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頭婚」,不是說兩頭都結婚,它的實質性意思是,這種婚姻既不屬於男娶女嫁,也不屬於女招男入贅,相當於說表面上領了個結婚證,但夫妻倆成家之後,仍舊和原本的家庭裡面保持著密切的聯繫,在結婚時,女方不帶嫁妝,男方不出彩禮,而且生了孩子之後,一般第一個孩子歸男方撫養,隨父姓,第二個孩子則歸女方撫養,隨母姓。而對於這兩個孩子來說,他們沒有外公外婆,只有爺爺奶奶的稱呼。
這種婚姻形式是在近年來於江浙地區興起的一種新結婚形式,當地人對此還俗稱「不來不去」「不進不出」「不嫁不娶」「兩家拼拼」,意味著「我家不是嫁女兒,你家也不是娶媳婦」,乍一看,這種婚姻形式很特殊,特殊的我們一時間都有點無法接受。
那為什麼會出現這種形式的婚姻呢?首先我們要跟當地的情況聯繫起來,在江浙地區,一般來說,家庭條件優越的女方會招上門女婿,他結了婚之後,那女婿就什麼都不做,而女婿也會認為自己的孩子不跟自己姓,那自己在家裡也就沒什麼用,所以對於家庭的意識也就越來越淡薄。總之,也許是面對這種情況,「兩頭婚」的情況在當地就持續傳了下來。
有些人認為這種婚姻形式很好,因為獨生子女的家庭往往不願意自己的孩子離開自己,而且也少了彩禮和嫁妝的紛爭,減輕了男方的心理壓力,相對於比較公平的解決了心理需求和實際要求。
不過這些只是一部分人的想法,很多人認為這種「兩頭婚」,不過是表面看上去公平而已,首先從實質形式上來講,孩子到底還是女方生的,既然男方不出彩禮,那為什麼又要把一個孩子「送」給男方呢?畢竟生育的代價可不是一時能夠養回來的。
除此之外,還有人表示說,兩頭婚會導致孩子之間感情淡薄以及會讓孩子缺乏一個家庭意識,而夫妻之間也會對自己所組成的小家庭失去責任感,因為由於兩個孩子分別有不同的姓氏,所以,無論男方女方,與另一個不跟自己姓的孩子多少都會有些隔閡,而且這樣的婚姻也容易出現矛盾。
特別是還有當地人表示,這種婚姻雖然說已經定好了規矩,但還是存在一些紛爭,比如說,假如第二胎是男孩兒,男方家庭就會想方設法要回來,甚至更過分一點的,兩個孩子都只能跟男方姓,而由於沒有什么正式的法律保障,這種事也只能私底下解決,算來算去總歸是女方這邊會吃虧。
因此實質上的公平,看起來其實存在著很多不公平的元素,這並不是針對某一方的,而是在實際情況中,確確實實可能會存在一些難以在條約中就解決的事情,對姓氏的開明,卻不代表著整個家庭觀念和財產分配以及等等其他社會因素都開明起來,其中所存在的一些問題,仍然是短時間內無法解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