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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建新
日本明治大學史學博士,中國社會科學院世界歷史研究所研究員,中國社會科學院研究生院教授、博士生導師。中山大學(珠海)歷史系、杭州工商大學特聘教授,研究領域為日本古代史、古代中日關係史。著有《好太王碑拓本の研究》。
順治十八年(公元1661年)鄭成功大舉進攻臺灣,次年(康熙元年,公元1662年)2月收復了臺灣,並以此為根據地與清朝抗衡。與此同時,清朝頒布遷界令,在東南瀕海五省施行更為嚴格的海禁,「將山東、江、浙、閩、廣海濱居民盡遷於內地,設界防守,片板不得下水,粒貨不許越疆」,企圖通過經濟封鎖迫使以鄭氏一族為首的抗清勢力不攻自滅。然而,在後來的二十餘年時間裡,臺灣抗清勢力並沒有因此而衰落。其重要原因之一,是鄭氏政權在海禁期間,利用臺灣的有利條件,派遣大量貿易商船赴東、西洋貿易,以洋船貿易所贏之利,補軍需糧餉之不足。據江日升著《臺灣外記》記載:
「康熙五年,又遣商船前往各港,多價購船料,載到臺灣,興造洋艘、鳥船,裝白糖、鹿皮等物,上通日本。製造銅熕、倭刀、盔甲,並鑄永曆錢;下販暹羅、交趾、東京各處以富國。從此臺灣日盛,田疇市肆不讓內地。」
福建水師提督施琅在康熙六年(1667年)給清廷的奏疏中亦稱:
「伏思賊黨盤踞臺灣、沃野千裡,糧食匪缺。上通日本,下達呂宋、廣南等處,火藥軍器之需,布帛服用之物貿易備具。」
上述記載充分說明了臺灣洋船貿易在鄭氏政權統治臺灣期間所起的舉足輕重的作用。但是,這些曾為臺灣抗清復明事業做出重要貢獻的臺灣商船在康熙二十二年(1683年)清朝統一臺灣後是怎樣降清的?我國清史檔案中對這一問題雖曾提及,但由於資料有限,無法從中了解到臺灣商船降清的來龍去脈,使這一問題長期以來成為臺灣史研究中的一件懸案。值得慶幸的是,在日本出版的有關江戶時代日中貿易的史料集《華夷變態》一書中,保存了大量有關臺灣鄭氏商船的史料。該書因用江戶時代的古日語寫成,所以為我國明清史學者利用不多。本文將根據《華夷變態》中的有關史料,並結合我國清史檔案的記載,對1683年臺灣鄭氏商船的去向及後來降清的經過和原因作一番考察。
在考察上述問題之前,有必要先對《華夷變態》一書作一簡要的介紹。《華夷變態》成書於日本的江戶時代。是由江戶幕府的儒官林春齋、林鳳岡父子編纂的。十七世紀三十年代以後,日本江戶幕府為了禁止天主教在日本的傳播,先後數次頒布鎖國令,斷絕了同中國、荷蘭、朝鮮、琉球以外的所有國家的往來,只準許中國和荷蘭的商船在日本從事有限的貿易。為了嚴格限制日本人同外國人的接觸,幕府將對外貿易的場所限定在長崎一地。江戶幕府雖然積極地推行鎖國政策,但是對於當時的國際局勢,特別是中國大陸上的動向絕非漠不關心。他們通過來往於長崎的中國、荷蘭商人千方百計地探聽海外的情報,每當來自中國大陸和南洋、東南亞各地的中國商船(當時的日本人稱之為「唐船」)駛入長崎港,日本幕府設在長崎的地方長官長崎奉行便命令擔任華語翻譯的唐通事登船向船上的中國商人(日本稱之為「唐人」)聽取海外的情報、傳聞(日本人稱之為「風說」),並將其製作成文書,上報江戶幕府。這類文書統稱為「唐船風說書」(亦稱「唐人風說」或「唐風說書」)。
