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紀輕輕的億萬富婆楊穎斥資1.2億辦了亞洲第一豪宅高層,在當時也是轟動了整個娛樂圈。不過她本身名下已持有貝沙灣物業,所以這棟大樓是以她母親的名義買的,完美省下1400萬的稅。
冰冰的「陰陽合同」事件一時間鬧的沸沸揚揚,甚至紅極一時的大人物就因為這件事逐漸被各大媒體封殺。經稅務部門核查統計,範冰冰總計需要補繳稅款、滯納金、罰款合計8.839億元,並要求在月底繳清稅款。
將近9個億的稅務一個月內繳納,不管是普通人還是明星幾乎都是不可能完成的事情,當時就有聰明的媒體及時關注了大批房產低價拋售的信息,果然那個時間段的確有匿名賣房者同時低價拋售了北京各小區的41套房產,這件事不得不讓大家懷疑到冰冰身上。
看來對於一些明星來說買房不光是投資,有時候還能起到破財免災的好效果。
趙薇肯定是娛樂圈裡最名副其實的吸金女富豪,阿里股票在名不見經傳的時候就被她盯上並且全部資產投入其中,這當然不能說明她的「能力」,但是在最高點套現這件事情始終讓大家感覺非常蹊蹺,重點是她利用了自己的影響力帶動著非常多的散戶入市購買該股,最終很多人都被牢牢套死。這件事也不能怪她,畢竟投資有風險入市需謹慎。
不過她也因為這件事被股市給封殺,最終也被處罰了60萬人民幣。
雖然股市的錢賺不到了,但是沒多久她就被曝出斥巨資購買房產的消息,消息一出好事者便研究其購買房產的目的究竟為何。果不其然她的這波看似正常的操作被公布與眾。
關鍵點在於她是使用信託購買的,為什麼要用信託購買呢?而受益人又是誰呢?
眾所周知她的這套房產是在新加坡購買的,而她早就拿到了新加坡綠卡,但是受益人寫的是自己小女兒,對於名下沒有任何房產的小女兒來說,這套房產在當地有著非常合理的避稅條件,就這樣她的這波操作為她省下了20%的印花稅。
看來精明的合理投資不僅可以為明星們妥善的保管好自己的現金,還能被一些人利用在稅務上面省大額的資金,真的是「長姿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