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新聞記者 宋瀟
「我的舅舅絕對不是五保戶。」今年50歲的陳民,心裡一直有個結,他的親舅舅在走失七年後,被宣告死亡,名下14萬餘元財產與一套安置房的歸屬,卻成了問題。
2012年4月,成都龍泉驛區西河鎮躍進村張文老人,騎著一輛三輪車,消失在了十陵鎮的菜市裡,家屬和社區得知消息後,多番尋人無果,於2014年選擇報警。2019年,法院宣告張文死亡,這之後,圍繞老人的遺產繼承問題,家屬與社區之間,爆發了一場糾紛。
社區認為,從1976年起,張文一直由村上和社區在照顧,屬於「五保戶」,老人走失後,社保養老金、房產拆遷所回遷的房屋以及補償款等費用,理應歸還社區。可張文的侄子陳民和外嫁的親妹妹張娟卻否認這樣的說法,他們覺得,社區哪怕是「照顧」張文,也僅僅只是代管,並不能繼承遺產。
一場「遺產糾紛」就此展開。
張文
失蹤的聾啞老人:
賣菜途中突然消失 侄子和妹妹回憶事發細節
時隔8年後,陳民依稀記得,舅舅張文每次到他家吃飯時,總是吃一口菜,就會放下筷子觀察旁人的神情。因為耳朵聽不見,也無法用言語表達,張文就用這樣的方式,試圖融入正常人的生活。
那是在2012年4月23日。張文騎著一輛三輪車,從西河鎮躍進村七組的家中,前往十陵鎮賣菜,之後再也沒有回來。原本,陳民想讓舅舅中午到他家吃飯,他還叫了父親去張文家裡,讓兩個老人搭伴過來。
誰知,人還沒到,失蹤的消息卻到了。陳民得知張文走失後,趕忙到十陵鎮上尋人,而遠嫁陝西的張娟也趕到成都,參與找人,當時,和他們一起的,還有一眾親戚和躍進村的村民,「我舅舅是聾啞人,本身也沒得病,身體很健康,但不知道他為啥會突然消失。」
平時,張文一個人居住,沒有結婚,名下無兒無女。在村民眼裡,張文勤勞,樂於助人,「種土地厲害得很。」
據陳民回憶,張文走失後,他曾經問過村裡的人,到底有沒有報警,「他們跟我說報了警,我沒有多在意,當時也不懂這些程序。」這之後,他們張貼尋人啟事,在網站刊登找人信息,都沒有結果。
家屬在網上刊登的尋人信息
張文這一走,就是兩年後,一晃來到2014年。
在張文失蹤,確定再也無法找到之後,他的妹妹張娟再次從陝西趕來,並於當年5月5日在龍泉驛區西河鎮派出所報警。據一份接(報)處警登記表顯示,當時的報案人為張娟,身份是張文妹妹,在事發時,有人看到張文在十陵鎮的路邊維修自己的三輪車,失蹤後家屬並未到派出所反映情況。
2014年的接(報)處警記錄
對於當時為何沒有報警,陳民說,由於躍進村的人告訴他已經報了警,他就沒有再報,可之後,到了2014年,他發現,村上的人卻並沒有報警。
這一說法,也得到了張娟的證實。2020年8月4日,張娟接受了封面新聞記者的採訪,她說自始至終,她都沒有放棄尋找張文。
留下14萬元和一套安置房
老人遺產引紛爭
張娟是在1961年,被拐賣至陝西省鹹陽市渭城區正陽鎮擺旗寨村。在生下兩個孩子後,她被允許返回成都,與家人取得聯繫。
20世紀80年代戶籍統計時,張娟在陝西當地上戶,並沒有顯示其與張文、陳民一家的親屬關係,但在張娟祖父母的墓碑上的子孫名單裡,顯示張娟與張文系兄妹關係。
張文妹妹張娟
在遠嫁陝西的日子裡,張娟過得並不如意,但與她相比,張文的日子則更顯得清貧。
從小,張文就是聾啞人,他的姐姐也就是陳民的母親,在去世之前,對陳民千叮嚀萬囑咐,一定要照顧好張文,「你就這麼一個舅舅。」
1981年,躍進村用曬壩處的兩間半房屋,與張文進行置換,張文在此居住,直至該房屋被拆遷。
2004年,因附近某區域擴建需要拆遷,需要佔用躍進村0.4畝地,而張文名下土地為0.3畝,躍進村為張文辦理了農轉非手續,將張文的0.3畝土地指標交出,作為補償,徵地方賠付張文8000元補償款。
2008年6月11日,張文退休,同年7月,龍泉驛區社會保險事業管理局開始向張文發放養老金,一直發放至2016年3月。
老人走失後,養老金照常發放,家屬表示從未領取。