唐船風說書由於涉及海外事情,因此在當時是一種絕密文件。除參與製作風說書的唐通事外,只有幕府的執政者大將軍及其近側的少數高級幕僚才知道其中的內容。曾參與向幕府大將軍讀解唐船風說書的儒官林春齋,為了防止這批寶貴的資料佚散丟失,便將其編纂成冊。他在該書的序言中寫道:
「按朱子失鹿,當我正保年中(1644~1647年),爾來三十年所。福漳商船來往長崎,所傳說有達江府者。其中聞於公件件,讀進之,和解(即譯成日文)之,吾家無不與之。其草案留在反古堆,恐其之失,故敘其次第,錄為冊子,號華夷變態」。
林春齋死後,其子林鳳岡續編唐船風說書,並將其續編的三卷改題為「崎港商說」。至二十世紀五十年代,日本學者浦廉一等人又將林氏父子所編纂的唐船風說書合為一書校注刊行,即1959年出版的東洋文庫本《華夷變態》。1981年,日本東洋文庫又重印此書,其中內容略有增補,本文所利用的就是此版《華夷變態》。
《華夷變態》中輯錄了日本正保元年(1644年)至享保九年(1724年)八十一年中的2300餘件唐船風說書,其中記載了大量有關明清時代中國以及南洋、東南亞各地社會政治、經濟情報,是研究明清史、特別是明清時代中日關係史的不可忽視的重要史料。
一、鄭氏降清後臺灣商船的去向
康熙二十二年(1683年)六月十五日,福建水師提督施琅率舟師大舉進攻澎湖,當月二十二日與臺灣劉國軒統率的水師在澎湖一帶海上決戰。結果,臺灣軍隊大敗,損兵一萬二千餘人。劉國軒乘快船自吼門逃走,返回臺灣。經此關鍵性一戰後,臺灣鄭氏已無力再與清朝對抗。同年八月,鄭克塽率部下剃髮歸降了清朝。但是鄭氏手下的臺灣商船並未隨同鄭氏一起降清。早在澎湖之戰前後,這些商船便駛離臺灣,前往日本長崎。據《華夷變態》的唐船風說書記載,日本天和三年(康熙二十二年,1683年)赴長崎貿易的臺灣商船共有十一艘(參見下表),其中於澎湖之戰後起航的有十艘。此後,這些商船又從日本駛往東南亞各地。其中部分商船最後投降了清朝。
表註:東寧是臺灣的舊稱,鄭經稱王時期改稱東寧國,故此時期臺灣商船在日本均被稱作東寧船。又,中國商船駛抵長崎後,長崎當局不以各船原有的船名相稱,而是按來航地點和進港時間順序統一編號,如亥年進港的第一艘船稱作「 亥一番」,次之稱作「 亥二番」。若當年第一艘商船來自廣東,就稱作「一番廣東船」。編號以年為限,每年更變。(參見清汪鵬著《袖海篇》)——本文作者
臺灣商船降清之事,理應反映在我國清代官府檔案中,可是殘存至今的有關1683年以後臺灣商船降清的清史檔案為數甚少,筆者所見,僅有《明清史料》乙編第七本中的「兵部殘題本」及同史料丁編第三本中的「部題福督王國安疏殘本」兩件,而且殘缺不全。現將這兩宗殘檔的內容摘錄如下:
(1)兵部殘題本(劉國軒貨船投誠)
「(上缺)澤由暹羅國前來投誠等情,事關外洋駕來船隻,理合具報等情到卑職。……隨吊該管船藍澤查問:……據供:小的船是劉國軒的船,船號東本鳥,船身長七丈餘,闊有二丈四尺餘,是康熙二十二年閏六月初一日在臺灣開船往日本生理。本月二十三日到日本發貨,就在日本買貨十二月二十五日在日本起身至本年二月二十□□到暹羅,六月初一日在暹羅開航,至七月□□□□□□外,十五日到廈門,舵梢共有八十三人,等情,……據管船官藍澤供稱,小的此船系偽武平侯劉國軒的船。於去年正月間,在臺灣製造,……去年閏六月初一日就臺灣開船。閏六月二十三日到日本港……隨於去年十二月二十五日,在日本開駕,今年二月二十二日到暹羅,……小的在暹羅奉本爵主喻吊,將船駕回廈門。……於今年六月初一日,就暹羅開駕。此七月十四日□□□外,有把口哨船盤問,令小的將船駕入內□,□十五日灣泊廈門港內。」
