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止「不文明養狗」很有必要
近些年來,狗傷人事件頻發,就最近媒體報導就好幾例,如河北保定女子被兩天大型惡犬撕咬到了絕望;河南鶴壁8歲女童被無繩狗撕咬一分多鐘治療費超16萬;江西女子散步遭惡狗撕咬成重傷,跳入江中才撿回一命。這些案件觸目驚心,令人心有餘悸。
還有,更關鍵的是很多狗主人隨心所欲,任性無度,不文明養狗,不拴繩遛狗,無事是我行我素,出事後逃避責任。鑑於目前出現的這些情況,嚴格監管養狗,迫在眉睫,也是社會和諧所需。
「捕殺有獎」引起熱議
而關於養狗話題,廣東省東莞市一社區發出的通知,引起了熱議,只因其中有一條稱,鼓勵民眾捕殺流浪狗,並設置了獎勵機制,即:對捕殺流浪狗的人員進行獎勵,每捕殺一隻,經有關部門核實後獎勵200元。
該通知,我想初衷是絕對沒問題的,但為什麼會引起網友們熱議呢?更多人認為,這樣不是「愛護小動物」,「太野蠻」!那麼,捕殺流浪狗該不該?怎樣儘可能避免「狗傷人」事件發生呢?
該不該捕殺,怎樣捕殺
首先,不能為了避免「狗傷人」就應該鼓勵「人傷狗」,減少傷害,也是和諧。更主要的是,不能啥都拿錢來說話,不能讓捕殺流浪狗這種行為由民眾普遍去直接操作。一是捕殺狗有一定危險性,還有可能在行為中被咬傷,需要更專業和防護才好。二是還涉及流浪狗的界定,或誤傷,甚至蓄意捕殺「非流浪狗」,還有可能會讓一些人因此成為「職業」。這些都是不該發生的。
那麼,狗是不是「不可傷害」呢?什麼狗都不應該捕殺呢?狗狗是人類的好朋友?屁話,大自然任何生物都是人類的好朋友!他們是不是人類好朋友,要看他們傷不傷人,損害不損害人類社會和諧。惡犬撕咬他人,還用「狗狗是人類好朋友」,這是一種極端「兇狠殘忍」的人性缺失。狗只有和人類和諧相處,才算是好朋友。對於一些無主狗,有關部門還是應該安排專業人員捕捉收留,然後公示,開始不是「有主狗」丟失。再者,對惡犬傷人,甚至造成他人生命危險的時候,可以果斷採取措施解救,包括將狗「斃命」。對有傳染疾病的狗,可以經過論證後,「無害化處理」。
其次,對因自己狗傷人,而且逃避責任,或其他嚴重不文明養狗的狗主人,應該限制其養狗,並作出責任承擔。不能因為他們自己的「興趣愛好」,自己的「寵幸」而傷害他人。
文明養狗,是養狗人的社會責任,沒有社會責任的人就應該剝奪其相應權利。制止不文明養狗,也要文明,不能鼓勵民眾廣泛參與「捕殺」行動,尤其是「拿錢說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