駕校
是學員學習駕駛技能的地方,
而教練是學員的老師,
理應給學員做出表率,
可今天要說的這位教練,
竟然在凌晨
開著教練車與學員餐館小酌,
回家路上被洛江交警查獲。
11月29日凌晨,洛江交警在安吉路景明花園路段開展酒駕專項整治行動,此時一輛泉州牌照的教練車靠近檢查點,民警攔下該車對駕駛員進行酒精吹氣測試,但這名駕駛員卻不配合,屢次吹不出數值,最終測得其血液中酒精含量為74mg/100ml。
洛江交警大隊綜合室民警 王東源他從市區美仙山附近取快遞,要返回洛江的途中,經過青蓮街的時候,碰到了他的一個學員,學員邀請他吃夜宵,期間他喝了兩瓶啤酒,在返回洛江的期間,遇到了我們設卡。
經查,司機賴某竟是鯉城一家駕校的教練,當時開的正是一部教練車。
目前,賴某因為酒後駕駛營運車輛,被依法吊銷駕駛證五年,罰款五千元,並處十五日的行政拘留。
交警提醒,是否屬於酒後駕駛,並不是看駕駛員何時飲酒,而是以酒精測試的結果作為處罰依據。而駕校的教練更應該以身作則,遠離酒駕。
來源: 泉州廣播電視臺、 新聞廣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