(2)部題福督王國安疏殘本(查報洪磊、劉國軒派往海外生理船隻所有人員並所載貨物)
「(上缺)令返掉回歸等因在案。今黃成供系偽延平王下偽吏官洪磊於康熙二十二年閏六月在臺灣發出,往日本、暹羅貿易之船。藍澤供系偽武平侯劉國軒於上年閏六月間在臺灣發配貨物,開往日本、暹羅生理之船。茲洪磊已經投誠,劉國軒業已授職,而續歸興販之船隻,其管船舵梢,自當查明原籍安插,貨物銀兩仍應給還原主。惟是駕來船隻,與軍火炮械,不便一體給還。應留營充用。……福督王國安疏稱:黃成鳥船一隻,藍澤鳥船一隻進夏門港,臣查臺灣偽藩等未歸之前,興販外國船隻,經將軍施琅已經題明在案。……管船黃成、蔡允六駕大哞鳥船一隻,於康熙二十三年六月二十五日進廈門港,又管船藍澤駕東本鳥船一隻於二十三年七月十五日進廈門港。……除將黃成、蔡允六並火長舵梢共六十七名及貨物發交偽吏官洪磊看守照管去後,其餘船隻,俟有駕回廈門,立即諮達。」
那麼,這兩宗清朝殘檔與前述《華夷變態》中的11艘臺灣赴日商船有何關係呢?根據前引《明清史料》的記載,劉國軒派出的船,即藍澤船是康熙二十二年(1683年)閏六月一日從臺灣起航的,於當月二十三日到達日本。洪磊派出的黃成、蔡允六船也是同年閏六月從臺灣起航,但到達日本的日期不詳。這裡要說明的是,清代的中國曆法與日本曆法在日期記載上基本相同。惟置閏時稍有差異。1683年,中國陰曆閏六月,日本曆法閏五月,故當年中國的閏六月相當於日本的六月。
天和三年六月(即康熙二十二年閏六月)起航的臺灣商船共計六艘,在這六艘臺灣船的風說書中,與《明清史料》中所載藍澤船、黃成船有關的是9番、10番、12番船的風說書。據「9番東寧船風說書」記載:
「本船及日後來貴地(長崎)的船隻共有五艘,在本船起航的前一天,有一艘船從東寧起航,該船是一條大船,是劉國賢(軒)派出的船,本船是洪伯爺(洪磊)派出的船。」
另據「10番東寧船風說書」記載:
「東寧的情況,如前日進港的9番東寧船所述,沒有任何變化。但是,9番船是當月(即天和三年六月)二日起航的,……在本船出海之前,即當月朔日藍霖官駕船來日,該船是大船,特別是(船上)裝載了很重的砂糖,估計在海上遭遇了當月七日至十二日的大風。」
又據「12番東寧船風說書」記載:
「關於東寧的情況,日前進港的東寧船可能已報告了。本船於當月(天和三年六月)一日自東寧起航,因在海上遭遇大風。所以遲到了。在先於本船進港的船隻中,九番船是當月二日起航的,十番船是當月五日起航的。」
對照以上三份風說書的記載,可以看出天和三年(1683年)的12番東寧船除其船主姓名和抵達長崎的日期稍有出入外,其他記載均與《明清史料》中所載藍澤船的情況完全吻合。關於船主的姓名,兩國史料中的記載雖有些許差異,但實際上可以認為藍澤和藍霖官是同一人。藍澤是該船主的正式姓名,霖官是他的別名或幼名。另外,該船到達日本的日期,在雙方的記載中僅相差一天。關於這一點也可以理解為,《明清史料》所載的日期是該船抵達長崎港的日期,而《華夷變態》中所載的日期是日方派出唐通事上船聽取風說的日期。在中日長崎貿易中,中國商船當日進港,唐通事次日聽取風說的例子是屢見不鮮的。據以上比較可以斷定,天和三年(1683年)赴日貿易的12番東寧船就是《明清史料》中所說的藍澤船。
