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8日,中國「民法典」誕生,並正式通過「離婚冷靜期」的規定,讓這一婚姻話題又雙叒叕登上了熱搜。也就是說,從2021年1月1日起,夫妻雙方協議離婚,提交申請後,先冷靜30天,只要一方反悔,可以撤回離婚申請;期滿後的30天內,只要任何一方不到場申請辦理離婚證,視為撤回離婚申請。網友吐槽:「以後,離婚比結婚難得多。」也有人說,2021年後,離婚訴訟數量會增多,催生出龐大的離婚律師群體。
為什麼需要「離婚冷靜期」?
近日,央視主持人白巖松在節目表示,設立「離婚冷靜期」是為了防止過於自由、草率。「先交代一個數據,2019年中國結婚登記接近950萬對,2019年離婚登記415萬對,大家通過比較就會知道,設計這樣一個冷靜期,不是說要限制離婚自由,而是說現在有越來越多衝動的、輕率的決定要離婚的念頭。」
而民政部公布的2014年至2018年離婚率與結婚率趨勢圖,則更直觀地反映出結婚率持續下降,離婚率持續上升的趨勢。
清華大學法學院副院長、教授程嘯表示,「冷靜期」只適用於雙方到婚姻登記機關去協議離婚,防止衝動型離婚。另外,離婚對整個社會有一些不良影響。社會由個人家庭組成的,離婚會帶來一系列後果,如財產分割、子女撫養等問題,尤其對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長非常不利。所以,法律上對這種協議離婚,規定一個30天的冷靜期。彼此經過30天的深思熟慮,覺得還是要離婚,這當然就要充分尊重和保障他們的離婚權利。
適用於家暴、出軌嗎?
程嘯教授還表示,「冷靜期」制度並不適用所有的離婚情形,發生家暴或婚內出軌現象,確實導致感情破裂,到法院去離婚的話,就沒有所謂的「冷靜期」適用問題。立法者在規定很多制度時,會對多種利益有所考慮,不會維護一種絕對自由,因為這種自由其實會對其他權益或利益構成影響。
不選協議離婚,訴訟離婚要多久會「判離」?
既然協議離婚需要冷靜期,於是很多網友表示,那就找律師,通過訴訟離婚。
那麼,訴訟離婚需要多長時間才會「判離」?據律師介紹,通常一個離婚案件從頭到尾少則3個月,多則9個月。但是,假如在第一次提出離婚後,法院判決不準離婚的情況下,那麼根據我國民事訴訟法規定,要在六個月之後才可以提起第二次訴訟。按照這個期限計算,如果起訴兩次才達到最終離婚目的,從時間上計算,差不多一共要一年半到兩年左右。
據最高人民法院2018年公布的《司法大數據專題報告之離婚糾紛》顯示,73.4%以上的離婚糾紛案件原告為女性;案件中,夫妻中一方想離婚,另一方不同意的佔91.09%;在一審審結的案件中,65.81%的判決結果為當事雙方繼續維持婚姻;77.51%的離婚糾紛主要原因是情感不和。
也就是說,離婚訴訟大部分是在男方不同意的情況下由女方提出,且一審判決結果多數為「不準離」。
會降低離婚率嗎?
5月29日,各大媒體在網際網路平臺發起了「你覺得離婚冷靜期會降低離婚率嗎」的投票,結果顯示,「不會」「不好說」的選項以壓倒性優勢排名第一,而「這會降低結婚率」的留言也被推上了話題的熱門評論。
有律師認為,離婚冷靜期肯定能降低離婚率,因為它增設了離婚辦理程序的障礙,但同時,也會影響結婚率,一想到離婚還要如此麻煩,就會勸退很多人。
離婚冷靜期內被轉移財產怎麼辦?
關於離婚冷靜期,另一大爭議點是:「這是留給另一方轉移財產的時間?」
改革開放40多年來,高淨值、超高淨值人群創造了巨額的私人財富,相應地,在面臨離婚糾紛時轉移財產的手法也是與時俱進、花樣翻新。離婚冷靜期是否會為一方的財產轉移提供了便利?
這一點,不必過於擔心,民法典專門加強了對於配偶一方轉移夫妻共同財產的法律制裁,相對於《婚姻法》,在以下方面做出了實質性的修訂:
其一,刪除「離婚時」字眼,意味著對於轉移夫妻共同財產制裁不再限於離婚時配偶一方轉移夫妻共同財產,從而有利於保護財產利益受損一方的權益。
實踐中,往往是掌握更多財產和社會資源的配偶一方會更加關注轉移財產,而其中精明者往往會在離婚前早做安排,離婚訴訟中面對另一方對其轉移財產的質疑時,則又將財產轉移不是發生在「離婚時」拿出來作為擋箭牌。
其二,將「揮霍夫妻共同財產」列入轉移夫妻共同財產行為新的表現形式。
《婚姻法》第四十七條列舉了隱藏、轉移、變賣、毀損等四種轉移夫妻共同財產行為的表現形式。民法典一千零九十二條則增加了「揮霍」這一轉移夫妻共同財產行為的表現形式。
近年來,揮霍夫妻共同財產成為了部分人在離婚時轉移財產的新玩法,比如可以和第三人惡意串通故意以高價購買一些市場價格操縱空間巨大的產品以巧妙地實現轉移夫妻共同財產的目的。民法典的前述規定可以有效地堵住此前規定的漏洞,更好地保護配偶的財產權益。
*部分資料綜合自紅星新聞、聚合公眾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