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冷靜期」被罵第9天,千萬網友:我不敢結婚了!

2020-12-28 小傑的社會觀

離婚冷靜期又上熱搜了。

相信看到這裡的大家,都知道了這個關於婚姻的新條款:

辦理離婚登記手續時,在30天內,任何一方不願離婚的,都可撤回登記申請。

專家的解釋是:咱們是考慮到有些人離婚時太衝動,設置個30天冷靜期,納入離婚程序。

30天內只要有一方反悔,離婚就不算數。

熱搜一上,幾十萬條討論,網友幾乎一面倒的反對。

主要的反對理由,主要考慮到了被家暴的群體。

——被家暴的人,時刻都在受折磨,提出離婚已經不容易了,還要多30天受折磨?

此外,還有不少人表示:要是結了婚不能輕易離,那誰還敢結婚?

並認為:離婚冷靜期不過是為了降低離婚率,有本事也設置一個結婚冷靜期啊。

這兩點都有它的道理。和大家一起更全面地看待一下「離婚冷靜期」這件事。

01迫不及待地離開現在的婚姻

大家害怕夜長夢多,都想趕緊離開婚姻。

央視曾報導的重慶的章曉雲就是「夜長夢多出大事」的例子。

忍受不了丈夫十幾年的家暴後,她向法庭提起離婚訴訟。

2016年,在離婚訴訟期間,她返回家中解決孩子撫養問題時,丈夫當著3個孩子的面,把她的鼻子咬掉了!

章曉雲經過治療,最後還是留下了整形手術也修復不了的傷痕。

因此很多網友覺得,對於被家暴的女性而言,離婚前的每一秒,都是身心折磨。

而延長離婚需要的時間,是在拉長她們所受的痛苦。

但這裡就涉及到一個概念——離婚訴訟

也就是說:「訴訟離婚」一般情況下,是一方同意另一方不同意,兩邊已經「撕破臉」了。

而家暴離婚,多數都是訴訟離婚(打離婚官司),和離婚冷靜期無關。

離婚冷靜期只適用於協議離婚,協議離婚是和平分手的(比如沒感情了、生活小事的矛盾),不打官司,雙方約好,一起去民政局領(離婚)證就行了。

上面的章曉雲事件,是有家庭暴力等情形,實踐中一般是向法院起訴離婚,「離婚冷靜期」是管不了她離婚的。

從離婚冷靜期我就發現,我們社會,總是特別喜歡對別人的私事「指手畫腳」。總是有種:「我是家長,我在為你好」的樣子。都是成年人,婚戀這種私生活,其實只要雙方同意,他們想離婚想結婚,和我們有什麼關係,搞多人運動(不是)我們也管不著麼。

但總是有人,喜歡對別人的生活指指點點。杭州有個小王,因為30歲未婚,被父親的同事小陳指責:「你女兒都三十了,還不嫁人,丟不丟人?」小王一怒之下去找小陳理論,結果反而自己被氣進醫院。

還有些人,連別人接送孩子放學,開什麼車都要指點一頓。

你不按我要求換車?額,那就只有踢你出群了。

大哥啊,你們指指點點的時候,想過自己只是個「路人」嗎?嘴皮一碰就要求人家換車?

現實裡這類人還真不少見,他們言論模版通常是:

「你怎麼怎麼樣算啦」

「我都是XXXXX」

「我和我老公都是XXXX」

「你照我說的做,否則你這樣下去以後就會XXXXX了」

最後還必須要加上一句靈魂語句,升華主題:「我這是為你好!」

這類人通常也沒有壞心,甚至有的很熱心腸,但真的讓人困擾。

這個世界真的不缺「為我好的家長」。

不管是興趣愛好,還是婚戀生活,不是人家的爸媽,就不要操家長的心。

而關於婚戀,自己的想法才是最重要的。

回過頭來,離婚冷靜期,會勸退想結婚的人嗎?會保護它要保護的人嗎?

