樓裡進。後來就找了這個地方。那個時候不掙錢,自己每天在那上班,做一切事情,掃地、洗杯子。現在能掙錢就可以僱員工了,但人要是請假了我還得去掃地洗杯子。我覺得勞動挺好的。
柯西:從樂隊組建到第一張同名EP發布,你們只用了一年半的時間。
馬繼亮:相對很多樂隊來說我們還算挺快的。因為我們排練相對少,我們都不是即興樂手,所以很多可以在家裡解決的問題就在排練之前準備好,排練時就很快定下來了。這是我所習慣的一種方式,不能在排練室裡浪費時間,去之前要把別人和自己的東西都想好,排練時試一試是否成立,不成立再拿回來解決掉。
叉叉:有一些歌排的基本就是一遍過的感覺,前期完成了很多東西,第一次排練就兩三個小時,特別地順,感覺很多東西不需要去說了。最開始的東西就是基礎的朋克樂的根基,沒有脫離太多,就是你我他都知道,下一步怎麼繼續進行連接,感覺怎麼都對。第一張專輯所有的東西都特別地快。
馬繼亮:(指關錚)最快的是他。先給他發了一些之前的鼓手留下來的基礎素材,讓先聽一下這些歌的結構。那時候Joyside還沒重組,也在其他樂隊友情客串。他比我們都專業一些,所以在樂隊的夏天可以走得更遠……(笑)
柯西:《魔鬼的聲音》裡的作品,是從比較久以前的動機逐步豐富成型的嗎?
叉叉:是的。對我來說寫歌是一個很長的過程,我不願意寫一些隨隨便便、你愛我愛的東西,還喜歡咬字眼、玩文字遊戲,有時候挺費腦子的。歌詞之間講究押韻,但那句話的邏輯又要是成立的,所以需要花比較多的時間。
《黑羊》和《My Little Molly》其實是相對來說更新一點的。其它的歌幾乎都是之前已經基本成型了,再用現在的樂隊陣容呈現。雖然我有很長一段時間沒有玩樂隊,但一直在寫歌,有很多不斷積攢的東西。
我有一個小本子,裡面記了很多歌詞,這個本子攢了五年寫的。我有一個更老的本子,如果現在留下來的話應該有十年了,但是那個本子在我骨折住院回家的時候可能忘了收,就弄丟了。
Hip Hop我也會經常聽,裡面有很多厲害的押韻、比喻和文字遊戲。一直覺得歌詞是相對音樂創作來說更個人的東西,特別是唱中文的樂隊,這也是我自己的一個偏執。我不太喜歡中國樂隊唱英文歌,我也知道這是我自己的偏執。
柯西:專輯裡有幾首歌是在講具體某個人的故事,比如《一個朋友》。
叉叉:是真有其人其事的一個朋友,而且在他身上發生的事情遠遠比歌詞說的走得更遠。只不過很多東西可以說,有一些東西沒辦法說,是太瘋的一個人,走得太遠了。我只是把那個故事「咬文嚼字」地寫了一段而已,沒有必要把所有「最糟糕」的部分都得說出來。
這個人是北京的滑板老炮。王府井教堂廣場在十多年前是滑板的據點,那裡有個巨大的樓梯,不是特別高,但是特別長,那個樓梯有一個外號叫「風往北吹」,我也不知道是為什麼起的這個名字。他是北京第一個跳這個樓梯的人。那個人特別怪,不交女朋友,不去外面花天酒地,不喝酒不抽菸,就是玩滑板,也沒有工作。
他就是滑板文化裡面最核心的人。滑板文化裡面有各種各樣的人,但是最核心的永遠是那些特別野、特別糙,在地上打著滾、流著血,什麼都不顧,但還是會站起來在做一次的人。這首歌就是關於那個朋友的,但他真的太瘋了,你不會想跟他有什麼平常的交流,但是你會很高興在滑板的時候看到他。
柯西:《小王子》裡說的是關於誰的故事?
叉叉:這首歌其實寫了好久了,關於一個已經離開十年的朋友,而且是以一種慘烈的方法離開。這首歌他還在世的時候給他唱過一半,他住在大理,曾經住在北京,是一個臺灣人,長得特別帥,特別精神,像電影演員。但他是個孤兒,就像落難的小王子。
我以前住在雲南,和他有很多交集,他給過我很多幫助。這首歌我有太多我想說的事情,但不管說什麼都不太合適,沒有辦法說清楚。我現在可以很平靜地在這裡提到他,頭幾年的時候我是不可能像現在這樣說出來的,時間也讓我可以放下一些。他早年間也在北京流浪,沒有護照,哪都去不了,過著「非法的」生活。他有很多的問題,但他是對我特別好的一個人。
柯西:《一顆自由的心》裡是想對賈宏聲說的話?