與《明清史料》中所載黃成船的情況基本相符的是天和三年(1683年)9番東寧船。從前引三份風說中可以看出,該船是鄭氏手下吏官洪磊派出的船。該船於天和三年六月二日(康熙二十二年閏六月二日)自臺灣起航,當月十五日抵達長崎。該船船主的姓名不見於該船和當年其他臺灣商船的風說書。據《華夷變態》貞享四年(1687年)的風說書記載,當年99番廈門船船主黃成官曾在五年前的亥年(即1683年)到日本長崎從事貿易。但是,1683年赴日從事貿易的中國商船,沒有從廈門起航的。並且,同年從暹羅等地起航的中國商船的船主中,也沒有叫黃成官的。因此,這個黃成官只能是當年臺灣商船的船主。我斷定,他就是天和三年(1683年)9番東寧船的船主,即《明清史料》中提到的管船黃成。
天和三年的12番船(即藍澤船)和9番船(即黃成船)在日本停留數月之後,於當年年底前後駛往東南亞。次年(日貞享元年,清康熙二十三年,1684年),又有多艘中國商船從東南亞各地起航,前往日本貿易。在這些商船向日本長崎當局提供的風說書中,多次提到臺灣商船的情況,其中可以發現上述兩艘臺灣船的動向。據貞享元年「6番廣東船風說書」記載:
「(今年)從暹羅起航來日的商船共有九艘,其中五艘是去年(1683年)從貴地(長崎)前往暹羅的東寧船,我等四艘船是暹羅當地的商船,本船因途中在廣東停留,所以稱作廣東船。」
同年「14番暹羅船風說書」中亦稱:
「今年渡海到貴地(長崎)來的船隻共有九艘,其中暹羅當地的船有四艘。包括本船在內的其餘五艘是去年(1683年)從貴地去(暹羅)的東寧船。另外四艘東寧船都在本船之前出發了。據說這四艘船中有兩三艘先到廣東稍事停留,然後再來貴地,若是那樣,(他們到達長崎時)將稱作廣東船。」
從上述記載中可以知道,貞享元年(1684年)夏季自暹羅赴日本貿易的商船共計有九艘,其中五艘為1683年赴日的臺灣船。但是,根據《華夷變態》的記載,這九艘從暹羅起航的商船,後來只有七艘到達日本。其中包括四艘暹羅當地的商船和三艘原臺灣商船(即9番廣東船、14番暹羅船和20番暹羅船)。也就是說,另外有兩艘原臺灣商船離開暹羅後,沒有前往日本,而不知去向了。可以斷定,當年六月一日從暹羅起航的藍澤船就是這兩艘船之一。該船沒有像14番船風說書中所說的那樣,先到廣東再去日本,而是直接到廈門投誠清朝了。那麼,另一艘不知去向的臺灣船是否就是黃成船(即1683年的9番東寧船)呢?回答是否定的。因為該船離開日本後,並未前往暹羅,而是到東京(今越南清化省以北,以河內為中心的越南北部地區)去了。據貞享元年(1684年)「2番東京船風說書」記載:
「前年(1682年)東京發生大饑饉,且疾病流行。東京國中之人死亡三分之一。去年(1683年)各地均未產黃絲。因此,本船和林幹騰船(另一艘東京船)未能前往貴地(長崎)貿易,而停留在東京。……去年到貴地的九番東寧船到東京去了。可是,就連我們兩艘船也只能兩年來貴地一次,所以,九番船更買不到黃絲,現在不得已還停留在東京。」
在同一天到達長崎的4番東京船(即林幹騰船)的風說書,也提到了1683年9番東寧船因籌集不到貨物,而留在東京的情況。
由此可見,天和三年(1683年)9番東寧船駛離日本後沒有前往暹羅,而是駛往東京(越南)了。此後,大概是在康熙二十三年(1684年)六月上旬,黃成、蔡允六又駕駛該船離開東京於六月二十五日到廈門投誠了清朝。
康熙二十二年赴日本貿易的臺灣商船為什麼沒有返回臺灣而前往暹羅等地?《明清史料》的兩宗殘檔中對此沒有詳細記載。但是在《華夷變態》中卻可以找到回答這一問題的線索。
二、臺灣商船駛往日本及暹羅的原因
