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好的朋友都出國了
「一日不見如隔三秋,三秋不見又如隔一日。」
@搞一盤翠花
每到這個歲末年初的時候,都是我跟老陳很默契的各自忙各自的事情的時候。一年到頭基本都黏在一起了,只有這種時候,兩個人都默許對方可以先去為了陪這一群神而稍稍的忽略一點彼此。
這群人就是我倆那一群出國留學的朋友們。
說來真的很奇怪,我倆各自最好的朋友幾乎全都出國了,而且還全都分散在不同的幾個國家,所以每次他們一放假回來就給我倆營造出一種過年大團圓的錯覺,等他們放完假一撤,我倆又成了相依為命的留守兒童了。
這好也好在,在他們不在的日子裡,我跟老陳能既當兄弟又當姐妹,既打遊戲又聊美妝,角色轉換,樂此不疲。
有點兒跑題了。
我消失這麼長時間,今天更新就是想聊聊我跟我這幾個朋友的。
分別是小學同學A,初中同學B,初中兼一小點高中同學C。
1.
A現在在加拿大,12月中剛回來,這個月三號又飛回去了。這是我們認識的第十一年,十一年間沒有吵過一次架,女生和女生之間,這句話說出來,是不是有點太顯擺了。
她去年八月底出國走的頭一天晚上,我和老陳,她和她男朋友我們四個一起玩了一下午,去網吧打LOL,打守望,吃飯糰,又從朝陽跑到五道口吃夜宵,然後四個人就找了個馬路牙子上坐著,街上有好多剛從global出來喝多了的男男女女,一會兒一個男的破口大罵了,一會兒一個女的尖叫了,那會兒已經凌晨兩點來鍾了,八月底的北京也有點涼氣兒了,但我們就是誰也不想走,就坐在馬路牙子上看一群人發酒瘋,其實我當時已經凍得起雞皮疙瘩了,但就是不想站起來。
但實在太晚了,她第二天飛機,行李還沒收拾利索,我們就說,趕緊回家收拾東西吧,結果一個個腿跟屁股都像灌了鉛。最後的最後實在耗不下去了,我跟她說完再見都沒敢回頭,在車裡一直沒搭理老陳,攥著她當天打遊戲的時候給我的一根皮筋兒哭了一路。
難受啊,這麼大個寶貝還是難逃出國定律。
她回來的前兩天,我開始想她二月份過生日我該給她買點什麼生日禮物,那個時候距離她生日還有兩個月。
她回來當天,我按捺不住激動的心情發了一條朋友圈,我說大老婆終於回來了,配圖就是那根皮筋兒,是我當時正坐在網吧打遊戲的時候收到她給我發的落地了的消息的時候,我從頭髮上拽下來現拍的。
她回來的第三天,打車從海澱的正中間兒到海澱和昌平的交界接我放學,回我豐臺的家放了一堆東西,又去了西單。我把給她買的禮物給她之後逼迫她立刻拆開,結果買的三個禮物裡,除了一個玩具豬不是她購物清單裡的一項以外,其它兩樣一支鋼筆跟一個眼罩正合她的心意。我倆都巨開心,她開心我能懂她的那個點,我開心我能懂她的那個點。
其實送禮物只是一種形式,真正有意義的是在於兩個人之間的感情表達,和這份禮物背後的心意。我又是那種很有儀式感還特別霸道佔有欲巨強的人,所以我送的禮物基本都是那種讓收禮物的人不管走到哪,只要一看就這個東西就都能想到我的那種,一睜眼看見我送的豬,一閉眼戴著我送的眼罩,一上學掏出來的是我送的鋼筆。
我這個禮物,送的太心機了。
我倆一路上就聊,聊她在那邊最近都幹嘛了,聊我在這邊最近都幹嘛了。她是水瓶座的,我發現水瓶座的女生還真是夠飄忽不定的。她這個人有個很大的特點,就是平時有事兒我們很少在微信溝通,因為她就愛自己瞎想,懶得發微信,只有face to face的溝通才是最有效的一種。而且她想說的時候誰也攔不住,不想說的時候誰也翹不出,嘴把門兒的可嚴實了。乾脆我就不問,等她一回來跟我面對面一說就什麼都知道了。
