歌手鄧紫棋(本名:鄧詩穎)在3月7日宣布和合作多年的經紀公司「蜂鳥音樂」解約,發表律師公文向公眾表達解約決心,此外還撰寫長篇文章吐槽公司對她多年的欺壓。但粉絲卻擔心鄧紫棋的前路該如何走,有網友指出解約後,「鄧紫棋」的藝名恐不能再使用。
網友提供的圖片中可見蜂鳥音樂有限公司於2014年9月5日申請註冊商標「鄧紫棋」,2015年7月20日通過初審,最終於2015年10月21日進行註冊公告。也就是說「鄧紫棋」是蜂鳥的一個品牌,而鄧詩穎本人能否繼續使用這個品牌進行音樂和商業活動,尚未明確。
南都記者在國家知識產權局商標局中國商標網查詢到,蜂鳥音樂有限公司共註冊了6組「鄧紫棋」商標,專用權期限自2015年10月21日至2025年10月20日,分別在表演、音樂、廣告、出版物、拍賣、經紀、服裝、珠寶、藝術品等數十種商品和服務類型上獲得「鄧紫棋」的商標使用權限。據其中一例,服裝類更是細分到「內衣、胸衣、內褲(服裝)、 乳罩、緊身內衣(服裝)、胸罩襯墊(胸襯、胸墊)、浴衣、遊泳衣、鞋」等巨細靡遺的程度。
另外,2010年2月起,蜂鳥音樂還以鄧紫棋此前公開使用的英文名「G.E.M」申請了多枚商標,其中也包括第41類商標,核定使用在組織表演、音樂製作等服務上。
「蜂鳥更在未經本行委託人(鄧紫棋)的同意下,繼續為其接下及安排合約期滿後的代言及演唱會工作。」鄧紫棋在微博的公開的律師函稱,其將保留一切向蜂鳥公司追討賠償及採取其它法律補救行動的權利。
針對違約事宜,蜂鳥音樂曾在3月8日公開聲明中稱,其與鄧紫棋的合約於2022年才約滿,公司沒有任何違約及不法行為,此事有可能進入司法程序。
鄧紫棋和蜂鳥音樂各發公告決裂後,鄧紫棋將面臨龐雜的權益爭取拉鋸戰。粉絲們最擔心的就是鄧紫棋未來的前途和出路,有歌迷分析有關「藝名版權、歌曲版權、歌迷會管理人、頻道歸屬人」都將是權益爭取的關鍵內容。
那麼,鄧紫棋在解約後還能否繼續使用當前藝名,是否需要更名?
對此,北京超成律師事務所商標專業總監楊靜安律師向南都記者表示,「鄧紫棋」是鄧詩穎的藝名,其本人享有該藝名的智慧財產權和人格權。「具體來說,藝名鄧紫棋已經與鄧詩穎本人建立了緊密的、唯一對應的市場聯繫,享有商業標識類的智慧財產權。同時,藝名作為姓名權的一個法定類型,是鄧詩穎人格權的一部分。因此,蜂鳥音樂無權禁止鄧詩穎繼續使用鄧紫棋藝名。」楊靜安稱,鄧紫棋不需要改名,且針對蜂鳥音樂在註冊「鄧紫棋」等商標的行為,鄧紫棋本人還可以通過商標無效宣告、撤銷等方式主張權利。
南方都市報(nddaily)報導
南都記者 秦楚喬 麻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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