屋外響起摩託車的喇叭聲音,再次將李某榮的記憶拉回到 2019 年 6 月。
當時,正拿著妻子手機聽歌的李某榮怎麼也想不到,手機裡存著一段近 30 分鐘的電話錄音,是妻子譚某與鎮上的摩託車司機"李大毛"的,內容聽起來十分親密。
李某榮與譚某再次爭吵起來,用刀劃開了譚某的脖子……
近日,四川省瀘縣人民審理了這起故意殺人案。
因曖昧錄音夫妻關係緊張
事情需要從一段電話錄音說起。2019 年 6 月,家住瀘縣百和鎮方碑村李某榮用妻子譚某的舊手機聽歌,無意間聽到了譚某與鎮上的摩託車司機"李大毛"的一段二三十分鐘錄音,錄音內容聽起來十分親密。
之後 , 李某榮與譚某夫妻二人多次爭執離婚事宜,經家人和民警的勸告,最終還是選擇了和好。但自從電話錄音的事情發生後,李某榮的心情就一直不好,對什麼事情都很敏感,經常和譚某發生爭執。
2019 年 8 月 7 日上午 8 時許,李某榮因屋外摩託車按喇叭的聲音,又一次與妻子譚某發生了爭執。爭吵過程中,李某榮因氣憤,從電視柜上拿了一把電工刀握在右手,並繼續與躺在床上的譚某發生爭吵。
上午 10 時 03 分,李某榮還給譚某的姐姐打了個電話,稱譚某與他人有不正當關係。就在這時,譚某大吼一聲"報 110 ",準備從床上坐起來,李某榮隨即用持刀的右手向譚某揮去,將譚某頸部劃傷。
自殺後怕痛,栽贓妻子殺人
李某榮見譚某頸部被劃傷出血沒有施救,反而持刀將自已的脖子也劃傷,打算自殺,他還將電工刀放入了譚某右手中,打算偽造譚某自殺的現場。
隨後,李某榮給兒子打電話呼救後昏迷。經檢查確認,被害人譚某因傷勢過重已死亡,李某榮被送往瀘縣人民醫院救治。警方通過一系列的鑑定報告,從被告人李某榮身上、拖鞋、衣物及作案現場中檢出被害人譚某的人血DNA, 同時從被害人身上、衣物及作案現場中也檢出被告人李某榮的人血DNA。
李某榮重新恢復意識時,他是在醫院的病床上的,當他被民警戴上手銬喊他的名字才清醒。
據李某榮所述,事發當時他把電工刀拿到手中是為了嚇唬譚某。爭執當中見譚某要從床上坐起來,便用拿刀的手按住了譚某的脖子,沒想到譚某的脖子開始見血,李某榮頓時慌了,隨想自殺。可當他用右手拿刀在自己的脖頸上拉了一下後,覺得有疼痛感就放棄了自殺的想法。
李某榮把刀丟到了地上,又把刀撿了起來,放在譚某的右手上。他記得,當時譚某當時手指還在動,仍有生命體徵。但李某榮從譚某身上跨了過去,躺在床裡面另一側給兒子打電話喊救命。"我想讓兒子看到後認為是譚某想要加害我。"
被害人有過錯,獲刑 12 年
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李某榮未能正確處理夫妻矛盾,非法剝奪他人生命,其行為已構成故意殺人罪。
被告人李某榮雖辯稱其沒有想殺害譚某的本意,但到案後如實供述了其基本的作案過程,且取得了被害人近親屬的書面諒解,而本案被害人譚某對悲劇的引發也有一定責任,存在過錯。法院結合全案證據和情節,在量刑時綜合予以考慮,決定對被告人李某榮從輕處罰,判其故意殺人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二年,作案工具依法予以沒收。
瀟湘晨報記者周凌如 實習生程藝梅 喻志雪 長沙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