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7年:一位姑娘,一隻狗狗,三匹駱駝。
她就這樣一個人深入澳洲沙漠,獨自穿越酷熱,乾旱,戰勝蟲蛇荊棘,絕望與焦慮,長達9個月的步行,成功凱旋。她被媒體們熱捧,人們稱她為「駱駝小姐」。
這段經歷被她寫成了《Tracks》這本書,讀得我沉迷不可自拔。
寫得好,翻譯得也好,還拍成電影,但……
必須吐槽一下,中文書名被弄成:《我獨自穿越沙漠,領悟了安全感和自由》,Seriously ……?
電影《Tracks》劇照 / Robyn Davidson(左)
此前我很喜歡《遠行譯叢》系列(雖然大都是上世紀的糙漢們的樸拙流水帳),最近又迷上幾位女性探險者的回憶錄。
尤其是《Track》,明顯展現了女性們與生俱來的優越表達能力,對於個體的觀察,體驗,情感,以及如何用文字去轉換,她們寫得未免太好了……甩糙漢們十八條街。
打個比方,記錄身體不適:
硬漢們寫——「早上一醒,頭痛得厲害。」
駱駝小姐卻寫——「早晨,我的頭疼得像一輛肯沃斯卡車,又大又猛,一整天都在我的腦顱裡換擋。」
光是為了搞到駱駝,學會如何馴養,她就花了整整兩年。真正上路走進沙漠,又是9個月。她為此變賣家產,一無所有,去到完全陌生的起點,通過給餐廳打工掙來路費。
書裡有很大一部分內容是關於上路前的自我懷疑,焦慮,挫敗,沮喪,絕望——真實無比,但絕非抱怨。你能切膚體會一個人在夢想之路上的掙扎。
比如她被困在駱駝飼養場的期間,做鏟屎官,幹髒苦活,還被騙的時候。
「
……我的頭腦裡悄無聲息地產生悲苦,挫敗感;獨自一人住在幻境裡做著旅行的大夢,不讓步於現實的這種喜悅,開始走味。我漸漸明白,我在拖延,假裝,演戲,那都是我不適的源頭。如果所有人都相信我最終會帶上駱駝遠走沙漠,我不相信。它是我閒來無事時,擱在頭腦邊緣把玩的東西。它給了我一個膚淺的身份,或者架構,讓我在低落的時候可以爬進去,像衣服一樣穿起。
這片郊野前一季有過野火,接著就是暴雨,現在景貌交織著亮橘,墨黑和乏味的綠綠黃黃的螢光色。有誰見過這樣的沙漠?燒焦的灌木像老鴉的羽毛一樣支稜在風起漣漪的山脈上……沙浪的寂靜似乎要讓我窒息。
……我當時至少已經學會與蒼蠅共存,甚至懶得把它們從我的眼睛上颳走。它們像毯子一樣堆在那裡。螞蟻們上晚班。在蚊子接管蒼蠅的前,那幸福的一小時裡,大量的小生物爬進我的褲管。
……一晚上三條蛇,也太過分了。
不知打哪兒來的憤怒雷雲,滾滾湧起,熙熙攘攘,冰雹與驟雨齊下,下貓下狗,下香下鯨,我在雨裡踉蹌而行,冰冷溼透。
我進入一個新的時間,空間,領域。千年納入一天,一步即是萬古。沙岡來了又去,山丘起起落落。雲捲雲舒,還有走不完的路。走不完的路。走不完的路,走不完的路……
……太累了,我睡在小溪裡,除了失敗,什麼也不想。那枚冷淡,大理石般,殘忍的月亮把我推倒,吮吸我……馬路,沙岡,冷風抽乾了我的思想,除了走路,沒有別的事。
天空是淺灰色的濃重。一整天都是灰色,光滑,半透明的,像青蛙的肚皮。
……我俯身在微弱的小火堆旁,渾身發冷。我躺在骯髒的毛毯卷裡,那裡的時間一直由星宿漫漫無期的轉動衡量,或者烏鴉醒來時的一聲寒鳴標誌開始。霜凍像脆弱的蛛網一般,結在我周圍的黑色灌木叢上……
……我簡直就像在跑步機上走,沒有進展,沒有變化,山還那麼遠,太慢了。現在過了多久?一天?……(泉眼)肯定在下一座沙岡後面。不,那就再下一座。行,好吧,下一座。不,再下一座。不,再下一座。求你了老天,我是瘋了嗎?
