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未記裡的「剃去毛髮」是什麼意思?
——書名: 生命的經歷:第八篇、明白神的旨意【15】
【續14】第三層·基督住在我裡面【接上】
長大麻瘋者得潔淨,第一就是「帶他去見祭司」。祭司乃是豫表主耶穌。「祭司要出到營外察看」,因為長大麻瘋者不能進到營內,必須被趕出營外。這是說,我們有罪的人,不能進到神的子民中間,不能進到神顯現賜恩的範圍裡去。但主耶穌卻出來察看我們。我們若實在從心裡悔改了,這在神看,就是大麻瘋發白痊癒了。既已痊癒,「就要吩咐人為那求潔淨的,拿兩隻潔淨的活鳥,和香柏木,朱紅色線,並牛膝草來。祭司要吩咐用瓦器盛活水,把一隻鳥宰在上面;至於那隻活鳥,祭司要把它和香柏木,朱紅色線,並牛膝草,一同蘸於宰在活水上的鳥血中,用以在那長大麻瘋求潔淨的人身上灑七次,就定他為潔淨;又把活鳥放在田野裡。」大麻瘋的汙穢,在神面前是得罪神的,所以需要灑血的洗淨。這並不在於洗淨汙穢的本身,而是在於消除在神面前的罪案。灑血的手續,是豫備兩隻鳥,一隻要宰殺,血流在瓦器的活水裡;一隻要活著,用以蘸血來灑長大麻瘋的人。一隻鳥宰殺了,豫表主耶穌流血受死,一隻鳥活著,豫表主耶穌從死復活。活水豫表主永活的生命,所以這是指主耶穌,在祂永活的生命裡,為我們流血受死,而這受死所流的血,和祂永活的生命,又是藉著祂的復活,帶到我們身上來,並發生功效的。灑血要灑七次,乃是豫表主血的潔淨是完全的,能彀除去我們在神面前一切的罪案,使我們得蒙神的悅納。活鳥蘸血灑過以後,就放在田野裡,是表明人一接受主的替死,主的血一在他身上發生功效,主復活的能力,立刻就顯在他身上,而釋放了他。
人這樣因著主死而復活,就復活了、得釋放了,也就是蒙恩得救了。從這時候開始,就要潔除一切的汙穢,也就是對付自己裡外一切的難處。
「求潔淨的人當洗衣服。」衣服是掛在人身上的東西,在聖經裡是指著我們一切的行事為人,與生活行動說的。所以潔淨衣服,就是指著把生活中一切不妥當、不正確的行為,都對付乾淨。這就包括前面所說的了結已往、對付罪、對付世界、與對付良心,那些頭二層裡的生命經歷。
接著是「剃去毛髮,用水洗澡,就潔淨了」。毛髮都是人本身所長出來的東西,所以是指著我們本身的難處說的。因此,剃毛髮,就是指著對付我們本身的難處,也就是十字架對付我們這個人的工作。人經過十字架的對付,全人才能得著實際的潔淨。但這個對付,不是一次就可以的,必須一再的有對付才能徹底。所以「第七天,再把頭上所有的頭髮、與鬍鬚、眉毛,並全身的毛,都剃了;又要洗衣服,用水洗身,就潔淨了」。這繼續而有的對付,不只徹底,並且仔細多了,不單是籠統的剃毛髮,還要認清那裡是頭髮,那裡是鬍鬚,或是眉毛,或是全身其他的毛,都要分別一一對付,剃除淨盡。
這些毛髮在聖經中都有它豫表的意思。頭髮是指人的榮耀,鬍鬚是指人的尊貴,眉毛是指人的美麗,全身的毛是指人天然的能力。每一個人都有他所誇耀、所顯揚的地方。有人自誇他的出身,有人自誇他的學問,有人自誇他的美德,也有人自誇他的熱心愛主。每一個人都能在自己身上找出一些可誇的地方,引以為榮,而顯揚在人的面前。這就是他的頭髮。人也都自居尊貴。有的人自居他的地位,或自居他的身家,或自居他的屬靈,總覺得他自己比別人高超。這就是他的鬍鬚。同時在人身上還有一些天然的美麗,就是天然的長處和優點。這些不是神的救恩所帶給人的,乃是人生來就有的。這就是人的眉毛。最後,人還滿有天然的能力、辦法、主張,以為能為主作這個,能為主作那個,覺得甚麼都能。這就是說,人全身還有很長的毛,沒有剃掉。凡這些,都不是我們從身外所受的玷汙,而是我們本身與生俱來的難處。從身外所受的那些玷汙,只要用水洗就可以了,但我們本身的這些難處,卻必須用刀來剃,也就是用十字架來對付,才可以。這說出這些對付,乃是深重的,是傷到我們裡面的,也是使我們很有痛苦的。
我們在這第三層經歷中所要看的,就是這些剃毛髮,對付我們本身的經歷。我們把它分作對付肉體、對付己、和對付天然,這幾項來說。這些就是第三層生命經歷裡,最主要的對付經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