拜託專家們:與其設置「離婚冷靜期」,不如設置「結婚冷靜期」!

2020-12-23 沐輕說

01

想必大家都知道了,從2021年1月1日起,就要開始實施「離婚冷靜期」了。

為了貫徹《民法典》中有關離婚冷靜期制度的相關規定,民政部對婚姻登記程序進行了調整,在離婚程度中增加了「冷靜期」。

什麼意思?

也就是說,之後想辦離婚,可不是件簡單的事了。

必須要經歷以下幾個關卡,好比唐僧師徒四人要到西天取經,必須一路升級打怪,到最後還不一定能求得真經。

比如,誰覺得夫妻三觀不合,感情不合,想要離婚尋找新的幸福,必須要經歷以下幾道手續:

第一關:先提出申請。寫出書面的離婚協議,拿著相關的證件和材料,到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

第二關,婚姻登記機關受理後,可不像之前那樣,兩人都同意就立刻扯證蓋戳生效。而是向提出離婚的當事人發放一個受理回執單,告訴他們:回去吧,回去等30天再來辦理。

30天的婚姻冷靜期,在這30天內,如果有任何一方不願意離婚的,都可以拿著自己的證件和那份回執單,向婚姻登記機關提出撤回申請。

然後,婚姻登記機關核實無誤,就可以撤回當初提交的離婚登記申請書。

你以為這樣就結束了嗎?

不,在這30天裡,就算沒有人提出撤回申請,好不容易等到冷靜期滿後,如果雙方沒有共同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放離婚證的,仍然視為撤回離婚申請。

明白了嗎?就是現在你們倆都想離婚,程序上不僅要攔你一道,還白白浪費了30天時間。

總之,不管怎麼解讀,意思都很明白:以後離婚,好麻煩。

這則消息一出,立刻引發了大家的不滿和質疑。很多網友極力反對,認為這是在幹涉婚姻自由,並且,很可能成為家暴甚至血案的溫床。

02

對於網友的這些質疑和不滿,專家給出的意見是:不是不讓離婚呀,你協議離婚離不了,還可以訴訟離婚呀。

而且,設置離婚冷靜期是為了大家好呀,現在閃婚、閃離的小夫妻那麼多,簡直把婚姻當兒戲。

夫妻結婚過日子,不得互相遷就嗎?不是有句話叫作「床頭打架床尾和」嗎?離婚冷靜期,就是把「床尾和」的時間給的再充足一些,萬一你們離婚是因為一時衝動呢?

年輕人,不要衝動嘛,凡事三思而行,考慮考慮,也許冷靜下來之後,就不離婚了呢。

顯然,這樣的「專家」有點像「你媽覺得你冷,非要給你穿秋褲」,說「狗拿耗子」有點嚴重了,說「脫褲子放屁多此一舉」不過分吧?

這不是瞎扯淡嗎?

都是成年人了,誰還不會為自己負個責?

其實,深扒一下,專家只是不鼓勵離婚,並沒有限制離婚自由,大家不必要過於恐懼。

大家抗議的原因,八成還是覺得麻煩。訴訟離婚不得花錢嗎?沒錢沒閒工夫耗就不配離婚了唄。

訴訟費+律師費,費用有多高了解一下?

訴訟費:離婚案件每件交納50元至300元。涉及財產分割,財產總額不超過20萬元的,不另行交納;超過2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律師費:經濟不發達地區的律師收費起價一般500元到1000元;經濟發達地區,如北京、上海、廣州等大城市,律師收費相對高一些。比如,某律師的收費標準是五千元起價。也就是說,不論案件爭議金額再小,甚至沒有爭議共同財產,起價的收費額就是五千。如果爭議財產超過了一定額度(一般是十萬元),超出部分還要加收一定比例。

本來喜大普奔的一件事,怎么半路殺出個攔路虎。

據了解,目前預約離婚的、排隊離婚的情況爆滿,甚至有些夫妻還凌晨熬夜預約離婚。

用他們的話說:距離新規實施還有20天時間,想離趕緊離,要不然離不成了。

03

講真,看到這個新聞的時候,我心裡覺得挺悲哀的。

因為我身邊的一位朋友正想要離婚。

那天,她看到這則新聞的時候,給我打電話,哭得肝腸寸斷,她說:「小木,我怎麼辦,好不容易才看到一點希望,可是這樣的新規,一下子又把我拖到了深淵。我覺得我這輩子都逃不開這座牢獄了,我沒希望了。」

