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8月,株洲市公安局破獲一起重大網絡傳銷案,先後抓獲119名犯罪嫌疑人。至案發,該傳銷團夥在全球發展會員1077餘萬人,涉及資金約158.59億歐元。
6月4日,湖南省株洲市 株洲縣人民檢察院對外披露了一起涉及該案的起訴書。遼寧省瀋陽市鐵西區女子張某某因涉嫌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被該院提起公訴,並建議法院對其判處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一年,並處罰金。
值得注意的是,在該起訴書上顯示,張某某發展下線2萬餘名,非法獲利210餘萬元,通過販賣激活碼給下線的方式,收取傳銷資金高達4000餘萬元。
公訴機關指控,2014年12月,被告人張某某經上線「董某某」的介紹加入「維卡幣」傳銷組織,註冊「維卡幣」帳號,通過面對面和設立工作室等方式直接或間接發展了高某某、夏某某、朱某某等人為下線。
「維卡幣」組織是由保加利亞人魯某某等人建立,並向我國境內推廣。該組織打著「未來世界主流貨幣」、「第二代加密電子貨幣」等旗號,聲稱維卡幣升值空間大,誘騙他人投入巨額資金到其設立的網站。
「維卡幣」組織規定,要成為會員,必須在老會員的推薦下,繳納不同級別的「門檻費」獲得相應級別「激活碼」註冊成為不同級別的會員,即入門級130歐元、進階級530歐元、專業級1030歐元、高管級3030歐元、大亨級5030元、至尊大亨級12530歐元、節日大亨級18830歐元、二合一套餐31330歐元、三合一套餐36330歐元,其中,30歐元為入會的手續費,以歐元為計價單位,固定歐元匯率為1:7.7。
按照規則,每個會員的下面只能掛兩個下線會員,作為自己左區、右區的起點,每個層級人員由1個發展成2個,2個發展到4個,以此類推,形成金字塔結構。
但是左、右區的下線會員並不一定都是自己直推發展,自己的上線發展的會員可以由上線安排掛在自己左、右區任意層級空缺的位置,下線會員發展的會員可以掛在他的左右區各層級中任意缺少的位置。
「維卡幣」傳銷組織將盈利分為為靜態增值和動態增值兩種模式。靜態增值系會員繳納不同等級的入會費後通過一定的周期獲取相應的維卡幣。
動態增值是通過直接或間接發展下線會員等方式來獲取不同比例的直推獎、代數獎、對碰獎,所有獎勵中的60%進入會員帳號的現金帳號,餘下的40%強制要求再次購買代幣。
現金帳號的獎金可以申請提現,但每次提現需支付高額的手續費,同時設置了諸多限制,因而衍生了另一種獲利模式,即販賣激活碼。
而激活碼是新會員加入「維卡幣」傳銷組織的必要條件,且買賣激活碼可以迅速完成套現,低買高賣獲取巨額差價,成為「維卡幣」傳銷組織生存、發展、擴大、獲利的重要手段和關鍵環節。
2019年3月13,張某某因涉嫌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被臨時羈押於瀋陽市第一看守所。至案發,張某某發展下線25379人,通過計利返酬的方式非法獲利210餘萬元,通過將獎金購買激活碼販賣給下線的方式,收取傳銷資金4000餘萬元。
公訴機關認為,張某某以購買虛擬貨幣,持有可逐漸升值為名,要求參加者以購買激活碼的方式激活帳號獲得加入資格,並按照一定的順序組成層級,直接或間接發展人員的數量作為計酬或返利依據,引誘參加者繼續發展他人參加,騙取財物,擾亂社會經濟秩序,情節嚴重,其行為均觸犯了相關法律的規定,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追究其刑事責任。[此文來源反傳防騙快訊,版權歸原作者,如侵權,請聯繫刪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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