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中國商人,最廣為流傳的一個觀點是,商人的社會地位低。其明證是,在古籍裡「士農工商」的排序中,「商」位居最後一位。眾口一辭的說法是,這是抑商的體現。
抑商恰恰證明商人勢力過於強大。士農工商,不可否認在古代存在這種排序,但遠難言是常態。為什麼中國歷史上往往是農民鬧革命,而不是商人或地主,這裡面沒有宏大的道理。在整個社會中,處於社會最底層的,基本是農民而不儘可能是商人。遠非農業社會如此,當世也不例外。
義與利、士與商,在傳統中國向來格格不入、涇渭分明,但到明朝,給商人寫墓志銘不再事關體面而成為務實的象徵。曾任河南知府的蕭元吉、心學大師兼官員的王陽明、官至南京禮部尚書兼太子太保的李維楨,都要麼為商人撰寫碑記,要麼寫墓志銘,要麼立傳。
以李維楨為其立傳的對象李汝衡來說,李家世代經商,靠長途販賣絲綢和四方珍奇而致富,幾乎壟斷了湖北一省的絲綢市場,擁有舟車百餘。雖擁資巨萬,他卻樂善好施,極為慷慨,為李維楨所推崇。
如此局面也體現在晉徽商幫的縣誌中。明朝徽州《歙風俗禮教考》稱,「商居四民之末,徽俗殊不然」。萬曆《徽志》稱,明中葉商人在徽州「昔為末富,今為本富」。徽州、山西商業發達地區,均在史志中出現有關商人在社會排序變化的描述。
王陽明靠批駁朱熹之說而自成一統,有半個聖人之說。作為浙江餘姚人,他倡導「致良知」和「知行合一」,對後世影響較大。在王陽明眼中,「士好利,比商賈有過之而無不及,只不過是異其名而已」。
在明朝,宦官專權及低薪制度讓整個文官集團也有代言商人的傾向,而明末從精神上承襲了王陽明一脈的東林黨,表面看是一個士紳集團,實際卻是具有政治傾向的商人利益的傳聲筒。
到鴉片戰爭前,廣州十三行商人甚至充當起連接清政府與外國貿易商人的中介角色。作為政府授權的商人——十三行行商尤其是公行總商——代表清政府行使著集大清國外交、稅務、治安、民政等諸多事務於一身的權利,這是後無來者的。
到洋務運動時期,在各方掣肘下,與洋人打交道熟稔的商人,能被各方風雲際會地推到上海知縣的角色上,以李鴻章等為首的洋務派大臣傾力招徠民間買辦及其他來自船、絲、茶等行業的商人入股辦理近代工業事宜,這幾前無古人。狀元張謇,被署理兩江總督兼南洋大臣的張之洞看中而奏派去做實業,也成為時代的風向標和最強音。
清末民初,士商邊界模糊,在代表中國社會精英階層的士紳逐漸瓦解之時,從士紳中孕育出紳商。1904年,在曠世官商盛宣懷授意下,近代意義上的第一家打破區域之限的商人組織——上海商務總會成立。以此為標誌,中國商人第一次以一個階層的方式出現。隨後,各種商會組織如雨後春筍,並在辛亥革命中事實上扮演了清朝掘墓人的角色。
士商結合在特殊、少見的歷史節點,具有積極意義,但當士商合流掌權,將農工置於一邊,特權橫行,就意味著社會災難。如果未能有效、及時阻止,他們往往脫胎而成新的特殊利益集團。
山西八大商人,因在明末戰爭中暗中接濟清軍而在清初成為皇商。鹽業是明清時的主要稅源,到清朝中期,兩淮鹽場越發成為特權者的遊戲場所,腐敗滋生,鹽價高企,怨聲載道,惡化為社會毒瘤,以致於執掌此地的官僚及代表性商人被肅整。主導此地鹽業的徽商,興於鹽,也敗於鹽,而八大商人中被「賜產張家口為世業」的範氏家族,因虧欠戶部銀兩,最終沒逃脫被抄家的命運。
清朝洋務運動,雖以「師夷長技以制夷」為宗旨,打著自強的旗號,但縱觀洋務派,自身卻蛻變為不折不扣的既得利益者,與其商業代言人及幕後西方殖民者上下其手,成為大清國的蛀蟲。
這一現象最明顯地體現在中興大臣李鴻章和盛宣懷身上,兩人與殖民者及其代言人買辦眉來眼去,甚至與虎謀皮,即是後來成為讓清廷顏面掃地的「東南互保」的主要策劃人或參與者。兩人,一個被人譏諷為「宰相合肥天下瘦」,一個被人描述為「一手官印,一手算盤」,身後留下的財富之多,都到了需要用三四年時間統計的程度。