對這條法規,我們不必一棒子打死,在此之後,更完善的配套法規才是更值得關注的。

對「離婚冷靜期」,你怎麼看?歡迎留言討論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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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為什麼不支持離婚冷靜期
    但現在想協議離婚,則要經過三十天的冷靜期,這三十天裡任何一方反悔,這婚就離不了。知乎@明·濤總結了現在離婚的一套流程,大概如下圖所示:2008年離婚人數僅226.9萬對,2018年依法辦理離婚手續的共有446.1萬對,2019年三季度全國登記離婚人數310.4萬對,同比增長7.1%;2018年的數據顯示,全國結婚登記1010.8萬對,離婚登記人數380.1萬對,離結比為38%,對比2010年的16%,上升22個百分點。
  • 我為什麼不支持離婚冷靜期?
    1,什麼是離婚冷靜期?昨天的新聞。說從明年1月1日起,國內離婚冷靜期制度就要正式實施了。大概的意思是,以前要離婚,只要夫妻雙方達成協議就行,也就是我們常在電視劇裡看到的「在離婚協議上簽字」。但現在想協議離婚,則要經過三十天的冷靜期,這三十天裡任何一方反悔,這婚就離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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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是向提出離婚的當事人發放一個受理回執單,告訴他們:回去吧,回去等30天再來辦理。30天的婚姻冷靜期,在這30天內,如果有任何一方不願意離婚的,都可以拿著自己的證件和那份回執單,向婚姻登記機關提出撤回申請。然後,婚姻登記機關核實無誤,就可以撤回當初提交的離婚登記申請書。
  • 離婚冷靜期,先別急著罵!
    通知顯示,為了貫徹《民法典》有關離婚冷靜期制度的規定,民政部近日對婚姻登記程序進行了調整。其中最受關注的,就是離婚冷靜期的加入。有網友看了民政部的通知後表示「離婚變難了」。有人解讀稱,該規定為想離婚的夫妻設置了「雙重門檻」:一、你要度過30天離婚冷靜期,二、雙方還要一起去領離婚證。有主打離婚官司的律師表示:「要預約離婚的抓緊時間了。」
  • 離婚有冷靜期,現在結婚冷靜期也來了,網友表示:早就應該這樣了!
    我們知道,為了減少衝動型的離婚,在2021年1月1日正式實行的法律中,添加了離婚冷靜期,就是夫妻二人在提出離婚後,有一個月的冷靜期,在此期間如果有人反悔,可以終止離婚。
  • 離婚冷靜期前,明星為何扎堆離婚?
    1月1日,民法典生效後,離婚冷靜期也將隨之而來,網友們非常在乎多出來的那30天。他們在離婚明星夫婦的微博下面留言:你們太幸運了,能趕在冷靜期之前離了婚。2.離婚時間。原本協議離婚,當天去民政局就可以辦。但冷靜期生效後,當天去只能先離婚申請,然後進入30天的冷靜期。30天冷靜期結束後,如果雙方還同意離婚,兩個人需要在接下來的30天內,共同到民政局申請領取離婚證。拿到離婚證了以後,雙方才真正解除了婚姻關係。
  • 看完這檔節目,我終於明白離婚為什麼不需要冷靜期
    12月1日,上海離婚登記預約將改為申請預約,「離婚冷靜期將於明年正式實施」,在提交離婚申請之後,夫妻任何一方不願意離婚都可以撤銷。針對網友對於#離婚冷靜期有一方不同意離婚怎麼辦#的疑問,民政部社會事務司回應,這期間任何一方只要說不同意離婚,等於雙方沒有達成共識,要麼通過到法院去起訴,訴訟離婚,要麼兩個人在一塊生活,說明你們還要再冷靜反思。至於到底冷靜反思什麼呢?大概是反思當年自己為什麼腦子進了水要結婚吧。
  • 重慶離婚率全國第4!為什麼越來越多的人不結婚?真相扎心了!
    2021年1月1日起,在即將實施的《民法典》中,新增加了「離婚冷靜期」制度,新調整後的離婚登記程序包括這五個步驟:首先,離婚冷靜期設定為30天,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任何一方不願意離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其次,離婚冷靜期屆滿後的「再一個」30天之內,雙方需要共同到婚姻登記機關領取離婚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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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離婚不容易,那結婚就更加難了。該離婚的想盡辦法都會離婚的,所謂冷靜期根本擋不住想要離婚的騷動。而真正制止的卻是那些臨時起意的或是被催婚催得不耐煩而隨意結婚的離婚夫妻。0404對於「離婚冷靜期」這個事,作為過來人,我還想說,離婚要謹慎,結婚要更加謹慎,這才是問題的關鍵所在。
