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冷靜期內,一方轉移財產怎麼辦?

2020-12-24 北京離婚律師信金國

2021年《民法典》生效後,離婚冷靜期制度的建立,會讓離婚變得更加困難。

夫妻中弱勢的一方有可能無法保障自己的權益。

這讓我想到王女士最近諮詢的一個問題:如果到民政局辦理協議離婚,在離婚冷靜期內,我丈夫轉移夫妻共同財產怎麼辦?家裡的車子、房子都掛在他名下,他帳戶還有不少存款……

所以今天我們來聊聊,在離婚冷靜期內,弱勢的一方該如何保護自己的利益呢?

1.離婚冷靜期的流程應該怎麼走?

上圖看起來有點複雜,大概意思是:以前離婚,只要夫妻雙方達成協議就行,也就是我們常說的「在離婚協議上簽字」。

但明年想協議離婚,離婚登記程序需要經過這樣5個步驟:申請、受理、冷靜期、審查、登記(發證)。

① 首先需要夫妻雙方提出申請,申請後由民政局進行初審;

② 初審通過後進行30天的離婚冷靜期,在這30年內任何一方反悔,這婚就離不了;

③ 等30天好不容易過去,雙方需要共同領取離婚證;

④ 如果第二個30天內沒領取,同樣視為撤回離婚申請。

這樣看來,明年協議離婚確實有點難。

民法典草案擬引入冷靜期時,就收到一片反對的聲音……

2.為什麼要設立離婚冷靜期制度?

其中最直接的原因是,這幾年,我們的離婚率越來越高了。

不但北上廣深這種大城市高,現在全國都高,而且一年比一年高:

民政部數據顯示:

從2003年,我國離婚率持續上漲,離婚登記數量不斷增加;

2008年離婚人數僅226.9萬對,2018年依法辦理離婚手續的共有446.1萬對;

2018年的數據顯示,全國結婚登記1010.8萬對,離婚登記人數380.1萬對,離結比為38%;

對比2010年的16%,上升22個百分點。

另一個重要的原因是為了防止衝動性離婚、草率離婚,給閃婚閃離「降溫」。

一些年輕夫妻為了應對安置工作、父母的壓力或者單純出於情感衝動選擇「閃婚」。

又因價值觀不合、經濟問題和或者一些生活上的瑣事而「閃離」。

年輕人氣盛,有時候面對婚姻的矛盾處理得不夠冷靜,很容易對彼此造成情感的、身體上的傷害。

雖說冷靜期制度是為了維繫「小家」和「大家」的穩定。

但究竟多少人需要給閃婚閃離「降溫」,仍有待商榷。

畢竟絕大多少人想離婚並不是因為閃婚、不懂處理婚姻的問題,恰恰是太懂了,看透了彼此,到了無法調和的地步。

3.離婚冷靜期內,對方會採用哪些方法轉移財產?

「暗度陳倉」

「暗度陳倉」,將儲蓄、工資等取出,另存於某個外地銀行帳戶中,在離婚的時候,把空的銀行卡交到法院,說其他的錢都用在家庭生活開支上了。

「轉移資產」

將存款以現金的形式取出,存到別的銀行或者以別人的名義存到銀行;或者先用別人的名義買房,離婚之後再把房產過戶到自己名下。

「毀損夫妻共同財產」

對夫妻共同財產進行毀壞,他得不到,也不給你留下。

「低價變賣夫妻共同財產」

與第三人串通,把汽車或者房屋低價賣給第三人,然後告訴你,只賣了這麼些錢。

「偽造債務」

偽造債務是最容易發生的轉移夫妻財產的方式之一,這些所謂的債務需要法院判決來確認,對於無緣無故出現的債務要萬分注意了。

「買股票、基金等理財類產品、公司股權等」

買股票,等離婚後把股票拋售,套取現金。用他人名義入股,自己成為該公司的隱名股東,等離婚之後再套現。

4.當發現對方轉移財產或者離婚後才發現該怎麼辦?

王女士問這個問題時,語氣中隱隱透出幾分擔憂。

她擔心在冷靜期內,丈夫作為強勢一方想轉移財產的話,離婚時她什麼也都分不到,枉費辛苦為家庭付出那麼多,那對她來說實在不公平……

對於這個問題,首先在日常生活中要注意:

