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美or禮教?「纏足」明為陋習,為什麼能戕害女性千年之久?

2021-01-09 墨道非攻

引言

清朝的時候,女孩兒四五歲的年紀,母親便開始為她們纏足了,有的是自己上陣,有的是請專門的裹腳婆,用一根長長的布帛纏裹著女孩兒的雙足,需得纏得異常緊實,以致拗斷足部的骨骼,使其不再發育,長大之後便有了一雙"三寸金蓮"。

女孩兒在裹腳時,必然痛極,可做母親的也無可奈何。那個年代,世人都喜歡小腳,一雙大腳不僅會被人恥笑,連婚事都會成為難題,故而,裹小腳才被看做是對女兒好。只是可憐了那些女孩兒,從宋代到清代,她們的眼淚與哀嚎,隱匿在那一雙雙小腳之下,被世人所無視。

一、 "纏足"的根源與發展歷程

1、 "纏足"源於古人對小腳的熱愛

為人什麼要纏足呢?無非是喜歡小腳。雖然纏足開始於宋代,但是在宋代之前,古人對小腳已然迷戀非常,一雙纖足通常是被讚美的對象。

戰國時期的女子,便時興穿一種叫做"利"的鞋子,這一般是舞者所穿,尖尖的鞋頭會讓腳看起來纖小。這一風氣一直流傳到了唐代,白居易的《送上陽白髮人歌》有"小頭鞋履窄衣裳,青黛點眉眉細長。外人不見見應笑,天寶末年時世妝"之句。

宋代之前的詩文裡,也有不少讚美的詩句,其中不乏名篇。東漢末年的《孔雀東南飛》中便有"纖纖作細步,精妙世無雙"之句,明確讚美女足的纖小,唐朝詩人韓偓更是以"六寸膚圓光緻緻"之句贊女足之美,六寸相當於今18釐米,可是只是誇大之語,卻也得見詩人對小腳的喜愛。

喜歡纖小的腳,本也沒錯,只是一種審美觀念罷了,可誰想會漸漸發展到後世那樣變態的地步。

2、 從宋代到元代,"纏足"從萌芽到興盛

北宋時婦女極少纏足,敦煌壁畫中的北宋婦女就以天足者為多,《輟耕錄》記載纏足在"熙寧、元豐之間,為之者猶少"。然而了宋徽宗宣和年間,出現了專門的纏足鞋,名曰"錯到底",這種鞋子,鞋底尖銳。到了南宋,纏足風俗得到發展,不僅畫中的婦女的腳都很纖小,出土的實物長13.3-14釐米,寬4.5-5釐米。南宋末年,小腳更是成為婦女的通稱。

元代纏足之風盛於南宋,而且要比宋代的更加纖小。元代曲詞雜劇極盛,創作出不少的傳世名篇,但在這些曲詞中,無論描寫何代人物,必然要寫腳,若是一雙纖足,那更是惹人喜愛,王實甫《西廂記》雲"休提眼角留神處,只這腳跟兒將心事傳"。

宋元時期,纏足畢竟剛剛流行,主要限於上層社會。北宋時,女子小腳通常被為"宮樣"或"官樣兒",直到南宋,才有妓女效仿良家女子纏足,普通婦女依舊不纏足。而且宋時只是把腳裹得"纖直"而已,不必殘害自己的身體。元代雖然多於宋代,但也是不纏的居多。

3、 從明代到清代,"纏足"達到鼎盛的巔峰

到了明代,婦女纏足風俗進入大盛時期。胡應麟說:"宋初婦人尚多不纏足者,蓋至勝國而詩詞曲劇亡不以此為言,於今而極。"明初,朱元璋將張士誠舊部編為丐戶,下令浙東丐戶,"男不許讀書,女不許纏足",纏足成為了地位貴賤的標誌,可見當時社會對於纏足的推崇。

明代是女子纏足發展最快的時期,纏足言必三寸,要裹成角黍形狀等種種講究都始於明代。明代的小說之中就有不少對小腳的描寫,例如《西遊記》"鳳嘴弓鞋三寸",實乃明證。明代皇帝也唯小腳是尚,宮中女子也要纏足,而且與民間不同,稱其"別作宮樣",崇禎皇帝便是小腳的忠實愛好者。

清代,婦女纏足到了登峰造極的鼎盛時期。其實清朝統治反對女子纏足,一再下令禁止,康熙三年就下詔禁止元年以後所生女子纏足,可是當時的中國風俗已然如此,更有人以"男降女不降"洋洋自得,私下裡極不願改變,而且有些人趁機挾私報復。纏足畢竟不會威脅到清代皇帝的統治,下一番力氣纏足,反而容易引起社會動蕩,到了康熙七年只好罷禁,但仍舊不允許八旗女子纏足。

清代的纏足之風,比之明代,更顯苛刻。腳的大小成了評判女子唯一標準,"三寸金蓮"之說更是深入人心,有人評論:"頭面既極美麗,苟不於足下用功,豈非'半截俊'乎?"可見就算有傾國傾城的容貌,沒有一雙"三寸金蓮",也算不得美人。而且在清代時,開始有了"小、瘦、尖、彎、香、軟、正"七字訣,滿足這些標準,才算一雙好小腳。

若說明代還有不纏足的,那麼在清代,漢家女子,幾乎沒有不纏足的,甚至西北、西南的一些少數民族也染上了纏足習俗。當時,無論是高門大戶,還是平民百姓,大腳為恥、腳小為榮,哪怕生活異常艱難,也得裹上一雙小腳,男子娶妻則非得裙下蓮鉤盈盈三寸。可見當時的社會風氣已扭曲到了何種地步!