1683年澎湖之戰的失敗,徹底動搖了鄭氏政權打算堅守臺灣的決心。臺灣商人們曾生動地描述了當時臺灣島上市井風鶴的情形。「總大將劉國賢(軒)退回東寧。其兵船駛入港灣時,東寧以為大清的軍隊前來攻打,百姓一片混亂。據說在慌亂中,出徵將士的妻子,達官顯貴的夫人以及她們的子女,都以為大清軍隊已到,於是許多女人紛紛投繯自盡。」(參見《華夷變態》1683年12番東寧船風說書)
在清軍重兵壓境,臺灣敗局已定的形勢下,鄭克塽的部下中有人提出往徵呂宋,重建基業的建議,後因劉國軒阻止而未能成行。此後,鄭克塽等人雖決計降清,但仍然擔心降清後會發生意外之變,所以不願使大批貨物、財產落入清軍手中。進入閏六月(即日本曆法的六月)之後,鄭氏等人紛紛派船將他們的財產貨物運往日本。據《華夷變態》記載,在天和三(1683年)赴日的十一艘臺灣商船中,至少有九艘是鄭克塽等人直接派出的。其中鄭克塽派出船三艘、馮錫範派出船四艘、劉國軒派出船一艘、洪磊派出船一艘。在這些商船上,還乘載著許多寧願逃往海外,也不願意剃髮降清的島民。他們當中「不僅有年幼的孩子,還有不常出海的富商。」(參見《華夷變態》1683年12番東寧船風說書)
從以上事實來看,1683年赴日的臺灣商船與其說是專門從事貿易的商船,不如說是負責轉移財產、人口以逃避降清的逃難船。
1683年夏季前抵達日本的臺灣商船,並沒有急於返航,他們奉命在日本等待後來船隻帶去的消息。這一點在當年七月二十六日駛入長崎的21番東寧船的風說書中得到證明。該船風說書中提到鄭克塽等人派船向在日臺灣商船傳送消息的情況。
「在東寧的渡日船隻中,本船是最後起航的。本來不會再有船隻來日,可是在侍衛之官馮氏(即馮錫範)的倉庫中,還剩有少量的貨物。為此,將派顏榮官為船主,在本船出海三日之後駕船來日。估計(該船)不久就會進港。此外,在(今年)九月,根據東寧(形勢)的好壞,還會派一艘船來日本,將(東寧的)消息通知停留在貴地(長崎)港口的東寧船。上述顏榮官船或許會帶來新的消息,我們離開東寧以前的情況,如前所述。」
從這份風說書中可以看出,臺灣鄭氏政權曾打算在1683年9月間再派一艘船赴日。可是,在當年八月十三日施琅率軍至臺受降。在此之後,鄭氏再派船赴日已不可能,所以上述風說書上提到的顏榮官船,即當年八月一日到達長崎的25番東寧船便成為臺灣鄭氏政權向日本派出的最後一艘商船。據該船風說書記載:
「本船已經是(東寧派出的)最後一艘船,在本船之後,再不會有船來日。本船的主人是侍衛之官馮氏(馮錫範),在此之前來貴地(長崎)的東寧船中,有三艘,加上本船共四艘,都是馮侍衛派出的船。此次(主人)吩咐說,(在日)船隻已不必返回東寧了。四艘船中,可將兩艘賣掉,其餘兩艘先從貴地到暹羅去,在暹羅等待到來年。這樣吩咐究竟是出於什麼打算,(主人)隱密而未提。只是叮囑我們在暹羅打探消息。另外,對於其他在貴地停留的東寧船,其各自的主人也囑咐讓他們前往各地,並且還(給他們)捎來書信。本船即是最後的報信船。」
馮錫範對其手下的四艘商船發出的指令是,兩艘賣掉,兩艘前往暹羅。其他臺灣船通過顏榮官帶來的口信和書信,也分別得到了各自主人的指令。這些指令的具體內容現在已無法知道,不過從後來的情況看,也是命令這些商船前往東南亞各地待命。鄭克塽、馮錫範等人把在日商船遣往暹羅等地的用意,雖然對其手下的商人「隱密而未提」,但是,如果聯繫鄭氏降清前,馮錫範等人議徵呂宋,以及鄭氏在與清朝議降時曾提出不願遷往內地等事實,不難看出,他們的用意是為了降清後若遇不測,可以利用這些商船擺脫清朝的統治,出洋另圖他舉。
於是,接到指令的在日臺灣商船於天和三年(1683年)底至翌年初,紛紛離日駛往東南亞各地。根據《華夷變態》的記載,天和三年赴日的十一艘臺灣商船中,有七艘在貞享元年(1684年)春季之前抵達東南亞各地。其中五艘如前文所述,駛往暹羅;另有一艘前往東京;一艘前往廣南。
