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網12月23日訊 (記者黃楓 通訊員謝穎琳)昨日,泉州高速交警一大隊在瀋海高速驛坂收費站入口開展冬季交通安全整治專項行動,一名駕校教練因酒駕被查。
當天下午1時25分許,張某駕駛車牌號為閩CB×××學的教練車途經執勤點,被民警攔下。民警使用酒精快速篩查儀對其初步篩查,篩查儀亮起了紅燈,意味張某有酒駕的嫌疑。民警立即對其進行呼氣式酒精測試,呼氣結果為24mg/100ml,達到飲酒標準。根據規定,教練車使用性質屬於營運。據此,張某的行為屬於飲酒後駕駛營運機動車。
張某家住泉港,據其交代,前一天晚上10點多,他到朋友家裡吃夜宵,喝了5瓶500毫升的啤酒,直到次日凌晨1點才返回。
泉州高速交警提醒,公路客車、公交客運、出租客運、旅遊客運、租賃、教練車、貨運、危化品運輸等車輛的使用性質都屬於營運。如果飲酒後駕駛這類車輛,處罰要比非營運車輛重得多。依據相關規定,張某將被處行政拘留15日、罰款5000元以及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並且5年內不得重新取得。這也意味著他將不能再擔任教練的職務。
【來源:泉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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