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山東網-感知山東8月20日訊 (記者 謝雯嘉) 8月20日,菏澤市中級人民法院召菏澤法院掃黑除惡專項鬥爭新聞發布會。市法院掃黑除惡辦公室主任、刑一庭黨支部書記陳衛華通報全市法院開展掃黑除惡專項鬥爭的工作情況,同時公布涉黑涉惡犯罪集中宣判活動的6個案件。
據了解,截止2020年8月20日,全市法院受理一審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案件6件,審結4件,判處刑罰81人,判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人數25人,重刑率為30.86%;受理惡勢力犯罪集團案件25件,審結9件,判處刑罰86人,判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人數42人,重刑率為48.84%;受理惡勢力犯罪團夥案件60件,審結50件,判處刑罰225人,判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人數53人,重刑率為23.56%。
8月20日,菏澤兩級法院組織了第8次涉黑惡犯罪案件集中宣判活動。其中,菏澤市中級人民法院對1起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案件、2起惡勢力犯罪案件進行了二審宣判,鄄城縣人民法院對2起惡勢力犯罪案件、定陶區人民法院對1起惡勢力犯罪案件進行了一審宣判。6起案件基本案情通報如下:
1.唐為立等24人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案
菏澤市牡丹區人民法院經審理查明,被告人唐為立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為樹立非法權威、實現稱霸一方的目的,非法介入民間糾紛、經濟糾紛,充當地下執法隊,大肆實施尋釁滋事、非法拘禁、非法侵入住宅等暴力犯罪活動,如唐為立糾集其徒弟李斌、朱良傑等人慾將袁林「活埋」;唐為立糾集李斌、孫帥、朱良傑等上百人併購買砍刀等工具,欲與李立一方聚眾鬥毆;唐為立糾集其徒弟等人非法拘禁被害人王增安、徐昭君並對被害人實施毆打,在山東省巨野縣形成了稱霸一方的強勢地位。部分公安幹警不認真履職、消極懈怠,放任該黑惡組織實施的多次違法犯罪活動,不處理或草率按治安案件處理了之,助長了該黑惡組織的囂張氣焰,給人民群眾造成巨大心理壓力,致使涉案的多名被害人產生心理恐懼,在生活嚴重受到影響的條件下仍不敢招惹、不敢報警或被迫同意調解,天涯網絡論壇中的匿名評價,巨野縣區域的「12345,有事找老唐」足以證實該黑社會性質犯罪組織導致人民安全感下降、政府管理職能下降,損毀政府形象和公信力,在巨野當地產生重大影響,從而嚴重破壞當地經濟、社會生活秩序。
被告人唐為立及其黑社會性質組織形成以來,網羅了一批刑滿釋放人員和社會閒散人員,通過多次實施違法犯罪活動,有組織地以暴力、威脅等手段多次實施違法犯罪活動,為非作惡,欺壓、殘害群眾。該黑社會性質組織共實施各類違法犯罪活動20餘次,其中多次開設賭場,販賣毒品、尋釁滋事3起、非法拘禁4起、非法侵入住宅1起、故意傷害1起、聚眾鬥毆1起、幫助毀滅證據1起、偽造身份證件1起、其他違法行為9起。
菏澤市牡丹區人民法院一審以被告人唐為立犯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販賣毒品罪、開設賭場罪、尋釁滋事罪、故意傷害罪、非法拘禁罪、幫助毀滅證據罪、聚眾鬥毆罪、非法侵入住宅罪、偽造身份證件罪,數罪併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二十五年,剝奪政治權利五年,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其他被告人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二年至一年不等刑罰。
一審宣判後,唐為立等21名被告人不服,提出上訴。本院依法組成合議庭對本案進行了審理。經二審審理認為,原審判決認定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審判程序合法,定罪準確,量刑適當,依法應予維持,遂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2.吳洪山犯開設賭場罪、尋釁滋事罪、非法佔用農用地罪、強迫交易罪一案
鄆城縣人民法院經審理查明,被告人吳洪山與家族中的吳蕩、吳延迪、吳延兵、吳延祺、吳延燦、吳浩(均已判刑)等人,經常糾集在一起,形成惡勢力,以暴力、威脅等手段,在山東省鄆城縣黃安鎮及周邊實施開設賭場、尋釁滋事、強迫交易等違法犯罪活動,為非作惡,欺壓群眾,擾亂經濟、社會生活秩序,造成較為惡劣社會影響。
鄆城縣人民法院一審以被告人吳洪山犯開設賭場罪、尋釁滋事罪、非法佔用農用地罪、強迫交易罪,數罪併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六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九萬元;責令被告人吳洪山對非法佔用的農用地予以復耕。
一審宣判後,被告人吳洪山不服,提出上訴。本院依法組成合議庭對本案進行了審理。經二審審理認為,原審判決認定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審判程序合法,定罪準確,量刑適當,依法應予維持。遂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3.鬱勇等9人犯敲詐勒索罪、詐騙罪、非法侵入住宅罪、妨害作證罪、非法拘禁罪、聚眾鬥毆罪、故意毀壞財物罪一案
