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片來源:視覺中國
「陽光下的泡沫,是彩色的。
就像被騙的我,是幸福的。
追究什麼對錯,你的謊言。」
2014年,參加《我是歌手》第二季的香港歌手鄧紫棋(本名鄧詩穎,又名G.E.M)憑藉這首《泡沫》紅遍內地。
不知道那時的她有沒有想到,5年後的今天,她11年音樂生涯換來的「品牌資產」有可能真的化為「陽光下的泡沫」,成為轉瞬即逝的「花火」。
今年3月7日,鄧紫棋宣布與經紀公司蜂鳥音樂解約。
藝人與經紀公司分手,本來是再正常不過的商業行為。但根據工商資料顯示,早在2014年,蜂鳥音樂就已將「鄧紫棋」這個藝名註冊為商標。也就是說,解約後的鄧紫棋,可能今後不能再使用「鄧紫棋」這個名字了...
這件事瞬間讓全球各地的歌迷炸鍋了...
有網友力挺認為,歌迷喜歡的是鄧紫棋的唱功和才華,和這個名字沒有關係。
也有腦洞大開的網友調侃說,就算不能用「鄧紫棋」,還可以叫「鄧紅棋」、「鄧橙棋」等名字...
著急的歌迷也出謀劃策,建議鄧詩穎乾脆直接去把本名改成鄧紫棋。
記者注意到,2008年,當時年僅16歲的鄧紫棋發行首張專輯,一出道就以未成年人的身份斬獲香港樂壇各大新人獎。
11年來,鄧紫棋一直以這個藝名面世,如果今後她真的無法拿回這個名字,不僅此前積累的名譽價值可能白白送人,更重要的是,這還可能關係到她能否拿回自己歌曲的版權。
3月7日,鄧紫棋在微博發布了一篇長文宣布解約,並附上她委任的律師行的一封聲明。
鄧紫棋在微博表示,自己和蜂鳥音樂已經不存在藝人與經紀人的關係。她還透露,雙方的矛盾其實已經持續了將近三個月,期間雙方也在不斷調解,自己也在努力配合完成公司安排的工作,自己也曾期待雙方能和平解決。
與此同時,鄧紫棋也表示未來已經安排好的八場演唱會,自己會盡力完成,因為不想讓歌迷還有主辦方失望,自己也希望能儘量減少對其他人的影響。
3月8日,蜂鳥音樂在官網以及社交平臺發布聲明回應,表示從未涉及任何「違約及不法行為」,也未對G.E.M(鄧紫棋)有過「不公」或「壓迫」。
記者還發現,蜂鳥音樂在官網上仍然將鄧紫棋的形象和文字宣傳放在顯要位置,並且在官方商城出售大量鄧紫棋周邊商品,包括帽子、T恤、馬克杯等。
我國《民法通則》第99條規定,「公民享有姓名權,有權決定、使用和依照規定改變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幹涉、盜用、假冒。」
而關於涉及到姓名權的商標授權爭議,我國最高人民法院也出臺過專門的司法解釋。
鄧紫棋微博
這位律師舉例表示,假設與鄧紫棋產生姓名權爭議的另一方與鄧紫棋本人的演藝事業毫不相干,那麼「鄧紫棋」這個藝名無疑將歸屬於歌手本人。
但如果鄧紫棋是和參與打造自己演藝生涯的唱片公司發生商標糾紛,而且尚不清楚雙方此前是否對藝名歸屬有過約定的前提下,很難判斷藝名是否該屬於歌手本人。
來源:每日經濟新聞 ( nbdnews)
值班編輯:K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