① 對房屋等不動產或者汽車這種需要所有權登記的財產,以及其他金額、價值大的財產,應將自己的名字寫入產權證書,或者籤署其他證明文件。

② 注意掌握對方開戶銀行以及資金帳號,收集對方的大額儲蓄信息、取款的憑條或信用卡刷卡記錄。

③ 掌握家庭平時正常的生活開支及另一方資金的流向情況,以便進行必要的反駁或抗辯。

④ 注意收集和保管購買財產的發票,預感到一方可能轉移隱匿財產時,可請他人來家列出財產清單並籤字,或請公證機關公證、請律師見證。

對於一方轉移財產的行為,搜集證據非常重要,這是為訴訟做準備。

關於侵害夫妻共同財產的問題,我國《民法典》是這麼規定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二條 【一方侵害夫妻共同財產的法律後果】夫妻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揮霍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偽造夫妻共同債務企圖侵佔另一方財產的,在離婚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該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離婚後,另一方發現有上述行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由於在離婚冷靜期內,雙方並沒有真正離婚,仍然處於婚姻存續期間。

像王女士這種情況,如果她發現丈夫有轉移、變賣車房等行為,離婚時,可以請求法院對男方少分或不分財產。

如果是離婚後才發現丈夫之前有轉移財產的行為,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這話講起來容易,實際操作起來非常困難。

