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析:離婚登記程序中「離婚冷靜期」的設置為何爭議不斷批評不斷

2020-12-24 夜夜正經評述

從明年開始,我國將推行新的離婚登記程序,其中「離婚冷靜期」的設置延長了協議離婚的周期,已經引起了廣泛的社會討論和批評。

我個人認為,走到離婚這一步的,都不是因為衝動,也壓根不需要冷靜期。激情結婚,衝動離婚在當前的社會不能說完全銷聲匿跡完全杜絕,但也基本上不太好找了吧?「離婚冷靜期」在一定程度上是對婚姻自由的限制。更有女權活動人士認為,家暴案件中女性受害者較多,這項法律可能會侵犯女性權益。家暴一次,難道還要給多次的機會嗎?

我們大家首先來看離婚冷靜期是什麼?

今年5月29日,十三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表決通過了《民法典》。這部《民法典》將在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其中有關於「離婚冷靜期」的設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條規定:「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任何一方不願意離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前款規定期限屆滿後三十日內,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未申請的,視為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中國民政部11月底發布通知,稱將根據《民法典》的規定調整離婚登記程序。2021年1月1日後,在中國登記離婚將經過「申請、受理、冷靜期、審查、登記(發證)」五個步驟。

曾參與《民法典》婚姻家庭編撰研討的武漢大學法學院教授冉克平對中國媒體表示,民政部數據顯示近年中國離婚率上漲,離婚成本過低。

「離婚冷靜期制度的立法初衷是希望通過設立離婚冷靜期的方式減少隨意性、衝動型離婚,以及規避法律的離婚,適當增加離婚成本,維護家庭的穩定,保護未成年子女和弱勢一方(特別是婦女)的利益。」他說。

這與中國民政部社會事務司司長王金華的說法一致。

王金華12月4日在新聞通氣會上表示,程序調整「主要是為那些草率離婚、衝動離婚的人增加一個門檻——是不是考慮清楚感情確已破裂,是不是對子女撫養、財產、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

冷靜期的設置是否有限制婚姻自由的可能?

中國民政部社會事務司司長王金華在新聞通氣會上還表示,離婚冷靜期間,「任何一方只要說不同意離婚,等於雙方沒有達成共識,要麼通過到法院去訴訟離婚,要麼兩個人在一塊生活,說明還要再冷靜反思。」

在微博上,這段話引發了網友強烈的批評,網友質疑結婚和離婚是個人意願和自由,自己行為自己負責,這樣強行用法律幹預反而會適得其反。

中國的離婚方式分為協議離婚和訴訟離婚兩種,離婚冷靜期的設置不是「洪水猛獸」,但會導致協議離婚的時間成本大大增加,「我認為一定程度上是對離婚自由的限制」。協議離婚的時間成本大大增加的情況之下,不排除部分當事人會選擇通過起訴離婚的方式來解決,可能會導致訴訟離婚案件增加。

此外家暴案件怎麼辦?

法律延長離婚程序,網上討論最激烈的問題是,設立「冷靜期」不利於保護被家暴一方。

今年9月,中國網紅博主拉姆在一次直播時,遭前夫潑灑汽油後燒成重傷。中國媒體報導,她的丈夫唐某此前有多年的家庭暴力史。拉姆的經歷在微博等中國社交媒體引發軒然大波,網友通過標籤「#拉姆」表達憤慨以及對於很多女性遭到家庭暴力的擔憂。

網友「狂奔的柯小新」評論說:「離了後悔可以復婚,可是那些被家暴的人呢,一個月之後人還活著嗎,連想離婚就立馬離婚的自由都沒有,你怕不怕 」

2011年,中國全國婦聯和國家統計局組織的第三期中國婦女社會地位調查顯示,中國24.7%的女性遭受過不同形式家庭暴力。

「對於這種家庭暴力,起訴離婚哪有那麼容易,我想跟你離婚一定要到非常嚴重的暴力我才跟你離婚嗎?」網友說,「很多時候很多女性只是意識到了這個人很危險,跟他結婚是個錯誤的決定,當他有施暴的苗頭可能就跟他分手,(離婚冷靜期)當然增加了離婚的難度和離婚的周期。」

中國民政部社會事務司二級巡視員楊宗濤12月4日在新聞通氣會上回應稱,《民法典》關於離婚冷靜期制度的規定只適用於協議離婚。對於有家暴情形且雙方協議離婚不成的,當事人可向法院起訴,訴訟離婚不適用離婚冷靜期制度。

