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線記者 張庭銘
明天,雙十一就到啦!!這幾天各個平臺都已經開始預售,集美有沒有成功「剁手」到自己想要的物品?
網購便捷了我們的生活,但隨之而來,引發的糾紛也越來越多。作為一名消費者,當我們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時應該如何維護?莫慌,近日資陽市中級人民法院推出小貼士,告訴你網購遇到麻煩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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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熬夜蹲點,好不容易搶到貨,卻被商家以各種理由擅自取消,怎麼辦?
在網購中,只要下單成功,合同就成立了。如果商家擅自取消訂單,不僅要賠償消費者損失,還要承擔違約責任。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二條:要約是希望與他人訂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該意思表示應當符合下列條件:(一)內容具體確定;(二)表明經受要約人承諾,要約人即受該意思表示約束。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一條:當事人採用信件、數據電文等形式訂立合同要求籤訂確認書的,籤訂確認書時合同成立。當事人一方通過網際網路等信息網絡發布的商品或者服務信息符合要約條件的,對方選擇該商品或者服務並提交訂單成功時合同成立,但是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條: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2.拆開包裹後,發現網購的產品有破損,應該由誰承擔責任?
一般情況下,交付前由賣家承擔,交付後由買家承擔。
小貼士:在籤收快遞時一定要當場驗貨,看看貨物質量怎麼樣,數量夠不夠。並且,務必要保留相關證據哦!才好為後續的責任劃分提供事實根據。
《民法典》第五百一十二條:通過網際網路等信息網絡訂立的電子合同的標的為交付商品並採用快遞物流方式交付的,收貨人的籤收時間為交付時間。電子合同的標的為提供服務的,生成的電子憑證或者實物憑證中載明的時間為提供服務時間;前述憑證沒有載明時間或者載明時間與實際提供服務時間不一致的,以實際提供服務的時間為準。
《民法典》第六百零四條:標的物毀損、滅失的風險,在標的物交付之前由出賣人承擔,交付之後由買受人承擔,但是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3.購買到假貨,怎麼辦?
(1)找賣家協商。網購到假貨時,可要求賣家按照承擔修理、重作、更換、退貨、減少價款或者報酬等違約責任。
(2)要求賣家賠償。如果假貨造成了人身傷害,賣家應賠償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
(3)網站平臺投訴。可以向購物網站的客戶服務部門,進行投訴或舉報。涉嫌刑事犯罪的,應當向公安機關報案。
小貼士:網購家電、首飾、手機等高額消費,要保留好產品照片、聊天記錄、交易記錄等相關記錄哦!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二條:履行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按照當事人的約定承擔違約責任。對違約責任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據本法第五百一十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受損害方根據標的的性質以及損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選擇請求對方承擔修理、重作、更換、退貨、減少價款或者報酬等違約責任。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三條: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在履行義務或者採取補救措施後,對方還有其他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條: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造成對方損失的,損失賠償額應當相當於因違約所造成的損失,包括合同履行後可以獲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過違約一方訂立合同時預見到或者應當預見到的因違約可能造成的損失。
《民法典》第六百一十七條:出賣人交付的標的物不符合質量要求的,買受人可以依據本法第五百八十二條至第五百八十四條的規定請求承擔違約責任。
4.網購遭遇糾紛,去哪裡起訴?
不管商家是哪兒的,都可以在收貨地法院提起買賣合同糾紛訴訟。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二條:承諾生效的地點為合同成立的地點。採用數據電文形式訂立合同的,收件人的主營業地為合同成立的地點;沒有主營業地的,其住所地為合同成立的地點。當事人另有約定的,按照其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