既然上述在日臺灣商船受命前往東南亞各地,為什麼藍澤船和黃成船又會到廈門歸降清朝呢?這主要是清朝對臺灣商船積極實行招撫的結果。
三、清廷的招撫政策與臺灣商船降清後的去向
收復臺灣後,清朝方面也及時得到了有關臺灣商船被遣往外國的情報。於是先後數次派遣使者前往招撫。據《清代官書記明臺灣鄭氏亡事》一書記載:
「康熙二十二年十月丙寅(二十九日)命嚴察海寇餘黨將軍侯施琅奏:據劉國軒雲,偽禮武總兵楊彥迪一隊船在廣南柬埔寨,偽水師二鎮總兵周雲隆船一隊在舟山,房錫鵬一隊船在浙江烏洋,察楊彥(迪)妻子□□臺灣,臣已令保釋安插,當俟正月間遣人往調。其周雲隆、房錫鵬。亦當遣人諭令來歸。如不歸順,應行浙江總督發兵撲滅,尚有鄭氏等興販外國過洋船艘,已遣外委守備曾福等往察,悉令返棹。上諭:施琅遣官往察諸處船兵,具見籌畫周詳,可嘉。此等現在海洋船艘、偽官兵丁,其嚴加詳察,俱令速歸,務盡根除,勿得仍留餘黨,致滋蔓延。該部知之。」
據此可知,施琅從降將劉國軒口中得知臺灣商船被遣往外國,隨即派遣外委守備曾福前往招撫。但是,曾福是怎樣完成這一任務的,現在還沒有找到更詳細的記載。
此外,《海國聞見錄》的作者陳倫炯在該書自序中提到其父陳昴在鄭氏降清後,奉施琅的命令,「出入東、西洋,招訪鄭氏有無遁匿遺人,凡五載」。可以推測,他的任務中也包括招撫臺灣商船。(陳昴,福建人。施琅攻臺前夕,進見琅,力主侯南風進剿澎湖。臺灣降清後,出洋招訪鄭氏遺逸,歸國以後被敘功授職,曾任碣石總兵,廣東副都統等職,參見陳倫炯:《海國聞見錄·自序》)
陳昴是在貞享三年(1686年)七月十一日到達日本的。據《華夷變態》記載,貞享三年(康熙二十五)有一艘福建商船自廈門赴日,後來該船在海上遇難沉沒,船員中只有三人漂流到日本,其中一人就是該船的總管陳昴。這一記載說明,陳昴原來可能是來往於福建日本間的商人,清廷利用這種關係,委派他以普通商人的身份,暗中從事招撫活動,而不是公開以清官吏身份出現的。
除上述中國方面的史料之外,在日本的史料中也可以找到不少有關清朝招撫臺灣商船的記載。據貞享元年(康熙二十三年)「1番廣南船風說書」記載:
「東寧投降大清後,(施琅)從東寧派出兩艘船前往廣南,有三名使者乘坐在這兩艘船上。他們的任務是要把被遣往各地的東寧船隻招回福州,領取印票。也就是要將去年(1683年)從貴地(長崎)駛往各地的東寧船全部招回。上述使者們將乘後面的廣南船來日本。」
1番廣南船所說的載有清朝使者的船就是當年七月十八日抵達長崎12番廣南船。該船的風說書報告了清朝使者的情況:
「東寧秦舍(指鄭克塽)歸降大清,於是大清方面的大將施琅派一艘船前往廣南,船上乘有施琅派出的兩名使者,其中一人官職稱『賞功廳』,名叫楊安舍;另一人名叫蔡榮官,無官位,是楊的副使。(他們到廣南來)並非出於什麼特殊原因,只是秦舍手下的十餘艘商船被打散到各地,以上兩名使者的任務就是要將這些商船招回施琅那裡去。使者來廣南時所乘的船已返回廈門,因此,這次搭乘本船來日。隨同他們前來的還有秦舍手下的人。他們在貴地(長崎)將告諭秦舍手下的船隻。此外別無他事。」