她結婚的時候,父母就不同意,但是被所謂的「愛情」衝昏了頭腦的她,甚至不惜與父母斷絕關係,也要和他在一起。

結果婚後沒多久,丈夫一言不和就拳腳相加成了她的生活常態,所有父母的擔心與提醒,在她身上用鼻青臉腫一一印證。

而更讓她無法忍受的是,她意外得知,丈夫在她懷孕時出軌。

她那時已經生了兩個孩子,大的八歲,小的一歲。她帶著孩子逃回娘家,向法院提出離婚。

出於對孩子的考慮,她要爭奪兩個孩子的撫養權,花了不少錢打官司,快要把她拖垮了,可是她一直咬著牙在硬撐。

男人接到傳票後,認為去法院離婚太丟人,不是拿著繩子在孩子面前表演自殺,就是掂著刀子堵在她上班的路上。

她一家聲名俱毀,並且過得心驚膽戰,無奈之下,她退了一步,撤回訴訟,同意好好商量,協議離婚。

可從那之後,丈夫就玩起了消失。

前幾天,她好不容易找到丈夫,與丈夫達成了初步一致,這條新規,又讓她崩潰了。

「我就想離個婚,怎麼這麼難?」

對於那些想要離婚的人而言,婚姻已經成為了套在他們身上的沉重枷鎖。他們迫不及待地想要逃離,別說30天了,就連多一秒都是煎熬。

04

雖然不忍心,但我還是想把拉姆的故事再講一遍。

這位忍了丈夫十幾年家暴的姑娘,在拿到離婚證的那一天,迫不及待地曬給網友,認為這個紅色的小本本,就能給自己帶來安全。

拉姆和前夫應該算是「青梅竹馬」,但是,從兩人結婚後,前夫唐某的本性就暴露無疑。

不知是出於什麼樣的心理,他每次把拉姆打得鼻青臉腫,然後又跪下來哭得一把鼻涕一把淚,求拉姆原諒自己。

為了孩子能有一個完整的家,善良的拉姆選擇了一次又一次的忍耐和原諒。

有一次,拉姆被前夫打到骨折,她執意離婚,可是,唐某把刀架在了兒子脖子上,威脅她如果離婚就把兒子殺了。

拉姆選擇了起訴離婚。

孩子們都判給了前夫。她非常不解,覺得只要自己夠努力,能夠給孩子們最好的生活,也許法律就會讓孩子們回到自己身邊。

於是,她在山上挖藥,即使下著大雨也不捨得休息,在山上一呆就是十幾天。她的手因為勞作又黑又粗,護膚品也是幾塊錢的寶寶霜。

可是鏡頭前的她,不管生活多麼艱辛,都滿臉的笑意。即使吃著水煮的麵條,也能滿足幸福地微笑。

但這一切,卻在她一次直播時,隨著一聲驚呼,戛然而止。

那天,前夫帶著汽油和刀子去到她家,給正在做直播的她潑上了汽油,點燃了火機。原本美麗的她在瞬間被燒得慘不忍睹。

在受盡了痛苦的煎熬後,她還是帶著對兒子的不舍、對人間的依戀,離開了人世。

我真的不能想也不敢想,如果拉姆現在還沒有拿到離婚證,還正在辦理離婚,看到這樣的所謂「離婚冷靜期」,會不會絕望。

也許,離婚冷靜期,會在某種程度上,對於婚姻起到一定的保護。

但是,這樣的「保護」有用嗎?如果婚姻本身沒有破裂,只是因為一時的衝動而離婚,等到冷靜下來時,發現彼此仍是自己的最愛,那麼,復婚也不是什麼難事。

如果婚姻本身已經破裂,並且在當事人已經經歷了千辛萬苦才看到離婚的希望,終於可以得到解脫時,這樣的30天「冷靜期」,是否太過於冰冷了?