入夜的啼叫,與樹葉的嘆息,乘著清風飄落在我身上,周圍是黑銀色的巨大白幹桉樹,教堂一般,白金月亮的稀薄裂片躺在枝頭。我找到了世界的心。
她無數次丟失過駱駝,又走上20英裡把它們追回來。
在無人地帶,她根本懶得穿衣服,烈日下她赤裸走路,和駱駝小狗在泥漿裡打滾玩耍,將自己變成原始人。
皮開肉綻根本不足掛齒,洗滌既不現實也沒必要,當經血順著大腿往下滴,她說:這是地心引力的順其自然。
旅途最後,最最最心愛的小狗因為中毒而瀕死,她不忍看它受苦,親自將愛犬一槍爆頭。
當時一滴淚都沒有。
無數盪氣迴腸的感悟穿插在她的神來之筆中,我推薦大家去看看整本書。
她以女性獨有的謙遜與大氣,回應70年代媒體對她的追捧:
「
人們認為我是冒險家,超出了普通人期待的可能,神話般的人物。但截然相反的是,任何人都可以做到任何事。如果我可以磕磕絆絆地穿越一片沙漠,那麼任何人都可以做到。對長時間以來習慣且怯懦膽小保護自己的女性來說,尤其如此。
1995年。她二十歲出頭,沒拿到大學文憑,欠了一大筆助學貸款,離婚,母親去世給了她最後一擊,她陷入酗酒,濫交,毒品的深淵。
她決定洗心革面,為此踏上太平洋屋脊步道。(英語:Pacific Crest Trail,簡稱:PCT,又名:太平洋屋脊徑;全長4,286千米,經過25個國家森林7個國家公園。從墨西哥邊境延伸到加拿大邊境。是美國著名的三大長途步道之一)。
書的一開始,她的處境之一塌糊塗,上路之衝動,菜鳥之菜,幾乎讓我吃驚。讀到她的裝備清單那一頁,我心想,姑娘你以為你是犛牛麼,糙漢們的背包都比你輕一半,開什麼玩笑。
果然,現實迅速打臉。
背包重得她在旅館裡就站不起來,上路第一天就差點崩潰。
她的狼狽幾乎讓我哭笑不得,但從書面腰封上被吹翻天的營銷詞眼來看,紐約時報和妮可·基德曼都證明,她真的走下來了。(現在,現實開始打我的臉了)。
又一個徒步&寫書改變人生的模範。
我就一感慨啊:青春的糊塗是普世的,只有年輕時候,才有資本那樣浪費與衝動,犯錯了一切可以從頭再來。
所以,英雄之旅也是普世的。古希臘的奧德修斯是這樣的,20世紀末的她們,也一樣。
我一直期待她能寫本書什麼的,但她好像還沒有。
21世紀的她,用個人網頁記錄自己的奧德賽:
🔗zhangnuoya-walk.com
個人logo是:那個徒步的姑娘。
她是美國長距離徒步三重冠:4條長距離徒步線路,20雙登山鞋,503天野外徒步生活,12500公裡徒步小徑長度。
與前面兩位盲打誤撞的奧德修斯不同,她是典型的亞洲之光:漂亮的留學履歷,積極進取的職業展望,一絲不苟的徒步計劃——為了嚴格減輕背包重量,連牙刷柄都要折斷的那種。
從西到東:美國三大長距離步道依次是:太平洋山脊小徑——大陸分水嶺——阿巴拉契亞小徑
她全都搞定了。
太平洋山脊小徑(Pacific Crest Trail, 簡稱PCT)是一條縱貫美國南北的長距徒步線路。這條長度接近4300公裡的「縱貫線」盤臥於美國西部三州的山林原野間,從墨西哥和美國的國境一路向北,途經7個國家公園、23個荒野保護區和46片國家森林,縱貫著名的Sierra Nevada (西耶拉山脈) 和北喀斯科特山脈,一直延伸到加拿大境內。
2014年夏天,我用了137天的時間,徒步走完了4200公裡的太平洋山脊。
大陸分水嶺國家步道(Continental Divide Trail)的官方長度為3055英裡,而CDT實際長度為「自選」,從2500英裡到3100英裡不等。CDT經過25片國家森林、21片自然保護區、3個國家公園,80%屬於公有土地。CDT的最低海拔是4000英尺(1232米),最高海拔14232英尺(4338米)。
2017年5月1日,我將踏上4500公裡的大陸分水嶺之路,從墨西哥再次走向加拿大。
Appalachian Trail(阿帕拉契亞小徑), 是一條美國國家長距景觀棧道,途徑美國東部14州, 全長為2180英裡, 合為3500公裡。起點位於喬治亞,終點位於緬因。企圖在一個季節裡通徑徒步的人被稱為「Thru-hiker」(通徑徒步者), 一次性走完AT的平均時間是6個月左右。阿巴拉契亞小徑的特點是:陡,險,溼。
我經過155天徒步走完了2189英裡的阿帕拉契亞小徑,這條完成率只有20%的在美國名聲赫赫,歷史悠久的徒步小徑。
除了長距離,她的網頁上還給出了其他短距離路線推薦,以及精確到以克數為計的裝備清單。
這些靠譜的信息,非常非常感謝。
我也很喜歡讀她的公眾號裡寫到的徒步感悟:詼諧,客觀,精確,比如這篇:《那些徒步者們,最後都變成了怎樣的人》
如今,長距離徒步已經不是什麼壯舉。
由於徒步者太多,想要再踏上太平洋屋脊,要事先報名抽籤了……
也不奇怪,連攀登珠峰也變成了人擠人的排隊,還有什麼冒險可以成為史詩。
不管是自駕,航海,徒步,騎馬,還是單車
說到底,人類因為追逐高遠而變得可貴。
每個打算用腳步來完成自我認同的人,都是在渴望不凡。
不凡在別處。也在此處。
嶄新的開始,不算什麼。
奧德賽的深意在於:那個嶄新的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