以上兩份風說書中都沒有提到清朝使者楊安舍、蔡榮官抵達廣南的日期。但是從12番廣南船是貞享元年(1684年)七月十八日到達日本這點來看,使者船大約在當年春季就已到達廣南,至於使者的人數及使者船的數量,1番廣南船說有三名使者,分乘兩艘船;但經12番廣南船證實,只有兩名使者乘坐一艘船到達廣南。楊安舍和蔡榮官在廣南向當地的商船通報了臺灣降清的經過,以及鄭氏等人在北京受封的消息。之後,他們也許在廣南聽說當年從東南亞各地赴日本貿易的商船中有原臺灣商船,於是便搭乘12番廣南船前往日本了。這兩名使者除廣南外,是否還去過暹羅、東京等地,在上述風說書中沒有記載。
就在楊安舍、蔡榮官到達長崎的前一天,施琅於當年六月間派出的另一批招撫使者乘坐當年8番廈門船也抵達長崎。據「8番廈門船風說書」的記載:
「去年徵服東寧的大清水師總大將、提督之官施琅現已返回漳州之內的廈門。本船就是施琅從廈門派出的。……(康熙帝)向施琅下達敕令,其內容是派一艘船出海將秦舍的商船招回廈門,並加以妥善安置,這一敕令正合施琅的心意,於是他派遣一名無官職的名叫林使官的人為使者,為告諭(東寧)商船乘坐本船渡海來日。」
為了協助林使官完成招撫任務,施琅還命令了解臺灣商船情況的原臺灣船船主蔡勝官作為嚮導,同林使官一同赴日。
以上史料說明,1683年鄭氏降清後,清朝為了招撫臺灣商船至少向日本和東南亞地區派出了四批使者。康熙皇帝還專門為此事下了諭旨。清朝對招撫臺灣商船一事如此重視,不是沒有原因的。鄭成功攻佔臺灣後,清朝政府曾採納鄭氏降將黃梧的建議,在瀕海五省實行以遷界令為主要內容的海禁。但是,遷界令的實施,不僅給沿海地區人民帶來「失業流離,死亡者以億萬計」的極大災難,而且,巨額的海防支出也給清朝的財政經濟造成沉重的負擔。因此,在臺灣降清後,清廷內部首先著手敘議的就是如何解海禁、展海界。據《清實錄》記載,康熙二十二年十月丁巳(20日),「上諭大學士等曰:前因海寇未靖,故令遷界。今若展界,令民耕種採捕,甚有益於沿海之民。」同月丙寅(29日),又「命吏部侍郎杜臻、內閣學士席柱往勘福建、廣東海界,工部侍郎金世鑑、副都御史雅思哈往勘江南、浙江海界」。但是,臺灣降清後,部分原居臺灣的抗清勢力移往海外,除鄭氏手下的臺灣商船外,尚有在廣南、柬埔寨一帶活動的楊彥迪的船隊和在舟山、浙江等沿海地區活動的周雲隆、房錫鵬的船隊。若聽任這些抗清勢力繼續存在下去,那麼開海禁後,這些抗清勢力勢必會對清朝的沿海地區再次構成威脅。所以對清朝來說,根除鄭氏的殘餘勢力,「勿得仍留餘黨,致滋蔓延」,是解除海禁的先決條件。當然,清廷也清醒地認識到,對於移往海外的抗清勢力,特別是對分散到各地的臺灣貿易商船,不宜採用大軍圍剿的辦法,於是積極地實行了「嚴加詳察,俱令速歸」的招撫政策。
清朝的招撫政策的確取得了成效。除《明清史料》所載藍澤船、黃成船於康熙二十三年(1684年)降清外,在康熙二十四年(1685年)三月之前又有四艘臺灣商船到廈門投城。據貞享二年(1685年)「10番廈門船風說書」記載:
「施琅奉康熙帝之命,將去年(1684年)來貴地(長崎)的東寧船招回廈門。於是,去年來貴地的中國船中,有四艘船,即九番廣東船、十一番廣南船、十四番暹羅船、二十番暹羅船都駛入廈門投降了清朝。施琅得知大喜。船隻及船上貨物均平安無事,而後原封不動地交還給了各自的主人。(施琅)還將招回東寧殘餘商船之事上奏北京朝廷,妥善地了結了此事,這四艘商船本來都是東寧船,由於他們駛往各地,又從各地來日本,因此在(長崎)申報時,不稱東寧船,而以各船的起航地名相稱。」
由此可知,前述天和三年(1683年)赴日貿易的十一艘臺灣商船中共有六艘投降了清朝,不過,康熙二十四年(1685年)降清的四艘船分別相當於上述十一艘臺灣船中的哪艘,現在還不清楚。
