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時衝動入牢獄,婚姻破裂養兒難
——景縣法院藉助多元調解,妥善處理一起離婚案
近日,河北省景縣人民法院梁集法庭審理了一起離婚糾紛案,經過庭前、庭中多次調解,妥善解決了橫亙此案始終的孩子撫養問題,收到了良好社會效果。
一根充電線引起的風波
夏某與曹某經人介紹相識,不久後成婚。婚後二人生育兩子,家庭幸福美滿。但一次偶然機會,曹某從同村一戶中聽說妻子有外遇,便回家與其發生了激烈爭吵。自此,夫妻二人經常因瑣事發生口角,甚至暴力相向。2018年5月的一天,曹某趁夏某睡覺之機,用手機充電線勒其頸部至昏迷,後曹某心生悔意,打電話通過了夏某家人及醫生。最終,夏某經搶救脫離了生命危險,其傷情被鑑定為輕傷二級。曹某因故意殺人罪,被判處三年有期徒刑。隨即,夏某以夫妻感情破裂為由,向景縣人民法院起訴,堅決要求與被告離婚。
父親在服刑,孩子撫養成難題
李風志法官收到該案後,通過閱卷認為該案看似簡單,但存在一些特殊性,真正要處理好該案件,並不是一件容易的事。這是因為,原、被告在起訴離婚前曾發生過暴力事件,雙方當事人及親屬間矛盾較普通離婚案更加激烈。原、被告對離婚均無異議,但如何更有利於兩個未成年孩子的成長,成為本案的關鍵點。
原告夏某要求一個孩子隨其生活,另一個孩子隨被告生活,撫養費各自承擔。被告曹某同意,但因自己正在服刑期間,無法對孩子實際履行監護、撫養義務。同時,法官考慮到兩個孩子一直隨祖父母生活,而且現均年滿八周歲,具備一定的辨別和判斷能力,如果貿然改變孩子的生活和學習環境,即不利於未成年人成長,也不利於被告在服刑期間的改造。如何能夠兩全其美,成為困擾在法官心頭的謎團。
勇拓調解新思路,案結事了定民心
李法官首先就原、被告的婚姻狀況及子女撫養問題聽取了原、被告的意見,並對雙方進行了調解。在了解到雙方都願意離婚後,李法官勸說二人既然婚姻已走到盡頭,就要都多為兩個孩子打算,二人表示認可。在徵得夏某和曹某同意後,法庭將原、被告的意見向被告父母進行了轉達,並徵求了兩個孩子的意見。
最初,被告父母表示兩個孩子隨他們生活多年,感情十分深厚,哪一個也不願意讓離開,一度情緒失控,在調解室泣不成聲。李法官首先對老人的心情表示理解,進行了情緒安撫。待兩位老人情緒稍加穩定後,又進行了勸說。
「兩位老人的心情我們非常能體會,但疼愛孩子,才更要為其長遠去打算。如今二位年紀已長,身體也不似年輕時康健,如果執意把兩個孩子都留到身邊,反而不利於孩子們的成長。」聽了李法官真誠的話,兩位老人覺得很有道理,雖然難過但仍然同意了。最終,在綜合考慮原告、被告、孩子及孩子祖父母意見下,本案以調解方式結案,長子由原告撫養,次子由被告的父母代為撫養。雙方均表示願意為了孩子成長,緩和關係。
小結:
未成年權益保障是全社會的責任,更是司法義不容辭的責任。本案從「兒童利益最大化」的司法理念出發,勇於突破、大膽嘗試,堅持法無禁止即可為的原則,在法律規定之內,最大限度地保護了未成年的合法權益,也能使被告吃下「定心丸」,幫助其在服刑期間積極改造,早日回歸社會,達到社會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機統一,做到了案結事了人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