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王俊仙 來源:華夏時報 發布時間:2014-07-23 23:20
【摘要】 「國學大師」南懷瑾已離世近2年,然而圍繞其遺產歸屬的糾紛卻仍未平息。僅就南懷瑾在大陸的著作權的歸屬,李家方面說獲得了南懷瑾贈與著作權,而南懷瑾法定繼承人要求對方出示證據原件卻又無果,可謂障礙重重。
見習記者 王俊仙 南京報導
「國學大師」南懷瑾已離世近2年,然而圍繞其遺產歸屬的糾紛卻仍未平息。僅就南懷瑾在大陸的著作權的歸屬,李家方面說獲得了南懷瑾贈與著作權,而南懷瑾法定繼承人要求對方出示證據原件卻又無果,可謂障礙重重。
「父親的常隨眾李家三人,就是李傳洪、李傳洪姐姐李素美和李素美女兒郭姮晏三人出爾反爾,在父親去世且並未留下遺囑的情況下,無理霸佔父親遺產,侵犯了我們的合法繼承權。」南小舜告訴《華夏時報》記者。據了解,南懷瑾共有子女六人,經子女自願協商,確定南小舜和南一鵬經法定公證分別為南懷瑾大陸和臺灣遺產的唯一繼承人。
7月15日,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立案受理了南小舜提請的再審申請,內容為南小舜告浙江瑞安市新華書店有限公司(下稱「瑞安新華書店」)和復旦大學出版社有限公司(下稱「復旦出版社」)侵害南懷瑾的著作權。
據南小舜代理律師上海友禾律師事務所鄔鐵軍介紹,瑞安新華書店出售的是復旦出版社出版的南懷瑾選集,而復旦出版社在一審二審中稱其是與臺灣老古事業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下稱「臺灣老古」)籤訂的合同,臺灣老古目前的大股東和法人代表是郭姮晏,但臺灣老古和郭姮晏現在並未得到南懷瑾繼承人的授權。
除此之外,南一鵬與李家三人還有4件未決刑事案件和1件民事案件。
「約法三章」生變
南懷瑾,1918年出生於浙江省樂清縣黃華鎮殿後村,生平致力於弘揚中國傳統文化,被譽為「國學大師」、「一代宗師」、「大居士」,2006年定居於江蘇省蘇州市吳江區七都鎮廟港村,並開辦吳江太湖大學堂教育培訓中心(下稱「太湖大學堂」)及吳江太湖國際實驗學校(小學)(下稱「實驗小學」),2012年9月29日下午4時,南懷瑾在太湖大學堂與世長辭,享年95歲。
一位不願具名的南懷瑾身邊工作人員(從2010年開始負責整理南懷瑾書籍)告訴記者,2012年10月4日,南懷瑾逝世後第5天晚上,南懷瑾家屬、學生及太湖大學堂工作人員在大學堂主樓一樓召開會議,李素美主動要求發言。根據其提供的當晚錄音材料,李素美當時說道:「老師(指南懷瑾)的著作版權、版稅的問題,於理於法都是屬於南家的子孫。」第二天下午(10月5日),南小舜、南一鵬、南國熙(三人為南懷瑾兒子)、李素美、郭姮晏5人再次進行會談,南懷瑾的兩位學生作為見證人也參加了該會議並作了《會議紀要》。
而在記者獲得的該《會議紀要》上,上述5人均在紀要底部籤名,決議通過對南懷瑾遺物進行清點分工和造冊,並約定大原則是「有約定從約定,無約定從法定」,此外李素美和郭姮晏委託的律師與南懷瑾家屬委託的律師要協同依法處理上述事項,限期一個月。
手握李素美的保證和上述《會議紀要》,南懷瑾的子女於2012年11月6日按約去太湖大學堂清點遺物。「但是我們剛到太湖大學堂門口,就被一些新面孔的保安攔住了,他們阻止我們入內並說有事跟李家律師去談,而打電話給李家人也一直沒人接。」南小舜向記者回憶稱。
而據上述南懷瑾身邊工作人員回憶,自2012年2月起,南懷瑾學生進出大學堂開始必須徵得李家同意,後來出現南懷瑾身邊工作人員被「請出」大學堂和被要求檢查車輛和隨身包裹等情況,最終,包括其在內的南懷瑾身邊常住大學堂的人員相繼離開。
遺產爭端升級
南小舜表示:「我們一直試著與李家溝通,但沒效果。我們子女沒有一人想把父親的遺產佔為私有。老師是天下人的。即使繼承了遺產,我們都會依照父親的遺願和理想,用於弘揚中國優秀傳統文化的事業。現在李家把遺產佔為己有,所以我們通過打官司維權,實在是出於無奈之舉。」
而據記者統計,目前有關南懷瑾的未決訴訟案件在臺灣有5件,都由南一鵬提起訴訟,案件涉及的內容可以分為下述三類。
一類是南懷瑾的著作權問題。2014年1-3月份,南一鵬向法院提請起訴郭姮晏、薇閣文化事業股份有限公司(下稱「薇閣文化」)侵害南懷瑾著作權,其中薇閣文化的法人代表為郭姮晏,該類案件共三起;第二類是2014年5月16日,南一鵬、南國熙告李傳洪和臺灣「風傳媒」「誹謗南懷瑾名譽和誹謗南國熙職業聲譽」;第三類是2013年12月26日,南一鵬以「不法轉移臺灣老古中南懷瑾及南一鵬的股份」為名,提告郭姮晏「偽造文書罪」,目前該案已經開過一次庭,要求繼續提出證據。