鄆城縣人民法院經審理查明,2012年至案發,被告人鬱勇、譚平夫婦以共同經營的鄆城縣金譽投資諮詢有限公司、鄆城縣雙傑運輸有限公司為依託,形成以鬱勇為首,以譚平、譚志、陳廣偉、杜傳亞、朱孟山(已判刑)、孫長海(已死亡)等人為骨幹的惡勢力犯罪集團。該集團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借民間借貸之名,誘使被害人籤訂「借款合同」「借條」「房屋買賣合同」等相關協議,製造虛假的銀行流水、虛增借款金額,肆意認定違約、強立債權,毀匿借款、還款證據等方式惡意壘高虛假債務,並多次採用暴力、威脅、滋擾、妨害作證等手段實施「套路貸」違法犯罪活動,非法侵佔被害人財產,欺壓群眾,給多名被害人造成嚴重經濟損失和精神創傷。被告人鬱勇在工程拆遷領域或為排擠對手、爭奪經濟利益,或為擴大影響、樹立自己權威,實施尋釁滋事、故意毀壞他人財物等違法犯罪活動,嚴重破壞了經濟、社會生活秩序,造成了惡劣的社會影響。
鄆城縣人民法院一審以被告人鬱勇犯敲詐勒索罪、詐騙罪、尋釁滋事罪、故意毀壞財物罪、非法侵入住宅罪、妨害作證罪,數罪併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二十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二百四十萬元。其他被告人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三年至一年四個月不等的刑罰。
一審宣判後,被告人鬱勇等五人不服,提出上訴。本院依法組成合議庭對本案進行了審理。經二審審理認為,原審判決認定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審判程序合法,定罪準確,量刑適當,依法應予維持。遂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4.張和平等3名被告人犯尋釁滋事罪一案
鄄城縣人民法院經審理查明,2017年2月至4月,被告人張和平、李佩、任雷與張松、劉帥、南德華、陳鵬(均已判刑)等人交叉結夥,先後在山東省鄄城縣紅船鎮紅船村「金色年華」KTV內、紅船鎮冀莊村路口的「小樹林」飯店內,隨意毆打他人,共計作案三次,致六人受傷,其中五人輕微傷。被告人張和平參與作案三次,致六人受傷,其中五人輕微傷,在鄄城縣部分區域造成較為惡劣的社會影響,屬惡勢力犯罪。被告人李佩、任雷參與作案一次,致三人受傷,其中二人輕微傷。
鄄城縣人民法院一審以被告人張和平犯尋釁滋事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以被告人李佩犯尋釁滋事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四個月;以被告人任雷犯尋釁滋事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四個月。
5.趙柯犯尋釁滋事罪一案
鄄城縣人民法院經審理查明,2017年2月至4月,被告人趙柯與張松、劉帥、南德華、陳鵬、張光雷(均已判刑)、張和平、李佩、任雷(均另案處理)等人交叉結夥,先後在山東省鄄城縣紅船鎮轄區內隨意毆打他人,實施違法犯罪三次,致六人受傷,其中五人輕微傷,為非作惡、欺壓百姓,擾亂社會生活秩序,造成較為惡劣的社會影響,形成惡勢力犯罪團夥。
鄄城縣人民法院以被告人趙柯犯尋釁滋事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十個月。
6.程相啟犯強迫交易罪一案
菏澤市定陶區人民法院經審理查明:1.2018年5月,在山東省菏澤市定陶區萬城花開項目工地,被害單位建華建材(菏澤)有限公司向工地供應管樁,僱傭陳偉的吊車卸管樁,被告人程相啟夥同陳文義、程傳房等人(均已判決)阻止該公司使用陳偉的吊車卸管樁,用威脅手段強迫建華建材(菏澤)有限公司使用陳文義、程傳房等人的吊車卸管樁,交易數額為1 500元。2.2018年4月至2019年1月,因菏澤市定陶區萬城花開項目徵用被告人程相啟等人所在程莊的土地,被告人程相啟夥同陳文義、程傳房等人聚眾造勢,採取威脅、恐嚇等「軟暴力」方式,強行為被害單位天元建設集團有限公司建設萬城花開項目提供機械、零工、工程用料等,並強行收購該公司廢料,強迫交易數額共計1 737 472.82元。
菏澤市定陶區人民法院以被告人程相啟犯強迫交易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二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五萬元;對違法所得依法追繳,上繳國庫。
最後陳衛華表示,今年是三年掃黑除惡專項鬥爭的收官之年,大量涉黑涉惡案件將進入審判訴訟程序。全市法院將進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克服新冠疫情帶來的不利影響,繼續發揚連續作戰精神,堅持依法嚴懲方針不動搖,集中優勢審判資源,精心審判好重點黑惡案件,確保實現精準打擊,為打贏「菏澤戰役」,推動長效常治作出更大貢獻,讓人民群眾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實、更有保障、更可持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