  • 還有18天開始離婚冷靜期的我們,才明白結婚更需要冷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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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離婚冷靜期前,周迅蔡琳王櫟鑫…明星為何扎堆離婚?
    ,很希望能給結婚也設立一個冷靜期。也將隨之而來,網友們非常在乎多出來的那30天。,不少人也說結婚可能更需要冷靜期。30天內,有任何一方不親自到現場去申請領離婚證,也視為撤回離婚。易律師說,目前對於離婚冷靜期是沒有實施細則的。這30天該針對什麼事項進行冷靜、如何冷靜,沒有具體的要求。
  • 離婚冷靜期的是與非
    其中,離婚冷靜期就屬於爭議較大的話題。不少人認為,針對中國現在離婚率居高不下的情形,離婚冷靜期有利於幫助當事人避免一時「頭腦發熱」而導致的離婚。但是也有大量的反對的聲音,認為夫妻之間小打小鬧不會真的鬧到民政局去申請離婚,如果真的已經去到民政局的,背後絕大部分都已經是長期的忍無可忍。這種時候,還另外增加30天的冷靜期,純屬對當事人的折磨。
  • 民政部最新回應:冷靜期不適用於訴訟離婚!
    此外,婚姻登記機關將不再受理因脅迫結婚而請求撤銷的業務。據民法典規定,「因脅迫結婚的,受脅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撤銷婚姻。」一聽到「離婚冷靜期」,很多網友立馬提出質疑:「這是在幹涉婚姻自由嗎?」有專家表示,30天的離婚冷靜期沒有違背「離婚自由」的原則,而是為了預防在協議離婚中出現的衝動型離婚,並且它只適用於協議離婚。據中央政法委披露的一起案例顯示,離婚訴訟案中的兩位85後上訴人只經歷了短短一年的婚姻,有一個乖巧可愛的女兒。
  • 「離婚冷靜期」通過了!財產被轉移怎麼辦?
    5月28日,中國「民法典」誕生,並正式通過「離婚冷靜期」的規定,讓這一婚姻話題又雙叒叕登上了熱搜。也就是說,從2021年1月1日起,夫妻雙方協議離婚,提交申請後,先冷靜30天,只要一方反悔,可以撤回離婚申請;期滿後的30天內,只要任何一方不到場申請辦理離婚證,視為撤回離婚申請。網友吐槽:「以後,離婚比結婚難得多。」
  • 繼離婚冷靜期之後,結婚冷靜期也來了:試婚後不滿可退婚?
    2021年1月1日起,《民法典》的正式實施,離婚冷靜期也隨之落實。離婚冷靜期指的是: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任何一方不願意離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那麼結婚冷靜期的意義又在哪呢?
  • 相對於離婚冷靜期,結婚可能更需要冷靜期
    因為多年的訴訟律師經歷,尤其是在北京執業,所有關於民事糾紛中諮詢最多的就是離婚案件。自己及團隊處理及代理了大量的離婚案件,基於此,個人覺得離婚設置冷靜期並不一定合理,而結婚可能更需要冷靜期,並且結婚也應當像離婚一樣籤署一份「結婚協議」。先說離婚冷靜期。   小兩口吵架衝動離婚的絕對的少數,可以說是偶發事件。
  • 離婚冷靜期一方不離怎麼辦?
    離婚冷靜期,再一次上了熱搜,2021年1月1日開始實行《民法典》中,關於離婚程序中增加30天冷靜期的規定引發熱議,這一制度在被提出來的時候就已經引起網友的關注了,畢竟這個制度關係著已婚人士和正在鬧離婚的男女,離婚冷靜期到底是什麼意思?那麼離婚冷靜期一方不離怎麼辦?
  • 「離婚冷靜期」,到底該如何冷靜? | 家事金言(九)
    少則三十天,多則六十天,要再來幾個循環,冷靜到天荒地老……當然,這是協議離婚,訴訟離婚不受此冷靜期限制。(這句話,你品,你細品)筆者一直在考慮要不要寫一寫這個C位紅詞,也在網絡上、自媒體上一直觀察網友的態度。大部分網友呢?基本上是一邊倒,冷靜期頻頻被「罵」上熱搜,各公號也是如出一轍地吐槽。
  • 「我不需要離婚冷靜期,我需要可以不加任何條件的離婚自由」
    就在這時,民政部關於離婚冷靜期的實施條款出爐,條款中規定:自2021年1月1日起,民政局協議離婚的夫妻,需要經過申請、受理、冷靜期、審查、登記(發證)五個步驟。屆滿離婚冷靜期後的30曰歸曰歸內,雙方需要共同到婚姻登記機關領取離婚證,逾期不領則視為撒回離婚申請。
  • 離婚冷靜期是否合理?聽他們聊聊離婚那些事兒…
    ,在網絡上的討論中,記者注意到,不少網友對於「離婚冷靜期」的概念存在一定誤解,比如有網友將其與家庭暴力、財產轉移等情況「掛鈎」,「冷靜期規定是否不利於保護弱勢一方,尤其是受家暴當事人?」對於「久調不決」的情況,民法典第1079條在婚姻法第32條規定的五種情形外,新增了「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的情形。  「在此前所有的離婚案件中,大部分夫妻雙方離婚基本上不會是因為家暴等因素,並且如果存在家暴,雙方自願離婚的可能性也不高。」 鍾瑞棟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