而在大陸,南小舜正在和瑞安新華書店、復旦出版社打官司。2013年4月17日,南小舜以後兩者侵害南懷瑾在大陸著述的著作權問題向浙江省瑞安法院提起訴訟,勝訴;瑞安新華書店和復旦出版社不服上述判決,於2013年10月18日向浙江省溫州中級法院提請二審,南小舜二審敗訴。不過南小舜向記者表示,其目前已掌握新證據,並在今年6月30日向浙江省高院提請了申訴,近日已經收到了立案受理通知書。
記者諮詢的多位律師表示:「一審和二審的兩份法院判決書都對『南小舜已按照法定繼承成為涉案著作權財產權利的繼承人』的事實予以確認,在南懷瑾沒有遺囑的情況下,南小舜具有繼承南懷瑾大陸遺產的合法權利。」
為進一步了解雙方遺產糾紛細節,7月17日記者致電復旦出版社方面,不過復旦出版社一位總編辦工作人員表示對此不知情,一味強調讓記者想其他辦法和途徑了解情況。
「這個大陸的案子最根本的問題就在於郭姮晏,她到底有沒有相應的權利。復旦出版社一審和二審提供的證明材料顯示,復旦出版社是和臺灣老古籤的南懷瑾書籍的出版合同,郭姮晏又是臺灣老古法人代表,出版合同上面都有她的籤字和蓋章。所以我覺得這個案子最根本的是要跟郭姮晏打一場官司,來確認這個著作權的歸屬問題。」君澤君(南京)律師事務所律師黃劍鋒在看完該案件一二審判決書後,如此向記者表示。
為此,記者於7月17日致電郭姮晏,她說道:「我覺得我們(李和南家子女)沒有這個(遺產)糾紛,所以我覺得不需要(採訪我的看法)。」隨後她表示在開會,一會兒聯繫並讓記者先把問題發給她,但截至記者發稿仍未收到回復。
價值連城的財產
由於南懷瑾的遺產至今並未得到專業機構的評估,所以其具體價值仍無法得知。但是通過手中掌握的資料、走訪以及知情人的表述,記者對其遺產的價值情況進行了大致梳理。
截至目前,南懷瑾共有《論語別裁》、《禪海蠡測》和《老子他說》等70多本著作,據上述南懷瑾身邊工作人員估計,這些書每年的版權費就要高達上千萬元。
此外記者了解到,南懷瑾當初創辦太湖大學堂時,開辦資金為70萬元。然而現如今,太湖大學堂內光是南懷瑾的遺物,價值就無法估計,包括:幾十萬冊南懷瑾數十年來收藏的書籍,其中不乏珍貴的古籍珍本、孤本;南懷瑾多年來收集的佛像以及部分得道高僧的舍利子;南懷瑾的個人證件、印章、衣物、用品,以及私人筆記、墨寶等也保存在太湖大學堂內。
南小舜向記者表示:「我們至今無法對太湖大學堂資產進行清點和評估,所以具體價值不好說。不過我們已經正式向七都鎮政府提出按照《會議紀要》約定協調這件事,因為太湖大學堂2013年就被列為市級文物保護單位了,但是至今卻仍未得到清點。」
而根據國務院發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實施條例》第二十八條:文物收藏單位應當建立館藏文物的接收、鑑定、登記、編目和檔案制度,庫房管理制度,出入庫、註銷和統計制度,保養、修復和複製制度。
為了解太湖大學堂文物保護的進展情況,記者曾致電七都鎮黨委書記查旭東,但其電話一直無人接聽。
日前,記者也曾前往太湖大學堂所在地——廟港村沿湖東路8號進行了實地探訪,但是太湖大學堂的大門一直都是緊閉著的,偶爾有一兩輛與門衛相熟的車輛能夠進入其內,從外向裡眺望,可以看到太湖大學堂除了幾座房屋外,其餘用來種菜或為空地。
「太湖大學堂一般人都不讓進的。」廟港村一位司機師傅在和記者閒聊時還告訴記者,「太湖大學堂裡面還有一個實驗小學,我們當地人其實也想著把小孩送到那個實驗小學念書,畢竟是南師(即南懷瑾)創辦的,但是學費實在是太貴了,一年要十幾萬呢,我們根本負擔不起。所以這個學校的小學生都是一些來自其他地方的非富即貴家庭的孩子。」
而據知情人士透露,實驗小學每年的學費收入就有2000多萬元。
「事實上,還有個東西精華農科(蘇州)有限公司,當初設立這個公司就是為了持有太湖大學堂所佔300畝土地的使用權及其地面建築,原來的法人也是南懷瑾,但在南懷瑾子女不知情的情況下,現在卻變更為了郭姮晏。」鄔鐵軍律師表示,南懷瑾繼承人對臺灣老古的股權歸屬也存在相同的質疑。
而一份由蘇州信誠會計師事務所於2012年出具的《審計報告》顯示:截至2011年年底,東西精華農科的淨資產為1.75億元。此外,據估計,臺灣老古每年的收入應該也是千萬元級別,因為臺灣老古除了版權收入外,還有書籍銷售收入。對此,本報記者將持續關注。
轉自《華夏時報》網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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