離婚冷靜期,會成為一種束縛,變成「不自由」。

05

要我說,與其設置「離婚冷靜期」,還不如設置一個「結婚冷靜期」。

每個人在結婚前,都應該冷靜考慮好,婚姻意味著什麼。結婚意味著承擔責任和義務,需要全盤接納與包容,哪怕明知愛情會漸漸消失,你依然想和ta捆綁在一起。

現實生活中,確實不少年輕夫妻是出於荷爾蒙的激增而頭腦發昏選擇閃婚。

但,每一對想要結束婚姻的夫妻,則一定經過了深思熟慮。

因為,離婚根本不是所謂的「把東西收拾一下,瀟灑的拎起包包,把門一摔,揚長而去」這麼簡單的事,而是要考慮得面面俱到,是一件絕對耗時、耗心、耗力的事情,它要面對社會上各種各樣的聲音,要應對隨之而來的種種狀況。

好不容易做好了心裡建設,又要被這耗時耗力的層層關卡給勸退了。

據統計,之前的離婚案70%是由女性提出的。而對此,網友的態度是贊同、支持,認為這代表了一種進步與開放。

可如今,離婚冷靜期的設置,又把這些鼓起勇氣想要跳出婚姻枷鎖的女性(或是男性),重新送回了「斷頭臺」上。

可以想見,那些「被離婚」的另一半,一定會心中竊喜。只要他們選擇不到場,這婚就離不了——除非你去告我呀。

唉,想想就煩人。

如果有「結婚冷靜期」,我相信撕逼式離婚也會越來越少。因為每個人都要「被迫」謹慎起來,好好審視一下身邊的這個人,且不說婚姻生活有多麼幸福美滿,萬一萬一鬧到離婚那一步,能不能全身而退,擁有一個體面的結局?

「結婚須謹慎,離婚要趁早」,才能保證婚姻的質量。

《知否》中有一句臺詞,其實用來形容婚姻,頗為恰當:既入窮巷,就該及時掉頭才是,不可一世消磨,悔之晚矣。

離婚也是這樣,遇到錯誤的人,一定要及時止損。

而不是設計什麼所謂的「離婚冷靜期」,去人為地增加離婚難度,還自以為「體貼」地為你好。

寫到最後,我希望大家永遠用不上這個繁瑣的離婚程序,每個人都能遇到靠譜的另一半,兩個人溫溫存存地過日子,苦也好,累也好,哪怕爭吵過、誤會過,你的餘生還是想和ta在聯結一起。

結婚別恐懼、別衝動;

