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做好國稅地稅徵管體制改革普通發票管理有關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及其實施細則,國家稅務總局甘肅省稅務局決定啟用新版發票監製章和新版普通發票,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啟用新版普通發票監製章
(一)新版普通發票監製章式樣
國家稅務總局甘肅省稅務局啟用的新版普通發票監製章為橢圓形,內環加刻一細線,上環刻制「全國統一發票監製章」字樣,中間刻制「國家稅務總局」字樣,下環刻制「甘肅省稅務局」字樣。
(二)新版普通發票監製章啟用時間
新版普通發票監製章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啟用。
二、啟用新版普通發票
國家稅務總局甘肅省稅務局新版普通發票套印新版普通發票監製章,新版普通發票名稱統一調整為:甘肅通用機打發票、甘肅通用手工發票、甘肅通用定額發票、甘肅公路客運定額發票、甘肅公路客運專用發票(條形碼)、甘肅公交客運定額發票、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二手車銷售統一發票和印有本單位名稱的發票。
三、新版普通發票防偽措施
(一)甘肅通用機打發票(平推式)和甘肅通用手工發票的發票聯、甘肅通用機打發票(卷式)、甘肅通用定額發票、甘肅公路客運定額發票統一採用專用防偽紙張印製,具有「甘肅稅務」專用水印標識、有色溫變防偽線、防偽彩色纖維等防偽措施。識別方法:一是通過肉眼觀察,發票背面有桃紅色溫變複合隱形螢光線和紅藍兩色纖維;二是給桃紅色溫變複合隱形螢光線加熱到45℃,該線加熱部分會逐漸變淡,至45℃以上時會變為無色,以下時恢復到原來的桃紅色;三是在紫光燈下,桃紅色溫變複合隱形螢光線可見明亮的螢光條。
(二)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使用背塗黑色的乾式複寫紙。
(三)二手車銷售統一發票使用背塗紫色的乾式複寫紙。
四、原甘肅省國家稅務局監製的普通發票,可繼續使用至2018年12月31日。納稅人對其持有的原甘肅省國家稅務局監製的空白髮票,應按規定辦理繳銷。
五、本公告自發布之日起施行。《甘肅省國家稅務局關於普通發票簡併票種統一式樣的公告》(甘國稅發〔2010〕199號)、《甘肅省國家稅務局關於印發〈甘肅省國家稅務局普通發票簡併票種統一式樣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甘國稅發〔2010〕83號)、《甘肅省國家稅務局關於營業稅改徵增值稅普通發票有關問題的公告》(甘肅省國家稅務局公告2013年第4號)同時廢止。
特此公告。
附件:1.發票監製章式樣
2.普通發票名稱及規格清冊
3.普通發票票樣
請點擊「閱讀原文」下載附件
國家稅務總局甘肅省稅務局
2018年12月21日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