果不其然我就什麼都知道了,這四個月她都幹嘛了,在那邊過的怎麼樣,習慣不習慣,又有什麼開心不開心的事兒了。
她就在我旁邊滔滔不絕地說,我就坐在這兒津津有味地聽,聽完了再加一手理性分析,倆人一拍即合,「我也這麼想的!」「就他媽應該這麼想!」「哈哈哈哈哈哈哈!」
其實說真的,你不說我不問這件事,有的時候未必不是件好事,我看總有人把它歸結為兩個人之間感情的淡漠,但其實這於我們而言,只是我們這麼多年相處下來的習慣和默契,她在我置頂裡面老是最下邊的那個,但她也是我自打有微信以來的第一批好友,有置頂以來的第一個置頂,這麼多年過去了,幾乎所有置頂都進了黑名單了,她還在那兒。
然後我倆在這有限的沒幾天的假期裡幹了挺多事兒的,街也逛了,垃圾食品也吃了,睫毛接了,還給她爸爸買了根兒冰糖葫蘆。
走之前我問她當時給我那根兒皮筋兒的時候,那上面的香味兒是噴了什麼,因為她給我的時候我就問過她了,結果我給忘了就一直都沒想起來,她說是一個牌子的身體油,我買了,回來噴了一下,嗯,是這個味道的。
我剛洗完澡出來,身上帶著這個味兒,打開備忘錄看見這麼一條:烤冷麵加腸兒,不要生菜香菜,不加糖,酸辣。
我念叨了一句,奇葩,吃涮羊肉不蘸麻醬居然蘸醋。然後打開電腦開始碼字。
2.
B現在在美國,前天我倆剛見了面,今天她就又飛回去了。
我倆當天分開以後,我回家發了這麼一條朋友圈:
剛跟B分開,點開網易雲隨機播放就是一首free loop,這歌應該是我初三那會兒最愛聽的歌,也是那年冬天,每個清晨傍, 我走在去上學的路上和放學回家的路上都會點開這首歌。那會兒還沒有網易雲,我們還是一水兒的QQ音樂,披星戴月沒能讓我學好習,倒是讓我聽了不少歌。
「only time will tell」聽到覺得有道理,想想又覺得沒道理。時間什麼都沒能讓我淡忘,也沒能解決任何問題。那個時候每天我覺得永遠都不可能解決的那些問題,生活中面臨的難題,和永遠學不會的數學題。我今天再想起來,這些問題不是解決了,而是算了,生活和數學也就這麼讓我一直算了。
但是,算了也沒什麼不好的,問題擱著也就擱著了。我那個時候陪我一起走過上學和放學那條路的朋友還是在我身邊,我現在的生活也不需要再想曾經那個特別小時候的小腦瓜裡面層出不窮千奇百怪的問題,不矯情也不操心,後來的每個冬天都挺快樂的。
我真的是一個聽到歌會想很多的人。
我想起那個時候她每天早起從家到麥當勞給我買早點然後再來學校,想起我們每次放學早都會去711買一堆吃的,要麼就在旁邊的賽百味或者星巴克消磨時間,或者乾脆去坐五道口那邊的那個地鐵,因為沿路有好多可以逛的亂七八糟的小店,當時棗糕王還沒搬地方,看著每天都那麼一長串的人在排隊,我們兩個不愛吃棗兒的人還真沒有一次想去排隊的欲望,直到後來畢業挺長時間了,看見新聞上說那個棗糕王要拆了,才開始有點後悔當時沒嘗一嘗。
想起兩個人一起在操場上坐著曬太陽,看漫畫,而且最逗的是想到我倆第一次說話,是我主動找她說的話,因為我當時看她長得白淨漂亮,自己坐在一個角裡,我還以為她有什麼心理障礙,我說,你咋了,你可以交點朋友呀。
這個開場白是我到現在的人生裡再也沒有過的,然後我就跟這個疑似自閉的漂亮妹子做朋友到現在了,去年暑假倆人還一塊兒去了趟上海。挺奇妙的這種感覺。
包括每次見面逃不開的話題,比如這次,我說的前十句話裡面:你妹今年該上小學了吧。
畢竟我們認識那年,還沒有這個小不點呢。
3.
