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代碼:002078 證券簡稱:太陽紙業公告編號:2019-043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內容的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山東太陽紙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本次非公開發行A股股票相關事項已經第七屆董事會第七次會議審議通過。根據相關要求,公司現就最近五年被證券監管部門和交易所採取處罰或監管措施的情況,以及相應整改措施披露如下:
一、公司最近五年被證券監管部門和交易所處罰的情況
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證券監管部門和交易所處罰的情況。
二、公司最近五年被證券監管部門和交易所採取監管措施及整改情況
2016年5月12日,公司收到深圳證券交易所《關於對山東太陽紙業股份有限公司的監管函》(中小板監管函【2016】第96號)。
1、深圳證券交易所監管函意見如下:
公司於2014年9月與持股45%的參股公司山東國際紙業太陽紙板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國際太陽」)、興業銀行籤訂《委託貸款借款合同》,委託興業銀行向國際太陽提供4,950萬元人民幣委託貸款,期限自2014年9月17日至2016年9月17日止。2015年9月,公司向控股股東山東太陽控股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太陽控股」)出售其持有的國際太陽45%股權,未就前述委託貸款將變更為對控股股東參股公司提供的委託貸款進行披露並提出解決措施。2015年10月,持有國際太陽55%股權的股東英特奈國際紙業投資(上海)有限公司將所持股權轉讓給太陽控股,國際太陽成為太陽控股的全資子公司,在本次股權轉讓中,前述委託貸款構成公司對控股股東全資子公司的委託貸款,公司未就該委託貸款的性質變更進行披露,也未提出相應的解決措施。上述行為違反了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2014年修訂)》第2.1條的規定。
2、公司整改措施:
為了消除由於股權轉讓被動導致的對控股股東全資子公司的委託貸款,國際太陽已於2016年4月提前全額償還了委託貸款資金,公司於2016年4月25日披露了《關於山東國際紙業太陽紙板有限公司償還委託貸款資金的公告》。公司按照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等法律法規及公司內控制度的相關規定,加強對信息披露的管理工作,杜絕此類問題再次發生。
特此公告。
山東太陽紙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二○一九年七月十八日
(責任編輯:DF5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