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女孩小吳的柯基犬被「摔死」事件被媒體披露後,引發廣泛關注。
雖然現在有些事情還有待進一步釐清,但一場「網絡報復」已經開始:涉嫌蓄意摔狗的當事人何某多個住址被曝出,其借貸糾紛、夫妻雙方工作單位、社保資料、車牌號碼,甚至懷孕期間在醫院建檔的資料都被挖了出來,家門口被扔垃圾、噴油漆,何某的照片甚至被PS為靈堂照片等。
1月15日,因到何某家小區討要說法,一位來自北京的女士被行政拘留6日。
不止這一事件,近日,一張上海中小學教師高級職稱評審公示的截圖刷爆朋友圈。公示名單裡一位女教師繆某被挖出之前曾打醫生,遭到網絡一片聲討。日前,她自己在接受採訪時坦言自己打人錯了,但網絡流言也讓她很受傷。
一起摔狗事件點燃了公眾的憤怒情緒,也讓一場「網絡報復」行動就此拉開帷幕。無論是在虛擬空間還是在生活居所,當事人何某都無處躲藏,只能承受一波又一波的咒罵和批判。無獨有偶,上海女教師也不得不為自己此前毆打醫生的魯莽付出代價,承受網絡暴力的一次次討伐。
近來,這樣的案例遠不止這幾個,很多情況甚至是事實還沒有完全弄明白,網上聲討之聲就已經鋪天蓋地,一些自媒體甚至煽動網民進行聲討,支持進行人肉搜索,為網絡暴力推波助瀾。這樣的「以暴制暴」真的合理合法嗎?冷靜以對,我們究竟該怎樣尋求正義?
毫無疑問,對於摔狗事件,任何一個有同情心的人都會出離憤怒。如果這隻狗確為何某蓄意摔死,她無疑應受到相應的懲處並賠償損失。然而,在一個法治社會,任何人都不應當隨意扮演「法官」或執法者的角色,每一位公民也只有在法庭之上才有被審判的資格。何某的行為,無論如何都不該成為網絡暴力粉墨登場的理由,更不應給人肉搜索、曝光身份信息等違法行為以藉口。
如果何某確實是蓄意摔死狗,有人可能會說,當前的法律無法懲處何某這種的「惡行」,因此非常有必要「伸張正義」。的確,我國目前尚無一部專屬動物保護的法律,當前的法律規定也很難對何某做出嚴厲懲處(如果這隻狗確實是她蓄意摔死),但這並不是網絡大軍揮師而上,用自己的違法行為「替天行道」的理由。事實上,關於保護公民信息等隱私和杜絕網絡暴力,我國法律早就有相關規定。以「正義」之名行違法之實,更是對法律和社會規則的踐踏,對這個社會的殺傷力更大,更不可取。如此言論並非紙上談兵,誇誇其談,試問如果衝破現有規則去處罰當事人,誰去把握事情的度?一旦罰之過度又該由誰來負責?
在事件不斷發酵的進程中,某些網絡大V甚至不斷煽動,網友積極參與,希望用法外的手段制裁當事人並伸張所謂的網絡正義。一些網絡大V聲言支持人肉搜索,並表示「僅此一次,下不為例」。我們必須明白,法律從不講「僅此一次」,也並不承認「下不為例」。違法行為是一條紅線,無論事件的起因聽上去多麼合情合理,都改變不了「不合法」的現實。網絡大V攜自己對粉絲的影響力,把自己置於仲裁者的位置,實在是無知且自負,何其荒唐!這樣的鼓譟和煽動,都需要對自己的行為承擔責任。此番表態「僅此一次」,下一回誰又能真的做到「下不為例」?出了下一次,誰負其責?
與此同時,我們也必須看到,近年來許多新聞事件都曾出現反轉。網絡暴力一旦走出牢籠往往無法收手,直到事件出現反轉時,許多網友方覺後悔。誰能確保自己所了解的就是事件的真相?當網絡暴力一擁而上時,當事人往往無法像在法庭上一樣為自己辯護,這樣的暴力真的能催生「正義」嗎?
當然,我們必須明白,法治社會不等於完美社會,這個世界並非完美,也不會有一個完美社會。法律的裁決無法讓每一個人都百分之百滿意,更無法讓所有人都獲得心中百分之百的公平。但法治社會的美好之處就在於,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給每個人以公平辯護的機會,最大限度尋求正義,最大可能在現有規則之下達成共識。而且,法律的可貴之處也在於它會不斷適應新情況,解決新問題,最終引領人的行為。法律並非僵化,法律完善只有進行時。正因如此,當法律尚不夠完善或無法滿足人們期待的時候,我們應當給法律以時間,給法治以信心,讓新情況成為完善法律的推進劑,而不是急不可耐地繞開法律,輪起大棒追求自己心中那個所謂的樸素正義。假若人人都用自己的標準去衡量,對規則不滿就拋棄規則,社會就將回歸叢林法則,最終沒有人會成為贏家。
一切的憤怒,都不是網絡暴力的理由。一切的所謂追求正義,都應當在法治的軌道下運行。面對網絡暴力和煽動網絡暴力的行為,我們的立場就是反對,堅決反對,旗幟鮮明地反對。無論看上去多麼合乎情理,網絡暴力都將永遠無法催生正義。
文丨央視評論特約撰稿 王健
監製/楊繼紅 主編/王興棟
編輯/孫毛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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