2010年,因其居住的房屋,屬於拆遷範圍,張文也籤訂拆遷補償協議。一年後,因為房屋漏水,在張文的近親屬強烈要求下,躍進社區對張文的房屋進行維修,費用花費5000多元。陳民說,這筆錢用的是當年應賠付張文的8000元給的,但餘款並未支付給張文。
而這之後,陳民的家也拆遷,在西河鎮上租了房,打算接上舅舅一同住。
但是,在2012年,張文突然走失,他生前居住的房屋被拆除,2017年12月23日,西河鎮政府及躍進社區將當地某小區一個套一房產分配給了張文。
張文的拆遷補償款及養老金則由西河鎮躍進社區七組保管。據當時的一份統計數據顯示,截至2018年2月6日,張文名下各種費用餘額為140387.56元。
但圍繞這筆費用和房產的繼承問題,張文家人卻與躍進村七組產生了爭議。
村組拒絕證明親屬關係
認為老人是「五保戶」
2019年8月1日,經張娟申請,龍泉驛區人民法院作出(2018)川0112民特28號民事判決書,宣告張文死亡。
在這之前,張文的親戚曾多次找到村上協商,詢問這筆費用和房子的繼承問題,但遭到村裡拒絕。陳民說,由於村裡否認張娟和張文的親屬關係,在不得已的情況下,他們通過眾多血緣親屬籤字按手印,確認了與張文的兄妹關係。
老人家屬聯名籤署的「情況說明」
2020年4月,這起「遺產糾紛」在龍泉驛區人民法院十陵法庭開庭審理。據陳民描述,在庭審過程中,被告躍進社區和躍進社區七組表示,他們自1976年起就在照顧張文,給其五保戶待遇,可對於這「五保戶」的說法,陳民予以否認。
「按照五保的標準,就是保吃、保穿、保住、保醫、保葬,可這些我舅舅一個都不需要。」他說,張文雖然是聾啞人,但具備勞動能力養活自己,不需要村組「保」吃住;每個月有將近700多元的養老金,還有親妹妹、親外甥和堂兄弟的接濟,不需要村組保穿;有自己的房屋居住,不需要村組保住;身強力壯、常年不生病,不需要村組保醫;最後他自己走失,也不需要村組保葬。
在法庭向龍泉驛區西河鎮政府調取的《2007年龍泉驛區西河鎮五保戶第二季度供養經費發放花名冊》、《2008年龍泉驛區西河鎮五保戶第一季度供養經費發放花名冊》中,張文雖然登記日期為2003年8月1日,但是對於該證據,陳民和張娟卻認為,張文從未在2003年8月1日籤訂《五保戶供養協議》,從2003年8月1日至其走失,未享受過五保戶的待遇,在2004年轉為城市居民戶口後,也失去了成為五保戶的資格。
而對於躍進村和躍進七組表示的對張文的「照顧」,陳民承認,在張文的一生中,確實多多少少受到了躍進社區和躍進社區七組的幫助,「比如,他們確實在逢年過節時,給舅舅送過被子、糧油等物品,也墊錢為他拍過身份證照片,在他走失後,還組織村民尋找,這些我都不否認。」
雙方就張文是否屬於「五保戶」的問題,一直僵持不下。
官方回應:
從未說過他的遺產是要收歸村上
2020年8月6日,記者也來到龍泉驛區西河鎮躍進社區。在走訪中,依稀有部分經歷過當年躍進村改為躍進社區的老年人表示,聽說過張文的失蹤以及遺產繼承問題,但具體情況不清楚。
此前,記者與躍進社區七組相關負責人取得聯繫,對方告知,並不是說張文的遺產就要歸於村組,而是因為對於張娟與張文的關係,村組並不認可,「他有個親妹妹,但是這幾十年都沒扶養過他,一直都是村上在管。」
而現在存在爭議的張文14萬元財產和一套安置房,屬於分房子的時候村組花錢,用「退費入保」的方式買回去的,因此,不管是當時的村組還是現在的社區,都曾經照顧過張文,並且代管他的社保養老金等費用。
與此同時,記者也來到了西河鎮躍進社區居民委員會,當天工作人員表示社區居委會負責人去處理拆遷事宜,並不在社區。
通過電話的方式,記者聯繫上躍進社區居委會相關負責人,對方在電話中告知,對於張文的遺產,自始至終村上都沒有說過要收回來,而記者詢問是否可以進一步了解這起遺產糾紛的具體情況時,該負責人謝絕了採訪,稱需要聯繫政府的宣傳部門。
(文中涉及人物均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