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北京12月7日電(董童)日前,國家藥監局在官網發布《關於板藍根咀嚼片轉換為非處方藥的公告》(以下簡稱「公告」)提出,根據《處方藥與非處方藥分類管理辦法(試行)》(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令第10號)的規定,經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組織論證和審定,板藍根咀嚼片由處方藥轉換為非處方藥。品種名單及非處方藥說明書範本一併發布。
公告要求,相關藥品上市許可持有人在2021年2月22日前,依據《藥品註冊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提出修訂藥品說明書的補充申請報省級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備案,並將說明書修訂的內容及時通知相關醫療機構、藥品經營企業等單位。
公告顯示,非處方藥說明書範本規定內容之外的說明書其他內容按原批准證明文件執行。藥品標籤涉及相關內容的,應當一併修訂。自補充申請備案之日起生產的藥品,不得繼續使用原藥品說明書。雙跨品種的處方藥說明書可繼續使用。
附:品種名單
非處方藥說明書範本
板藍根咀嚼片說明書
請仔細閱讀說明書並按說明使用或在藥師指導下購買和使用
[藥品名稱]
通用名稱:板藍根咀嚼片
漢語拼音:
[成份]
[性狀]
[功能主治] 清熱解毒,涼血利咽,消腫。用於咽喉腫痛,扁桃體炎。
[規格] 每片重1.5克(約相當於生藥1.4克)
[用法用量] 咀嚼咽下,一次3~4片,一日4次。
[不良反應] 監測數據顯示,板藍根製劑有噁心、腹瀉、皮疹、瘙癢等不良反應報告。
[禁忌] 對本品及所含成份過敏者禁用。
[注意事項]
1.忌辛辣、魚腥食物。
2.孕婦慎用。
3.不宜在服藥期間同時服用溫補性中成藥。
4.服藥三天後症狀無改善,或出現其他症狀,應去醫院就診。
5.高血壓、心臟病、肝病、糖尿病、腎病等患者應在醫師指導下服用。
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兒童及老年體弱者應在醫師指導下服用。
7.過敏體質者慎用。
8.本品性狀發生改變時禁止使用。
9.兒童必須在成人監護下使用。
10.請將本品放在兒童不能接觸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藥品,使用本品前請諮詢醫師或藥師。
[藥物相互作用]如與其他藥物同時使用可能會發生藥物相互作用,詳情請諮詢醫師或藥師。
[貯藏]
[包裝]
[有效期]
[執行標準]
[批准文號]
[說明書修訂日期]
[生產企業]
企業名稱:
生產地址:
郵政編碼:
電話號碼:
傳真號碼:
網 址:
如有問題可與生產企業聯繫
【來源:人民網-人民健康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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