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沉默的真相》背後究竟掩藏著什麼?
案情既複雜又紀實,
看似證據確鑿,
背後卻疑點重重。
實力派巨星
廖凡白宇譚卓齊聚首,
我們今天的主角
就是這部頂配國產懸疑劇——
《沉默的真相》。
電視劇《沉默的真相》講述了支教老師侯貴平(陳思宇飾)因發現一黑惡團夥的犯罪行為,最終被冤身亡。侯貴平女友李靜(譚卓飾)認為其死因有蹊蹺,請來老同學檢察官江陽(白宇飾)調查此事。江陽等人一查就是十年。十年後,江陽的身體抱恙,便跟李靜、張超(寧理飾)、朱偉(趙陽飾)、陳明章(田小潔飾)、張曉倩(黃堯飾)策劃了一場地鐵拋屍案,引出刑警嚴良(廖凡飾)參與此案調查。隨著「九宮格」照片信的集齊,十年前的案件真相逐漸浮出水面。
本期【追劇普法】
跟法報君一起來了解下
劇中的法律點吧!
地鐵站裡,一男子拖著巨大笨重的行李箱,臨過安檢時露出緊張的表情,似乎想要擠進人群中矇混過關。被安檢員攔下後,男子推開安檢員,拔腿狂奔,被警衛包抄下當場拿出炸彈遙控,迫使保安緊急疏散所有群眾,並將道路封鎖。刑警將該男子制服後,緩慢打開行李箱,結果行李箱中並非炸彈,而是一具屍體。
該男子假借炸彈之名引起群眾恐慌,實則攜帶屍體的行為在法律上如何規定?
不構成作偽證,因為法律上能構成作偽證的是特殊主體,根據刑法第305條的規定,刑事訴訟中,證人、鑑定人、記錄人、翻譯人對與案件有重要關係的情節,故意作虛假證明、鑑定、記錄、翻譯,意圖陷害他人或者隱匿罪證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此,構成偽證罪的主體只能是「刑事訴訟中的證人、鑑定人、記錄人和翻譯人」,而張超是案件的犯罪嫌疑人,不能構成偽證罪。
張超面對警方對罪行供認不諱,構成坦白,是酌定的從輕量刑情節。然而,張超庭審突然翻供,不能再適用「坦白」的酌定從輕處罰制度。
江陽要求調取侯貴平的案卷,重新複查,刑警隊長李建國以銷案封存為由,拒絕交出。他聽聞平康公安局所有屍檢報告均出自法醫陳明章之手,於是找到陳明章,結果陳明章提出以一千元的高價把報告賣給江陽。
丁春妹、黃毛下藥後引誘侯貴平「強姦」的行為可能觸犯刑法第237條規定的強制猥褻罪。按我國刑法規定,女性不能單獨成為強姦罪的犯罪主體,但可以成為強制猥褻罪的主體。刑法修正案九實施後,男性也成為了強制猥褻罪的受害客體,所以女性「強姦」男性會按強制猥褻罪處罰。此處,丁春妹對侯貴平下藥並且實施「強姦」,丁春妹、黃毛均涉嫌強制猥褻罪,黃毛屬於共同犯罪中的教唆犯,丁春妹是實行犯。
並且,如果黃毛、丁春妹以此來要挾侯貴平,謀取不正當利益,可能涉嫌敲詐勒索罪;如果黃毛、丁春妹為了陷害侯貴平,向司法機關誣告稱侯貴平強姦了丁春妹,意圖使侯貴平受到刑事追究,則丁春妹、黃毛還會涉嫌誣告陷害罪。
由於江陽堅持申訴,所以胡一浪主動邀請他到高檔會所包廂,先後用美色和金錢誘惑。縱然江陽全都拒絕,卻被隱藏相機拍下全程畫面,隨著斷章取義的照片,會所小姐的口供,再加上江陽家裡莫名搜出的三十萬現金,縣紀委受理調查,坐實江陽行賄索賄,一審判處五年刑期。
為了正義目的製造刑事案件的行為應該受到法律懲罰。此處江陽等人是為了找出「真相」,是為了他們個人的正義。而法律所維護的是國家、社會、公眾的整體利益,維護的是國家整體的公共安全和社會秩序。在這樣的利益權衡下,顯然國家利益要大於個人正義的實現。如果因為江陽等人個人正義的實現就可以隨意踐踏法律、違反法律而不受追究的話,那麼法律的權威將大大降低,「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將難以實現。
但是,江陽等人的行為事出有因、社會危害性小,法庭可能酌定從輕處罰,從而實現法理和情理的統一,這也是實質正義的體現。
「正義」是本劇的核心要義,為了追求正義,江陽從意氣風發的檢察官變成行李箱裡的一具屍體;張超從聲名在外的大律師變成「故意殺人」的嫌疑人;朱偉從有著「平康白雪」之稱的名警變得流落街頭;陳明章從大名鼎鼎的法醫變成江陽之死的「協助者」……鬥轉星移,長夜難明,心懷正義,黎明終至。堅守符合法律的正義方能走得長遠!
感謝北京錦鐘律師事務所聶洋城律師對本文提供的專業支持!
欄目主編:顧萬全 文字編輯:楊蓉 題圖來源:上觀圖編 圖片編輯:雍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