在導致臺灣商船降清的原因中,還有一個因素是不能忽視的,即鄭氏降清後曾主動提出招回被遣往海外的臺灣商船。據貞享元年(1684年)「8番廈門船風說書」記載:
「去年(1683年)東寧秦舍投降了大清,東寧的商船被打散到各地,秦舍為了表示降清的誠心,向北京康熙帝上奏說:我手下的商船十餘艘被遣往各地,我願將這些商船全部招回,並且命令手下商人剃髮歸降。北京(康熙帝)對此頗為讚許。」
前文中提到清朝派往廣南的招撫使者楊安舍、蔡榮官從廣南去日本時,有鄭氏手下人同行。這些人很可能就是鄭克塽派出的代理人。
臺灣商船降清後,根據清朝官府的規定,船上人員「自當查明原籍安插,貨物銀兩仍應給還原主」,但「駕來船隻與軍火炮械,不便一體給還,應留營充用」。然而,實際上並不是所有臺灣船的船員都被解除武裝,送還原籍。這些船員長年行販於海上,他們不僅熟悉海上航路,而且精通東、西洋各國的貿易事務,是從事海上貿易的行家裡手。因此,在清朝開海禁之後,他們當中的一部分人重新得到清朝的任用,作為清朝官船或民間商船的船員繼續從事海上貿易活動。《華夷變態》中就可以找到1683年赴日的幾名臺灣商船船主,在降清後繼續從事對日海上貿易的記錄:
藍霖官,即藍澤,日本天和三年(1683年)12番東寧船船主。康熙二十三年(1684年)七月十五日駕船降清。日本貞享二年(1685年)七月間,作為當年39番廈門船船主赴日。貞享三年(1686年)與原臺灣商人蔡勝娘、林舅爺一起作為廈門船船主赴日。該船六月八日自廈門出海,七月六日在日本附近洋面遇難,藍霖官等三名船主與該船百餘名船員落水身亡。
黃成官,即黃成。天和三年(1683年)9番東寧船船主。康熙二十三年(1684年)六月二十五日駕船降清,貞享四年(1687年)為99番廈門船船主。貞享五年(1688年)為62番廈門船船主。元祿三年(1690年)為15番廈門船船主。元祿四年(1691年)為17番廈門船船主。元祿五年(1692年)為2番廈門船船主。元祿六年(1693年)為13番廈門船船主。
蔡書官,天和三年(1683年)18番東寧船船主,降清日期不詳。貞享三年(1686年)為92番廈門船船客(即客商)。貞享五年(1688年)為53番廈門船船主。
吳乞娘,天和三年(1683年)20番東寧船船主,降清日期不詳,貞享二年(1685年)作為廈門船(具體番號不詳)船主赴日。貞享三年(1686年)為66番廈門船船主。貞享四年(1687年)為86番福州船船主,貞享五年(1688年)為48番福州船船主。
顏榮官,天和三年(1683年)25番東寧船船主,降清日期不詳。貞享五年(1683年)為87番潮州船財副。元祿二年(1689年)為62番高州船船主。
四、小 結
以下對本文考察的結果作一簡單歸納。1683年臺灣降清前夕,鄭克塽等人將十餘艘臺灣商船遣往日本,此後又命令在日臺灣商船前往東南亞各地,清朝為了徹底肅清海外抗清勢力,對臺灣商船採取了積極的招撫政策,致使六艘臺灣商船在1684年以後相繼返回廈門向清朝投誠。《明清史料》的檔案所載藍澤和黃成船便是其中的兩艘。臺灣商船降清後,部分船商和船隻在清朝官府的準許下繼續從事海上貿易,在以後清朝的對外貿易活動中發揮了重要作用。
【注】本文原載於《中國史研究》1989年1 期,此次轉載時略有修改。
責編:李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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