離婚案件中存在家庭暴力因素的,律師一般不建議受害方走協議離婚程序,而是走訴訟離婚程序,這樣能夠最大限度地保護受害方的權益。「包括未成年子女撫養權的爭奪,包括共同財產分割方面,是不是要適度地多分財產,以及要不要求施暴方給予離婚損害賠償。如果協議離婚,能夠與施暴方達成一致嗎?基本上沒有可能性」。

家庭暴力是離婚的法定事由和無過錯方請求離婚損害賠償的法定事由,但司法實踐中,離婚案件家庭暴力的認定率很低,損害賠償的數額也比較低。

在中國司法實踐當中,離婚案件的司法裁判一般遵循「第一次不判離,第二次可能判離」的規則;如果原告要求離婚,被告堅決不同意離婚,整個離婚訴訟的時間就可能會拉得很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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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離婚冷靜期引發熱議目前,正在編纂的民法典草案擬將「離婚冷靜期」納入婚姻家庭編的登記離婚程序。也就是說,如果要離婚,不再是立馬可以拿到離婚證,而是要經過30天的「冷靜期」才行。目的就是為了減少輕率離婚,衝動離婚,同時也呵護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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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此種情況下,設置一定期限的冷靜期,可以讓夫妻雙方在冷靜期內進行情緒調整、婚姻救治和理性選擇,從而有效避免衝動離婚情況的出現。另外,設置離婚冷靜期有利於完善我國離婚制度,協調婚姻當事人與未成年子女的利益。設置離婚冷靜期的目的主要是為了防止衝動離婚,但離婚主動權仍然掌握在夫妻雙方手中。離婚冷靜期內是否撤回離婚申請、冷靜期屆滿後是否申請離婚,仍然取決於夫妻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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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為了貫徹民法典有關「離婚冷靜期」制度的規定,近日,民政部對婚姻登記程序進行調整,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調整後的離婚登記程序為「申請—受理—冷靜期—審查—登記(發證)」五個步驟。與此前相比,離婚程序中新增了「冷靜期」。民政部的這份文件讓「離婚冷靜期」話題又一次衝上熱搜。在不少網友看來,「離婚冷靜期」意味著離婚的難度加大了,會給未來離婚當事人造成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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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此種情況下,設置一定期限的冷靜期,可以讓夫妻雙方在冷靜期內進行情緒調整、婚姻救治和理性選擇,從而有效避免衝動離婚情況的出現。另外,設置離婚冷靜期有利於完善我國離婚制度,協調婚姻當事人與未成年子女的利益。問題二:離婚冷靜期是否限制了離婚自由?設置離婚冷靜期的目的主要是為了防止衝動離婚,但離婚主動權仍然掌握在夫妻雙方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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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婚姻登記程序要調整啦!快來看看「離婚冷靜期30天」!2021年1月1日《民法典》將正式實施距離《民法典》實施不到三天的時間了大家一起來學習《民法典》中的婚姻家庭編↓↓↓「離婚冷靜期」的期間起算方式:《民法典》第十章第二百零一條:【期間起算】按照年、月、日計算期間的,開始的當日不計入,自下一日開始算起,即提交《離婚登記申請書》的次日起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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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離婚冷靜期,先別急著罵!
    通知顯示,為了貫徹《民法典》有關離婚冷靜期制度的規定,民政部近日對婚姻登記程序進行了調整。其中最受關注的,就是離婚冷靜期的加入。有網友看了民政部的通知後表示「離婚變難了」。有人解讀稱,該規定為想離婚的夫妻設置了「雙重門檻」:一、你要度過30天離婚冷靜期,二、雙方還要一起去領離婚證。有主打離婚官司的律師表示:「要預約離婚的抓緊時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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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來源:北京商報2021年1月1日起,離婚程序中將增加30天冷靜期。隨著實施的日子越來越近,網絡上的討論也越來越多、越來越激烈。支持者大有人在,他們普遍秉承著「寧拆一座廟,不毀一樁婚」的理念,呼籲婚姻應謹慎,解除婚姻關係更應如此,尤其對頭腦發熱想離婚的人來說,「先靜一靜」未嘗不是好事兒,說不定後悔了呢。(圖片來源:視覺中國)反對的聲浪似乎更兇。網友直呼,既然離婚要設置冷靜期,為何結婚不設置冷靜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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