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谷渡 公眾號| 谷渡電影(gudufilm)
2010年,有個英國男人鑽進秘魯熱帶雨林,踏上沿亞馬孫河徒步之旅。
最後用860天走完全程。成為第一個走完亞馬孫河的人。
2013年,他又獨自跑到南太平洋一處荒島上,光著屁股拍了60天,完全無偶像包袱。
回來做成紀錄片,又出了本書,還一不小心成了貝爺的偶像,被譽為「現代魯賓遜」。
他就是埃德斯塔福特,前英軍上尉,也是一個探險家。
沒有攝製組,所有鏡頭都需要自己拍攝。他帶著一個急救包,一個衛星電話,一個全球定位通訊器,除此以外,任何都不帶,包括衣服和食物。
從來沒有人不穿衣服不帶工具在荒島上生存六十天,如果成功了,他將是第一人。
就是這樣,他從飛機上被空投下來,全身赤裸地降落斐濟的無人島——歐羅路亞島。
才幾個小時,他的胃就開始翻騰,憂慮感越來越強烈了。各種思緒湧上來,他已經分不清楚自己到底是開心還是害怕了。
又有什麼關係?
人在一無所有的時候,終會產生一無所懼的勇氣。
現在他是這個荒島真正的主人了。
人類在極端的環境下想要生存下去,水是必須的。所以他要弄出水來,到處找椰子,用石頭砸開厚厚的殼,然後吸裡面的汁水。
在島上西岸找了個山洞,第一晚就住這裡了。氣溫驟降,他想著要穿上衣服,才反應過來壓根沒有衣服。
吃的食物就是海螺,被衝到巖石上,到處都是。他撿了一些,生吞進肚裡,豐富的蛋白質。
後來又在山洞邊找了個泉眼,終於有淡水了。
他弄來一些草給自己做了個草裙,擋住身體最重要的部位。又去找來些棕櫚葉,睡覺的時候蓋在身上,讓自己暖和一些。
餓極了就對著鏡頭生吃壁虎,看起來有些噁心,不過倒是有很多蛋白質。
這座島密林滿布,到現在為止,他一直是在海岸活動,現在他要往島內探索。
顯然他完全不知道往哪裡走。
深入到叢林裡看到一堆野山羊,有肉吃了,但最主要的還是要有火。
當到第六天時,他幾乎感到自己要被這座荒島打敗了。身體極度缺乏營養,精疲力盡,腦袋也變得渾濁,直接影響判斷力。
以至於他跑到椰林裡大叫,感到悲涼和絕望。
終於下了一場及時雨,他趴在地上,用吸管去喝那些水,像剛從沙漠來到綠洲的駱駝。
恢復了一點元氣,就開始重新折騰起來。
口渴和飢餓是每天都要面對的,但他已經把握了這座島的節奏。
為了擺脫原始生活,轉變成可持續的文明生活,他需要放棄洞穴生活。
這是他獨處荒島的第14天,他打算給自己造一座房子。
不過他只有一雙手和一隻貝殼,建造的過程十分緩慢。
他還找到了一個英式橄欖球,給它取名基爾伯特,晚上就枕著它睡覺。
他告訴自己:我是絕對不會跟它說話的,它只是一個枕頭。確切的說,它是個英式橄欖球,但它是我的枕頭。
他每天都在嚴格控制自己的大腦,因為這該死的大腦皮層裡出現了非常奇怪的對話,他太孤獨了。
要想在這個荒島上繼續生存下去,就必須要保持清醒。
獨處60天,最可怕的是孤獨,人終究是群居動物。
他不停地想,自己是被丟在了這個地方,完全沒有人在乎。非常寂寞,全身的每一個部分都渴望陪伴,渴望與人說話。
但他不準備放棄,他不會發瘋的,儘管這太難了。
房子建好了,他從滿是山羊糞便的山洞裡搬出來。
作為一個英國人,他此刻最想做的一件事就是drink a cup of tea。也算是喬遷之喜。
新生活開始後,他甚至開始在島上種植農作物,每隔一段時間就會收穫幾枚馬鈴薯,用來給自己提供碳水化合物。
但他的追求不止於此,他需要更充足的食物。
他要獵殺一隻島上的野山羊。它們泰然地走過他的身邊,長著石頭一樣的臉,不停地啃著綠色植物。它們看起來那麼肥美。
通常,他每天所需的3000卡路裡熱量來自椰子、蝸牛、壁虎,如果運氣不錯的話,還有螃蟹。但一頭山羊就可以提供比這些加起來還要多的能量。
他花了好幾個小時跟蹤它們,在一片灌木叢中看到一隻倒黴的山羊,它的頭被卡住了。
接近晌午時殺死羊,到天黑才剝完羊皮。他用海水浸泡羊肉,以便讓羊肉入味,再把肉放到火上烤。這頭羊讓他吃了八天。
他的目標不只是存活,還要進化,成為這個島的主人,過上一種可持續的文明生活。如果60天後他還在茹毛飲血,就真夠蠢的。
到第四十五天,他已經開始捕魚,並做了竹筏,到珊瑚礁去探險。
到第六十天,他快樂的像個孩子。但同時又是帶著傷感離開的。
再見,歐羅路亞島。
如果真要繼續拍下去,估計這哥們就要自己繁衍後代,自己跟自己白頭到老了。
不過看著他一點點憔悴,一個人孤獨的對抗大自然,還真有點為他難受。
《隻身在荒島60天》,這部紀錄片更像一部求生指南,這才是更真實的荒野生存。
貝爺背後是有團隊的,一期節目幾百萬開銷,而這哥們毛都沒有,就自己一個人完成所有。
比起貝爺,這哥們人格魅力更強大,更能忍受寂寞,笑容更有感染力,看起來那麼憨厚,穿著自己編的草裙還要再鏡頭前扭幾下,太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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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臺回復關鍵詞:「隻身在荒島」,取片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