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給大家介紹約翰·斯坦貝克的《人鼠之間》,作者憑藉這一部中篇就斬獲了諾貝爾文學獎。
故事發生在20世紀30年代的美國,喬治和萊尼是一對好朋友,他們去一家農場找工作,他們從哪兒來呢?答案是上一個農場。
我們知道這個時期的美國剛剛經歷經濟大蕭條,工人實際上處於顛沛流離的狀態,他們沒有自己的土地,也沒有固定的住所,只能輾轉各個農場找活幹。
小說中的喬治和萊尼更是這樣,因為萊尼是一個四肢發達、頭腦簡單的傻大個兒,常常惹禍,喬治不得不帶著他四處躲避,就這麼不斷地丟工作,然後再去找下一個。
喬治總說,沒有萊尼,他就會活得很舒服,可是他從來沒有真正放棄過萊尼。
故事就這樣開始了。
其實萊尼惹禍的根源也不是什麼不良的嗜好,僅僅是因為他喜歡撫摸柔軟的、弱小的東西,是不是有點心有猛虎細嗅薔薇的感覺?
那麼萊尼究竟喜歡撫摸什麼東西呢?他的夢想就是養一窩小兔子,但這只是夢想,他能摸到的只有老鼠。
這個差距是非常大的。老鼠出現的地方是髒亂差的地方,而養了兔子,說明他們有了自己的家。
在他們看來,農場幹活的人是孤獨的,賺多少就花多少,花完了再去下一個農場打工。
這樣的生活,喬治和萊尼都覺得是沒有盼頭的,他們和那些人不一樣,因為他們要買一塊地,有自己的房子、下雨天可以不用幹活、還會養兔子。
這正是支撐他們活下去的田園夢。
在路上,萊尼兜裡就揣了一隻死老鼠,被喬治發現了,喬治就非常生氣,讓他扔了。
為什麼呢?首先,一個正常人就不會喜歡老鼠;第二,萊尼有一個致命的弱點:力氣太大又不自知,所以常常不小心就把老鼠給弄死了。
這裡第一次出現了老鼠這個事物,你會聯想到標題《人鼠之間》,難道這個小說是講人和鼠發生的故事嗎?我們再接著講。
他們到農場安頓好後,有一天又說起自己的夢想,被農場裡的清潔工聽見了,非常感興趣,提議交出自己攢了一輩子的錢入夥,喬治算了一下,發現有了這筆錢之後,只需要再拿一個月工資就可以買下一塊地,夢想近在咫尺,大家都非常受鼓舞。
但緊接著,萊尼就弄碎了農場主的兒子柯利的手,還扭斷了柯利老婆的脖子。
喬治和他約定過,惹禍之後就往樹林裡躲。
死掉的老鼠、幼犬都不算什麼,這次才是真正的闖下大禍!
萊尼逃往樹林,大家發現了柯利老婆的屍體,兇手只有萊尼。
柯利就叫上幾個人去找萊尼,喬治也脫不開干係,所以大家一起前往樹林。
那麼到這裡,大家可以猜一下結局是什麼。
如果你覺得是喬治找到萊尼,他們又成功逃跑,或者是柯利開槍打死了萊尼,都太普通了。
讀完之後我是感覺到沒有比這個更好的結局。我們來看看斯坦貝克是怎麼寫的。
他說,在柯利一行人出發之前,農場裡有個人的槍不見了,去哪兒了呢?那個人篤定地說,那個混蛋偷走了我的槍。混蛋指的是萊尼。
再往下幾行,出現了這樣一句話:喬治低聲說:「也許卡爾森的槍丟了。」
接下來鏡頭就切換到樹林裡的萊尼,他喝了水,喬治出現了。
他們面對著河流坐了下來,萊尼說:你會生氣嗎?
喬治說不會。
萊尼說:我就知道你不是那種人。過了一會他又說:我幹壞事了。
喬治說:已經無所謂了。
這個時候天色已經快要暗下來了,萊尼又要喬治講講他們的夢想,萊尼這個什麼都記不住的傻子,偏偏記得喬治講的每一句話,當然也包括這個翻來覆去講過無數次的夢想。
講完後萊尼迫不及待地說:我們現在就去買下那塊地吧!
喬治回答:沒問題,現在就去。我一定可以。我們一定可以。
然後他拿出卡爾森的槍,打死了萊尼。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