C現在在中國,因為澳大利亞放暑假了,她呆到二月份才回去。蒼天啊,從十一月放到二月的暑假,還有沒有人性了。
我今天下午兩點多才醒,都是因為跟她發微信發到凌晨四點。
我倆初中的時候,彼此認識但彼此不待見,高中考到一個學校一個班,尷尬,不得不熟悉一下,然後她上了一個學期出國了,誰知道出國以後就怎麼莫名其妙發展成了soulmate了。
不得不說,人和人之間的感情,是真他媽的奇妙啊。
我倆最近一次見面是上個禮拜她陪我做指甲去,我做指甲的時候,她出去給我買了一頓肯德基和一杯coco,再看旁邊一排座椅上,陪女朋友來做指甲的男同志們,一個個抱著手機,吃雞的吃雞,農藥的農藥,頭都不帶抬一下的。
說真的她就跟我第二個男朋友一樣,還是賊優秀的那種別人家的男朋友。
都不知道該從哪開始說起。
她是一個什麼樣的存在呢。
就是,之前,我一個特別好的朋友,跟我哭訴的時候說過這麼一句話,她說我真的很羨慕你有C這樣的朋友。
在這之前我都不知道,原來我擁有這樣一個朋友,是會被人羨慕的。
說真的,我之所以不知道該從何說起舉什麼例子,是因為她對我的好是每一天每一分每一秒的好,比如她現在,在恕瑞瑪給我打著我的號,因為我前幾天還差400冰雪幣就能換至臻阿卡麗了,今天再看就只剩下六十個了。
上高三的時候,她回國第一天,買了一頓麥當勞,還有給我帶回來的禮物。中午在我學校的柵欄外面等我下課,然後我倆就隔著柵欄聊天,回去以後我拎著一兜子吃的,我同桌問我,你叫外賣了?我說沒有,C給我送來的。是的,這又是一波顯擺。
她對我的好,太值得炫耀了。
朋友圈一多半的照片都是跟我拍的,她在雪梨所有的朋友都知道有我這麼一個人,我寫的公眾號她朋友看完會跟她誇我,我錄的vlog她會轉發給她朋友看,雖然她在一個我不熟悉的地方過著我看不到的生活,但是她把我們的生活完美的銜接在了一起,導致我們彼此的生活,彼此雖然不生活在一起,但是參與感太強了。
她媽媽學會做千層蛋糕了,就說要給我做一個嘗嘗,什麼都想讓我嘗嘗,甚至我倆在第一次正式登門拜訪並且在家裡吃晚飯的時候,還都特別俗套的給對方家人買了那種中老年朋友送禮的禮盒和酒什麼的,我每一個家她都去過,知道我有倆外甥女兒,去年來我姑家的時候,還從那邊給我們家的小朋友買了羊奶皂。
她高考完之後,出offer那天,雪梨剛過了零點,北京是晚上九點多的時候,她給我打了個電話,跟我說收到悉大的offer了,讓我趕緊跟我爸說一聲。
因為這一通電話,我跟我隊友語音斷了,最後一波團團輸了直接被拆家了,但我特高興,遊戲裡defeat的時候,我正給我爸編輯消息呢。後來我還發了一條朋友圈,我說我覺得我特別幸福,朋友都活成了家人的樣子,彼此的家人也都惦記著對方。
每到四月七月九月十一月,我爸就問我C是不是該回來了,我只要說是,我爸就還有一句:「那你就又有的幹了唄。」在後面等著我。
因為她們回來我才算有社交,她們不回來,我就是零社交。連我爸都知道。
可就算我們真的很久不聯繫,很久不見面,我們只要見到彼此,就還是有說不完的話,話匣子一打開,收都收不住,我們在空間上的距離其實真的沒有把我們隔得太遠,因為我們拉著兩端的皮筋兒,就算離得這麼遠,誰也沒想過鬆開手。
一日不見如隔三秋,三秋不見又如隔一日。這個形容太確切了。
其實我覺得我以前真的是一個很怯懦的慫包,我做很多事情都沒什麼底氣,也不太自信,小時候還受過欺負,但是在我有了這些人在我身邊以後,我的生活一直在向著好的方向去發展。她們給了我太多的鼓勵和信心,俗套的講,就是我最堅硬且永遠都不會倒下的後盾,我特別感激。
看到一個段子很符合我想對我朋友們說的話:
「在太長的時間裡,我都是將生活劃分為無數個階段,想著每個階段都該擁有屬於各自的人與事,這個階段過了就該去下一個。而現在,遇見了你之後,我想擁有一些長久的東西。」
這個世界上,你們不管人在哪裡,都是那個能留住我的小部分。
長大以後再也沒怎麼提及過永遠這個詞彙,但是現在,我想我們會永遠在一起,我會永遠愛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