二、 從宋元到明清,"纏足"為什麼能延續千年?

1、 封建禮教

女性不惜殘害自己,只為一雙盈盈小腳,最主要的是為了迎合男性的審美,就她們自己而言,除非是受虐狂,否則何以要自討苦吃?然而古代的女性,不得不迎合男性,她們的經濟地位不如男性,便只能處於封建禮教的最底層,進一步被剝奪勞動的權利。一雙小腳能做什麼,只能讓女子更加弱不禁風,顯得比男子更加卑弱?

纏足風氣的產生於發展,與理學的發展是同步的,自有了理學,封建禮教便越發殘酷了。理學出現於宋代,至明清大盛而登峰造極,其中很多的觀念,都嚴重地壓制著女性。例如"餓死事極小,失節事極大"的觀念,這本來是男女都通用的,就像貞節也該是男性所遵守的,可後來竟漸漸演變為女性的"特權",這一觀念被片面地用來約束女性,使其不得自。

封建禮教禮教下的男尊女卑,讓纏足的風氣愈演愈烈,至清代終成鼎盛之勢。纏足過的女子,她們出不了遠門,只能待在家裡,所以會性格嫻靜,保守貞潔,仰仗男性,沒有自主的意識,這不就是古代男子所期望的妻子嗎?

2、 社會風氣

社會風氣是纏足得以發展的重要原因,本來只是一部分人喜歡,可後來大多數人都喜歡了,那些不喜歡的,也不得不以他們為準。長此以往,世人漸漸以小腳為美,在纏足興盛的時代,人常說某一地方出美女,並非是指容貌身形之美,而是言其小腳之美,方絢的《香蓮品藻》甚至由"醜婦幸足小邀旁人譽"之句,長相不好看沒關係,只要有一雙小腳,便得稱美人。

故而當時社會上娶妻,都會把"三寸金蓮"當做擇偶標準,連貧家小戶也於娶大腳女子,有時比三寸多一些都不行。李榮楣《渡南蓮話》有一則故事,有位新郎因為新娘的腳"醃腫肥大",悲傷難以自抑,竟逃跑到寺廟中去,待家人找到他時,發現他正哭得傷心。

3、 文人鼓吹

纏足萌生文人的鼓吹亦有莫大關係。宋代,蘇東坡一首《菩薩蠻》,開創讚頌纏足之先河,"塗香莫惜蓮承步。長愁羅襪凌波去。只見舞迴風,都無行處蹤。偷穿宮樣穩,並立雙趺困。纖妙說應難,須從掌上看。"一代大文豪,寫出的詞怎能不令人心嚮往之?連他都覺得纏足美,那些俗世之人,學他的想也不少。

自蘇軾之後,讚頌纏足的文人不少,到了明清代竟幾近瘋狂,文人極力讚美女子小腳的,各種各樣美妙的詞彙,竟讓小腳成為寶物。明代唐伯虎寫了一首《排歌》,詞云:"瓣月生芽,尖瘦柔滿面花。從別後不見她,雙鳧何日再交加?腰邊摟,肩上架,背兒擎住手兒拿。"

文人總喜歡風流,自己不風流,也得學別人風流,恰好那麼多風流人物喜歡小腳,他們自然也喜歡小腳。世人又極為推崇文人,便覺得他們喜歡的,必然是好東西,纏足自也被他們視為好東西。

三、 "纏足"對女性的戕害

1、 終身殘疾

纏足是男性喜歡的東西,雖也不知其美在何處,或許是顯得女子楚楚可憐吧。女子若不是為了嫁人,想必極不願纏足,纏足不僅痛苦,最重要的是終身殘疾,有的人家甚至會把腳裹到不足三寸,進出都得由他人抱持,稱其為"抱小姐",當然這是富貴人家的做法,一般人還這個能力,專門請人來"抱小姐"。

2、 心理扭曲

歷史有時會給我們一種錯覺,似乎古代的女性喜歡纏足,否則,她們何以瘋狂地纏足,並以有一雙小腳為傲,若能贏得她人,便更是沾沾自喜。女性固然愛美,可這樣殘害自己的方式,她們並不喜歡,大部分是因為男性喜歡,封建男性的審美目光下,她們為了迎合男性,也只有接受他們扭曲的審美,隨之也扭曲了自己的心靈,竟也開始覺得纏足美了。

縱觀歷史,古來的美人標準,何曾由女性自己決定,豈非都是男性定下的?

結語

纏足無疑是陋習,其源於古人對小腳的熱愛,然而這份熱愛,只是男性的審美,後來卻也漸漸變為女性的審美。女性不會喜歡纏足,可是在封建禮教的時代,她們太過弱小,沒有話語權去表述自己,只能接受纏足的壓迫,甚至要喜歡上纏足,這無疑是極為荒謬的。

一句"三寸金蓮"便造就了無數殘廢,不止是身體上,更是心靈上的,那是一個荒謬的時代,但那時的人不認為其荒謬,一切都是理所當然,男尊女卑是那個時代的真理,如同現在的人人平等。封建社會的可怕之處,一目了然。

參考文獻

《纏足史》

《宋元明清文人與纏足之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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