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5月,江蘇南通一名15歲男孩被同學毆打致死。據南通警方介紹,毆打男孩的兩名男子被依法刑拘。據男孩的家人說,事故發生前,男孩制止了一名同學毆打他的校園暴力行為。
2020年12月26日下午,北青北京頭條記者從男孩家屬處獲悉,男孩家屬已收到法院傳票,案件將於2021年1月18日開庭審理。而截至到目前,打人的兩個孩子的家長從未出現過,至今未道歉。家屬稱,"雖然毆打者中有一未成年人,但依舊希望他受到嚴懲"。
江蘇省南通市15歲男孩小升(化名)被兩名男子毆打後於2020年5月9日死亡。根據江蘇省南通市公安局開發區分局發布的通報,毆打小升的是14歲的範某和19歲的蔡某。因範某和小盛有矛盾,便夥同蔡某對小升進行毆打。
小升出事當天,母親葛女士接到通知後趕到醫院。然而,她得知兒子被診斷為腦死亡,經搶救無效最終死亡。根據公安部門的專家意見通報,小升頭部和面部遭受鈍器暴力,導致外傷性蛛網膜下腔出血。
根據葛女士提供的檢察官起訴書,5月6日晚,被告人範某與小盛在微信群表示欲教訓該校初一年級某男生,後小升將此信息告知了兩人的朋友胡某,引起胡某對範某的不滿,被告人範某遂對小升懷恨在心欲予報復。
次日17時40分許,被告人範某放學後到理髮店找小升,後來在店外與被告人蔡某見面。他表示願意幫助範某教訓小升,被告人範某表示同意。後來,被告人蔡某、範某相繼用腳踹小升。範用手摟住小升的脖子,把他壓下去,讓他摔倒。蔡某從後面用拳頭打了小升的頭,導致小升倒地。範某踢了小生一腳,發現他不省人事。範某、蔡某和宋某、田某等人一起將小盛送往衛生院搶救。案發後,衛生院醫生報警後,範某和蔡某在現場等候。到案後,兩被告人如實供述了犯罪事實。
11月12日,江蘇省南通市人民檢察院認為,被告人範某、蔡某故意傷害他人身體致人死亡,其行為已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第二款的規定。犯罪事實清楚,證據充分的,應當以故意傷害罪追究刑事責任。被告人範某、蔡某共同故意毆打他人致死,在犯罪過程中起了重要作用。他們是共同犯罪,是主犯。他們應該根據他們所參與的罪行受到懲罰。
葛女士說,自從小升出事200多天後,她和丈夫就已經停工,每天都沉浸在失去兒子的悲傷中。因為家樓下是小學,葛女士關上窗簾不敢下樓。" 看到跟我兒子差不多大的同齡人,或者差不多身高、穿校服的孩子,我就心裡難受。我只能自己跟自己說,一定要堅強," 葛女士說。
葛女士還說,到目前為止,範某、蔡某的家長從未出現過,,也沒有道歉。」我希望成年的蔡某受到最嚴重的懲罰,範某雖是未成年人,但我認為他也要為自己的行為付出代價,受到嚴懲。" 葛女士說。
上述新聞來源於北青頭條
如有侵權請聯繫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