離婚也別衝動,別焦慮。

總有個人,值得你相信婚姻的意義。

相關焦點

  • 相對於離婚冷靜期,結婚可能更需要冷靜期
    因為多年的訴訟律師經歷,尤其是在北京執業,所有關於民事糾紛中諮詢最多的就是離婚案件。自己及團隊處理及代理了大量的離婚案件,基於此,個人覺得離婚設置冷靜期並不一定合理,而結婚可能更需要冷靜期,並且結婚也應當像離婚一樣籤署一份「結婚協議」。先說離婚冷靜期。   小兩口吵架衝動離婚的絕對的少數,可以說是偶發事件。
  • 「律師說法」民法典草案設置「離婚冷靜期」30天,你支持嗎?
    我們可以看到,立法專家和法官是基於減少輕率離婚,衝動離婚的目的制定這一規定,那麼對於辦理了大量離婚案件的律師來說,他們是怎麼看的呢?我們請到了兩位律師為大家解讀:1、民法典草案設置30天離婚冷靜期的初衷是什麼?
  • 分析:離婚登記程序中「離婚冷靜期」的設置為何爭議不斷批評不斷
    從明年開始,我國將推行新的離婚登記程序,其中「離婚冷靜期」的設置延長了協議離婚的周期,已經引起了廣泛的社會討論和批評。我個人認為,走到離婚這一步的,都不是因為衝動,也壓根不需要冷靜期。激情結婚,衝動離婚在當前的社會不能說完全銷聲匿跡完全杜絕,但也基本上不太好找了吧?「離婚冷靜期」在一定程度上是對婚姻自由的限制。
  • 上海市政協委員擬提案:設置「結婚冷靜期」為婚姻加保險
    「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任何一方不願意離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1月14日下午,在上海律協召開的「2021年上海律師參政議政新聞發布會」上,市政協委員徐珊珊律師表示,《民法典》關於離婚冷靜期的條款,廣受關注。徐律師認為,結婚也應設置「冷靜期」。
  • 離婚冷靜期真的有必要嗎?
    關於離婚冷靜期的問題,真的是引起了一大波熱議,從最開始的提議,到明年實施。很多人都說離婚冷靜期真的有必要嗎?今天我們就來探討探討這個問題,看看大家都有著怎樣的意見。我們真的需要離婚冷靜期嗎?關於這個問題,其實主要是兩種說法,但是大部分人都是認為沒有必要的.從每一對要離婚的夫妻的角度看,離婚冷靜期沒辦法解決感情裡的根本問題.那些感情破裂的夫妻,冷靜之後,會選擇不離婚嗎?並不會.
  • 繼離婚冷靜期之後,結婚冷靜期也來了:試婚後不滿可退婚?
    2021年1月1日起,《民法典》的正式實施,離婚冷靜期也隨之落實。離婚冷靜期指的是: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任何一方不願意離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那麼結婚冷靜期的意義又在哪呢?
  • 離婚冷靜期的是與非
    其中,離婚冷靜期就屬於爭議較大的話題。不少人認為,針對中國現在離婚率居高不下的情形,離婚冷靜期有利於幫助當事人避免一時「頭腦發熱」而導致的離婚。但是也有大量的反對的聲音,認為夫妻之間小打小鬧不會真的鬧到民政局去申請離婚,如果真的已經去到民政局的,背後絕大部分都已經是長期的忍無可忍。這種時候,還另外增加30天的冷靜期,純屬對當事人的折磨。
  • 結婚也需設置冷靜期:冷靜冷靜,我就不想結婚了
    今天刷到的新聞,想起一兩年前我跟朋友聊結婚的事,其中一個觀點我到現在都挺贊同的——如果我會結婚的話,應該會是閃婚。最好"一見鍾情"、"二見定終身",多給我一天一個小時哪怕是一分鐘,都不行,因為我絕對會反悔。這不,這立馬就給了反悔期了,看來我確實不適合結婚。不過有一說一,等我認真看了下詳細內容,覺著還挺有必要的(雖然我用不上)。
  • 我為什麼不支持離婚冷靜期
    其實根本不需要什麼「離婚冷靜期」,當一個人提出離婚的時候,大概率已經在腦子裡構想過成千上萬次。沒結婚的朋友,不妨代入自己想要辭職(還得是有編制的國企或者公務員)時的心情,說不定能共情。父母:何苦要設置離婚冷靜期來人為下絆子呢。3. 離婚冷靜期不一定能提高生育率現在看來,離婚冷靜期是為了提高結婚率和生育率的一個手段,但我並不認為它會奏效。因為至少從網友的輿論層面上來看,離婚冷靜期可能還會讓結婚率下降。乃至於現在去搜索離婚冷靜期的相關新聞,評論裡看到最多的就是:「不要結婚!」「不要結婚!」「不要結婚!」
  • 我為什麼不支持離婚冷靜期?
    其實根本不需要什麼「離婚冷靜期」,當一個人提出離婚的時候,大概率已經在腦子裡構想過成千上萬次。沒結婚的朋友,不妨代入自己想要辭職(還得是有編制的國企或者公務員)時的心情,說不定能共情。父母。再者,就算真的有很多衝動離婚的人,如果他們在離婚後還有感情,自然也可以選擇復婚。何苦要設置離婚冷靜期來人為下絆子呢。3.3,離婚冷靜期不一定能提高生育率現在看來,離婚冷靜期是為了提高結婚率和生育率的一個手段,但我並不認為它會奏效。因為至少從網友的輿論層面上來看,離婚冷靜期會讓結婚率下降。