叉叉:這首歌就是我在想像這個人的樣子。但是我不想寫那種「賈宏聲堅持住」這樣的口號,沒有必要,也很噁心,如果他還活著的話,也會覺得那樣的歌詞太做作了。我不喜歡特別直白的東西,即便是想罵人,也是用婉轉的方法,還特別押韻,讓人聽完之後會想「誒他是不是在罵人?」 不管是好的還是不好的,讚美還是憤怒,這是我習慣的表達的方式。
這首歌是在寫他,也是寫一種感覺。為什麼會寫這個人,不是因為他多帥或者多酷,而是我覺得這個人太操蛋了,在電影《昨天》裡,真實的復原了他的過去,就這樣一個人,對他的家庭他是什麼樣的。正是很多人心裡都有這樣的感覺,所以才會有賈宏聲這樣的人,如果不是他,也是另外一個人站在那個位置上代替他。就好像我心裡有很多的東西,很壓抑,但我希望他爆發出來,希望有一個人能代表我的想法,代表我心裡的無名的憤怒、莫名的壓抑,想要炸出來,他對於所有有這樣狀態的人來說,就是一個代表。
在西方也有這樣的人,好萊塢也有這樣的演員,他們雖然不是這麼有名,但有著非常經典的形象,比如River Phoenix,很年輕就死掉了,他們都說這個人很有才華又很叛逆。其實在哪裡都有一個這樣的原型。賈宏聲對於年輕人和亞文化的意義就在於這一點,他代表了很多人心裏面的那種壓抑,但他就是放開這麼做了。
馬繼亮:他離世的時候43歲,要是活到現在也快60了。只不過他可以一直停留在那個時候,就和其他所有有勇氣的人一樣,選擇以這樣的方式離開世界,換得的是永遠給大家留下了他年輕時候的樣子,這需要莫大的勇氣的,而且會傷害很多人,他的家人朋友。不說好壞,當一個明星就是要付出很多常人做不到的瘋狂。
叉叉:這就是在告訴你什麼是「永遠年輕」。你看那些二十幾歲死掉的明星,他們永遠年輕,照片永遠在那個時候。你沒有辦法想像Amy Winehouse變成一個大媽,你沒有辦法想像Kurt Cobain或者Jimi Hendrix 60歲的時候是什麼樣子。但是BB King就可以,Chuck Berry就可以,成功地活到了很老。你看到的貓王永遠都是這麼迷人,沒有人看到貓王禿頭的樣子。
柯西:專輯裡編曲和樂器使用的層次能感受到民謠的影響。
叉叉:民謠其實是非常搖滾的。我很喜歡The Weavers,聽他們能感受到美國曾經擁有的那些積極的社會精神,但那個年代過去了也不會再有。他們的吉他兼班卓琴手是Pete Seeger,還有一個女孩唱歌。Bob Dylan剛到紐約混的時候在東村演出,他只唱The Weavers的歌。他在那個時候是很有意思的,因為他站在了很多那個時代的人的肩上,才能走得更遠。
但是那些人卻並沒有,比如Pete Seeger因為政治立場被迫害,有很多年不能正常演出,後來所有人都歡迎他回歸,甚至到卡內基音樂廳演出,但他已經失去了他人生裡最好的幾十年。他是影響Bob Dylan的人,這也和當時美國的社會背景有關係,這麼多年輕人在關心社會問題,身體力行做一些事情。
我也會認真地聽Bob Dylan,但有時候難免有一些功利心,想要從他的歌詞裡發掘出一些東西。我聽Hip Hop也是一樣的,聽這些我能知道他們是怎麼講故事、做文字的框架的結構。這是我寫歌詞的時候特別在意的東西,不能永遠寫「今天天氣真好、我心情很開心,啦啦啦」 。我更喜歡一些有方法的東西。
馬繼亮:我不會去聽Bob Dylan。那一代人裡Johnny Cash的唱片是我收藏最多的,American 1-5(I-V,1994-2006出版)都有黑膠留下來。他厲害的一個點是他能持續輸出,我聽的比較多的是他老去之後的作品,他越老之後的嗓音越深沉,而且他也唱很多他喜歡的藝人的歌,把很多老的民歌用自己的方式表達。他不是一個老得沒有味道的老,讓我覺得還是很興奮的。
柯西:不論是搖滾樂還是文身,曾經的亞文化正在浮出水面,這個過程中你能感受到的變化是什麼?
叉叉:我有很多文身,還會繼續添。文身已經是現在許多年輕人都能接受的東西了,這也造成和過去相比,一個大文身的出現對於社會的意義不太一樣,以前我看到一個人有很多文身,我一定會很想上去跟她聊天,相互很快變成朋友,但現在街上看到有大文身的人,也不一定會有這樣的狀態了。
搖滾樂也是類似的狀態,十年二十年前你街上看到有一個人穿匡威穿Vans,一定會上去跟他打招呼,他一定是聽搖滾的,且是最燥的Hardcore Punk那種,而不是聽Beatles。過去這就像具有識別度的接頭暗號似的,現在這些東西接受度更大了更寬廣了,同時也有部分意義被掩蓋掉。
綜藝節目讓人會覺得搖滾樂可以有更大的舞臺去施展。你經歷了一些東西之後,的確會有一些患得患失的小傷感,而且你曾經在那裡邊。當一些東西更小眾的時候,有更純粹的快樂,大家在考慮繼續往前走的時候就會考慮更多,不再是玩二十多歲那種樣子的東西了。音樂兇猛的部分我也需要,但我也需要別的更豐富的東西可以表達。
「黑羊」即將穿梭進你城市的水泥森林
來感受四處充斥著的「魔鬼的聲音」吧
— 2021-01-14 —
「 敗犬樂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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