盛宣懷隱忍持重,能屈能伸,遊刃在舊氏沙船商人、買辦商人以及官場的不同派系之間,以實幹家的角色演繹了中國商業史上的傳奇。但在商業倫理上,他又極盡能事,成為政商邊界不清的最大受益者。他亦商亦官、官商不分,他以公營私,公私不分,與胡雪巖一道大發國難財,醞釀而出的是整個商業體系乃至社會規則的大潰退,由此結出的惡之花,將整個社會帶向崩潰的邊緣。戶部尚書閻敬銘稱,胡雪巖「最善交結官場,一身兼官商之名」,晚境悽涼,盛宣懷則背負著「誤國首惡」的罵名留在《清史稿》中。
洋務派本代表著衝破傳統的新興勢力,他們有志於打破一個舊世界,建設一個新世界,但他們一邊打破,又一邊淪為既得利益集團。從公的角度說,授予洋務企業以專利權,使其從一開始就成為僅惠及少數人的私家花園,民間資本的投資渠道為之阻塞,洋務在短時間內難以普及,及至蔚然成風,進而錯失近代工業發展的機遇期。
從私的角度說,洋務派將政策最大限度地利己化,披著官督商辦的外衣,將洋務事業固化為效忠一個人、一個集團而非一個朝代,這是不可思議的,也是洋務派無力挽救清朝於水火的根本原因。
作為這種慣性的延續,北洋政府時期,中國的問題表面出在軍閥割據上,深層次則是整個社會遊戲規則的大混亂,一家或幾家之私儼然凌駕於整個社會之公上。民國政府沒有能力扼制住這種局面的發酵,四大家族順水推舟,儼然明朝晉商政商家族、晚清席氏及盛氏等政商家族的放大版,由此所造成的社會失衡,最終由共產黨出手團結工農、以公抑私而終結。士商勢力過大,唯有工農合璧,方可以與士商形成新的平衡,這就是共產黨奪取天下的樸素道理。
在中國,公與私是平衡社會的兩大經緯,誰能夠把握這種平衡,誰將執掌江山。解放初,對商抑制過甚,及至公私合營、消滅私有制,由士工農所主導的社會,對手消失了,社會再度陷入失衡。
消滅私有制是一段讓人慾言又止的歷史,但中國商人的命運是否因此而宿命化,其答案最終將交由歷史和未來的中國商人來回答。有一點是顯見的,公私合營是對晚清、北洋及民國時期積聚歷史的反正,用力可能過猛,但與此前的積重難返,或是對應的。或者說,公私合營及消滅私有制,緩衝了公私不分在中國的瀰漫。
晚清有清流派和洋務派之說,後來清流派也成了洋務派。「文革」時中國有「走資派」和「造反派」之說,「走資派」被糾鬥,但「造反派」也並沒有建設好河山,所以時至今日中國多少有點仍是主張「走資派」的功勞。所謂走資派,就是走改革開放之派。改革開放40年來,中國及百姓富是富了,但貧富分化有加劇之勢,官商勾連正在增加中國社會的系統性風險。民國時,蔣經國在上海打虎,但投鼠忌器,最終因不敢拿自已人動手而不了了之。當下中國強力反腐,執政黨不斷拿自己開刀,與之大不相同。
如今,商人的社會地位空前提高,各地商人大會方興未艾。要像尊重科學家一樣尊重企業家,是中國當下對待企業家的基本格調。激發、保護和弘揚企業家精神,不斷強化對企業家的愛護和尊重,成為時代的主旋律。但中國遠不滿足於此,正在以「親」「清」為核心,致力於把權力關進鐵籠子,簡政放權,重塑政府職能部門的職權、邊界,建立高效、廉潔的執政監察隊伍與體系,以建立新型的政商關係,為雙方往來建立防火牆,這註定是開創性的。
無論中國社會階層如何演化,士商或官商勾連都是中國潛在的最大社會風險。農民起義是顯性的,官商勾連是隱性的,隱性的社會影響與惡果往往比顯性的更甚。對個體商人的命運而言,士商勾連是中國商人的牢籠,歷朝歷代與權勢走得過近的人,不出事則矣,一出事就是事關人命或聲譽的大事。所以為商要有遠視,要以走遠路的心態,不謀一時之利,自動遠離權錢交易,不偷稅漏稅,行正路,方能長久。
來源:《權力、資本與商幫:中國商人600年興衰史》序中章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