  • 離婚冷靜期真的來了,我們需要準備些什麼?
    關於這件事的討論,其實從2018年8月27日民法典婚姻家庭編草案提交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建議設置一個離婚冷靜期就開始了。我也發了篇文章,觀點是離婚冷靜期是個昏招,意義不大,而真正想要降低離婚率的有效辦法是,「與其提高離婚的門檻,不如提高離婚的代價」。一年多過去了,看來民間的種種反對並沒有影響到法律和政策的落地,不過最終納入民法典的離婚冷靜期較開始的草案部分還是有了一些改進。
  • 當我們在談論「離婚冷靜期」,我們究竟在談論什麼?
    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律工作委員會立法專家委員會專家顧問、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楊立新進一步指出,兩個人真正想離婚,是沒有辦法冷靜的。離婚冷靜期的設立,是讓「可離可不離」的人再思考一下,並不是限制離婚,也不侵犯離婚的自由。但「可離可不離」的群體在全部離婚人群中究竟佔了多大比例?無論是人大還是民政部都沒有給出明確的統計數字。
  • 離婚有冷靜期,現在結婚冷靜期也來了,網友表示:早就應該這樣了!
    我們知道,為了減少衝動型的離婚,在2021年1月1日正式實行的法律中,添加了離婚冷靜期,就是夫妻二人在提出離婚後,有一個月的冷靜期,在此期間如果有人反悔,可以終止離婚。
  • 離婚冷靜期,先別急著罵!
    通知顯示,為了貫徹《民法典》有關離婚冷靜期制度的規定,民政部近日對婚姻登記程序進行了調整。其中最受關注的,就是離婚冷靜期的加入。有網友看了民政部的通知後表示「離婚變難了」。有人解讀稱,該規定為想離婚的夫妻設置了「雙重門檻」:一、你要度過30天離婚冷靜期,二、雙方還要一起去領離婚證。有主打離婚官司的律師表示:「要預約離婚的抓緊時間了。」
  • 去年西安離婚數量近乎結婚人數的一半,離婚率逐年攀升,冷靜期能否...
    據西安市民政局消息,西安市2019年全年結婚登記79408對,離婚登記35778對,離婚年齡段集中在30歲至50歲。相當於在100對夫妻登記結婚的同時,就有45對夫妻選擇離婚。 結婚前他答應女孩回西安工作,婚後短時間內沒在西安找到合適的工作,兩人開始爭吵不斷,直接上升到離婚的地步。 小馮讓記者看了一段妻子發給他的簡訊,大體內容是,作為大齡青年,沒經過戀愛直接結婚,就更需要慢慢相處了解,如果一結婚就兩地分居,以後怎麼生活?孩子誰來撫育?與其煎熬生活,不如早點結束。
  • 離婚冷靜期,一方突擊花錢怎麼辦?婚姻法專家解析
    《民法典》規定的 30 日離婚冷靜期制度,即將從 2021 年 1 月 1 日起實施。民政部門日前發文,在離婚登記程序中增加了離婚冷靜期程序。該程序只適用於雙方協議離婚。離婚冷靜期內,夫妻一方 " 突擊 " 花錢或損毀共有財物怎麼辦?強求行使夫妻權利會不會涉及強姦犯罪?
  • 離婚冷靜期是否合理?聽他們聊聊離婚那些事兒…
    「離婚冷靜期到底有沒有必要」「離婚冷靜期是否影響婚姻自由」「離婚冷靜期是否會提高離婚門檻」「離婚冷靜期對個人權益是否存在影響」「比起離婚冷靜期,更應該設立結婚冷靜期」……關於「離婚冷靜期」的詞條,每一個可謂都戳中當代青年的婚戀觀。對此,廣州日報全媒體記者採訪了民法教授、年輕律師、心理諮詢師等多個群體,了解他們對於「離婚冷靜期」的看法。
  • 「離婚冷靜期」被罵第9天,千萬網友:我不敢結婚了!
    專家的解釋是:咱們是考慮到有些人離婚時太衝動,設置個30天冷靜期,納入離婚程序。30天內只要有一方反悔,離婚就不算數。熱搜一上,幾十萬條討論,網友幾乎一面倒的反對。——被家暴的人,時刻都在受折磨,提出離婚已經不容易了,還要多30天受折磨?此外,還有不少人表示:要是結了婚不能輕易離,那誰還敢結婚?並認為:離婚冷靜期不過是為了降低離婚率,有本事也設置一個結婚冷靜期啊。
  • 離婚冷靜期內發生家暴怎麼辦
    民法典將於2021年1月1日正式實施,其中離婚程序中增加30天冷靜期引發社會強烈關注,相關多個熱點話題連日衝上微博熱搜榜。一些網民表示疑慮,擔心離婚會變難,冷靜期會出現一些變數,糾紛增多。針對網民熱議的四個焦點話題,記者採訪了權威專家。
  • 設立「離婚冷靜期」,就能挽救那些瀕危的婚姻嗎?
    然而,面對逐年攀升的離婚率,設置「離婚冷靜期」,已經成為越來越多國家的公共政策。美國、英國、加拿大、韓國等國,都有一個月到一年的「離婚冷靜期」規定,根據韓國的經驗,在該制度試行半年後,協議離婚取消率從6%上升到23%。而在中國的一些試行地區,也有不少人在冷靜期打消了離婚的念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