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新聞視頻:陝西水電站員工被指「挾屍要價」調查
12月6日,陝西一水電站員工在進水閘門處發現一具女屍,但他並未第一時間報警,而是要挾家屬支付了1500元打撈費才將屍體打撈上岸。這一新聞引發廣泛輿論關注。
少女上身赤裸浮屍閘門 水電站員工索要「打撈費」
魏家堡水電站地處陝西省眉縣常興鎮魏家堡村北側的山坡上,在水電站的最高處就是引渭渠的水進入水電站的入水閘門。17歲女孩張丹的遺體就是在這裡被發現的。
據張丹的二伯拍攝的照片顯示,當天引渭渠裡的水量很大。在入水閘門的邊上,孩子的一條腿被一根粗壯的麻繩拴著,麻繩另一頭被綁在閘門邊的鐵柱子上,孩子大部分遺體被泡在水裡,上身赤裸。
看到這揪心的一幕,張丹的家屬希望儘快把孩子的遺體打撈上岸。可自稱是魏家堡水電站的工作人員鄧志強不讓撈。他告訴家屬,現在水很大是撈不上來的,要付一些打撈費,把閘門關了,等水浪緩了,才能把孩子的遺體撈上來。
因為趕到現場時比較匆忙,死者家屬身上沒足夠現金,他們希望鄧志強能夠降低打撈費用。據張丹所在學校的副校長黃武奇回憶,當時鄧志強最早要價5000元,之後還價到3000元,最後協商為1500元。
隨後鄧志強落閘放水,水位下降之後,大家才把張丹的遺體順利的打撈上岸。1500元打撈費也交給了鄧志強。
少女遺體3天前已被發現 水電站員工撈屍後放回水中聯繫家屬
此時,距張丹12月6日離家後親屬以失蹤報警已過去整整3天。魏家堡水電站的工作人員楊紅亮證實,就在張丹走失的當天晚上八點,鄧志強就已經發現了孩子的遺體。但是他並沒有選擇報案,在找到孩子衣兜裡的飯卡等信息後,用麻繩將孩子再次沉入水中,固定在水閘邊。直到3天後,通過飯卡上的信息聯繫到孩子的學校。
楊紅亮稱,因為當天上遊來水較多,八點的時候要開閘放水。為了防止女孩的遺體被急流卷進排水管,影響發電機組的安全運行,鄧志強就把張丹的遺體用撈草的鐵鉤吊離水面,放完水後用麻繩拴住女孩的一條腿,固定在閘門邊。
「挾屍要價」並非首次 水電總站:撈屍費屬勞動報酬
據魏家堡水電站副站長楊帆說,因為引渭渠坡度陡,水流急,浮屍順水漂到魏家堡水電站的情況時有發生,一般情況見到屍體會通過尋人啟事、警方協查通報兩種途徑聯繫家屬,也要求員工及時報案。但楊紅亮和鄧志強卻給出了不同的說法。
楊紅亮表示,日常工作中,一般是有人報案了或者發協查了就幫助尋找,如沒人報案,無主屍體就會在放水時被衝走。鄧志強也證實,如果找不著家屬的天數超過5天,給電站打過招呼以後,就讓屍體隨水衝走了。他們一直這麼運行,電站也知情。
對於打撈屍體向家屬索要撈屍費一事,寶雞峽水電總站生產科科長文志強解釋說,這屬於他們雙方當事人協商的約定,1500元應該算勞動報酬。
12月10日,鄧志強在接受採訪時回憶,僅今年他遇到的浮屍打撈,索要打撈費的事情已經發生過三次。有家屬主動給錢,也有自己要錢,每次都在1000多塊。
「挾屍要價」員工被辭退 或構成犯罪
經過陝西省寶雞峽引渭灌溉管理局調查組調查,因為魏家堡水電站人員緊張,8年前,就把進水閘口的雜物打撈工作承包給了魏家堡村的村民楊紅亮。楊紅亮又以每天40到50元的勞務費找來了鄧志強等3人。但外包打撈業務屬於違規行為。
目前,寶雞峽引渭灌溉管理局已經對負有一定責任的魏家堡水電站站長董振玉予以停職檢查,魏家堡水電站清退了兩名農民工,而撈屍者也正在接受警方的詢問,是否觸犯法律,構成敲詐勒索罪和侮辱屍體罪,還有待於警方進一步調查。
12月14日,眉縣公安局對外通報了初步的調查結論,張丹死亡符合溺亡特徵,系溺水死亡。眉縣公安局建議家屬解剖,進一步明確張丹的死因。
來源/央視新聞 本期監製/周慶安 主編/侯振海
記者/陳武 孟濤 編輯/江永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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