首先就涉及夫妻共同財產認定以及搜集證據等相關問題,這時候往往需要專業律師輔助,否則很可能使自己分到的財產遠遠少於應該得到的份額。

離婚之前請三思,但既然已經決定,還是要給雙方一個痛快的解脫

相關焦點

  • 「離婚冷靜期」通過了!財產被轉移怎麼辦?
    5月28日,中國「民法典」誕生,並正式通過「離婚冷靜期」的規定,讓這一婚姻話題又雙叒叕登上了熱搜。也就是說,從2021年1月1日起,夫妻雙方協議離婚,提交申請後,先冷靜30天,只要一方反悔,可以撤回離婚申請;期滿後的30天內,只要任何一方不到場申請辦理離婚證,視為撤回離婚申請。網友吐槽:「以後,離婚比結婚難得多。」
  • 離婚冷靜期霸屏 冷靜期內一方「突擊花錢」怎麼辦?
    民法典明年起正式實施,其中離婚程序中增加30天冷靜期引發社會強烈關注,相關多個熱點話題連日衝上微博熱搜榜。針對網民熱議的焦點話題,記者採訪了權威專家。一方轉移財產咋辦?不少網友擔心:如果真是鐵了心要離婚,冷靜期中,一方如果「突擊花錢」、轉移財產,或是肆意損毀共有財產,怎麼辦?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中國法學會婚姻法學研究會常務理事孫若軍表示,對於上述行為,可以依據民法典規定處理,如果一方在冷靜期內揮霍、轉移或毀損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就可以少分甚至不分財產。
  • 離婚冷靜期內發生家暴怎麼辦
    數據顯示,從2003年起,國內離婚率已連續16年上升,2019年達到千分之三點四,依法辦理離婚手續470.1萬對。冷靜期內發生家暴怎麼辦有網友擔心,要離婚的夫妻本來就矛盾很深,在增加的30天裡有可能情緒會激動,萬一發生家暴怎麼辦?
  • 離婚冷靜期,一方突擊花錢怎麼辦?婚姻法專家解析
    《民法典》規定的 30 日離婚冷靜期制度,即將從 2021 年 1 月 1 日起實施。民政部門日前發文,在離婚登記程序中增加了離婚冷靜期程序。該程序只適用於雙方協議離婚。離婚冷靜期內,夫妻一方 " 突擊 " 花錢或損毀共有財物怎麼辦?強求行使夫妻權利會不會涉及強姦犯罪?
  • 離婚冷靜期,一方不同意離婚怎麼辦?有家暴怎麼辦?
    前幾天小錦發布了新聞民政部:明年1月1日起辦理離婚將設冷靜期後臺有不少人問離婚冷靜期,一方不同意離婚怎麼辦?其中一方有家暴行為,離婚還需要冷靜期嗎?發布會上,民政部社會事務司司長王金華在回答記者提問時介紹:30天如果趕上節假日,從節假日結束的第一個工作日開始算起,在之後的30天之內,如果雙方當事人沒有再到婚姻登記機關去申請辦理登記手續,視同撤回離婚申請。離婚冷靜期,一方不同意離婚怎麼辦?
  • 北京離婚律師張荊:離婚一方故意拖延不離婚並且轉移財產怎麼辦?
    #北京離婚律師#新年新普法,北京離婚律師張荊今天我們來解讀《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第一千零九十二條的規定。在司法實踐當中,經常會有當事人問:鑑於協議離婚雙方達不成共識,並且現在又有了冷靜期,協議離婚可能就更難了;走訴訟離婚,周期比較長。
  • 離婚冷靜期一方「突擊」花錢怎麼辦?大家還關心這些……
    從離婚申請人提出申請,民政部門婚姻登記機關受理,受理以後從申請開始算30天,30天如果趕上節假日,從節假日結束的第一個工作日開始算起,在之後的30天之內如果雙方當事人沒有再到婚姻登記機關去申請辦理登記手續,視同撤回離婚申請。冷靜期內一方不同意離婚怎麼辦?
  • 30天冷靜期幹預離婚自由?一方「突擊花錢」咋辦?網友熱議四大話題...
    參與民法典編纂的全國人大代表、中國社會科學院學部委員孫憲忠說,民法典規定的協議離婚的冷靜期,體現出清晰的問題意識,即針對輕率離婚的社會現象,提出了解決問題的方法。同時,也體現出法律背後的道德倫理基礎——尊重婚姻、尊重家庭、珍惜感情。焦點二:冷靜期內發生家暴怎麼辦?
  • 離婚冷靜期一方不同意離婚怎麼辦?有家暴怎麼辦?民政部回應
    2021年1月1日開始,隨著《民法典》正式實施,引發社會熱議的「離婚冷靜期」也將落地施行。以後的協議離婚要分幾步?離婚冷靜期30天怎麼計算?其中一方有家暴行為,離婚還需要冷靜期嗎?針對這些廣受社會關注的話題,民政部在4日召開的新聞發布會上做出回應。資料圖。
  • 離婚冷靜期一方不離怎麼辦?
    離婚冷靜期,再一次上了熱搜,2021年1月1日開始實行《民法典》中,關於離婚程序中增加30天冷靜期的規定引發熱議,這一制度在被提出來的時候就已經引起網友的關注了,畢竟這個制度關係著已婚人士和正在鬧離婚的男女,離婚冷靜期到底是什麼意思?那麼離婚冷靜期一方不離怎麼辦?
  • 離婚冷靜期一方不離怎麼辦有多久 離婚需要什麼手續條件
    據中央廣播電視總臺中國之聲《新聞晚高峰》報導,近日,有關「離婚冷靜期」的熱議備受關注。民法典將於2021年1月1日起實施,為貫徹民法典有關離婚冷靜期制度的規定,民政部對婚姻登記程序進行調整,在離婚程序中增加冷靜期。30日冷靜期,如何來算?冷靜期一方不同意離婚怎麼辦?
  • 夫妻處在離婚冷靜期,但配偶鐵了心亂花錢怎麼辦?財產怎麼分割?
    最近,如果要推選民眾對法律最關注的地方,我想必然是離婚冷靜期了。隨著民法典的推出,這一次規定了30天的離婚冷靜期,也就是說如果夫妻想要離婚,還要經過30天法律給予的「深思熟慮」才能離婚,這樣固然減少了「衝動離婚」的可能性,但無疑在程序上比以前難得多了。配偶亂花錢?不過,這也帶來了一個風險,那就是如果在這個冷靜期內,配偶突然亂花錢那該怎麼辦?
  • 離婚冷靜期一方不同意離婚怎麼辦? 離婚訴訟需要走什麼流程?
    離婚冷靜期一方不同意離婚怎麼辦? 離婚訴訟需要走什麼流程?時間:2020-12-04 19:57   來源:今日頭條   責任編輯:沫朵 川北在線核心提示:原標題:離婚冷靜期一方不同意離婚怎麼辦? 離婚訴訟需要走什麼流程?
  • 十問解答離婚冷靜期的疑與惑
    問題六:冷靜期內夫妻一方轉移財產或揮霍財產怎麼辦?民法典第1066條規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分割共同財產:(一)一方有隱藏、轉移、變賣、毀損、揮霍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偽造夫妻共同債務等嚴重損害夫妻共同財產利益的行為;(二)一方負有法定撫養義務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醫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關醫療費用。
  • 增設離婚冷靜期意義何在?是否限制離婚自由?十問解答
    問題六:冷靜期內夫妻一方轉移財產或揮霍財產怎麼辦?民法典第1066條規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分割共同財產:(一)一方有隱藏、轉移、變賣、毀損、揮霍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偽造夫妻共同債務等嚴重損害夫妻共同財產利益的行為;(二)一方負有法定撫養義務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醫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關醫療費用。
  • 離婚冷靜期一方不同意離婚怎麼辦?民政部:要麼去起訴,要麼一塊生活...
    12月4日11時,民政部舉行例行新聞通氣會,會上對人們關心的一些問題與媒體進行了交流,期間問答就涉及一項重要的變動——「離婚冷靜期」。離婚冷靜期一方不同意離婚怎麼辦?民政部:要麼去起訴,要麼一塊生活民政部指出,根據現行《婚姻登記工作規範》規定,離婚登記按照「初審—受理—審查—登記(發證)」的程序進行。根據《民法典》30日離婚冷靜期制度,《通知》將離婚登記程序相應調整為「申請—受理—冷靜期—審查—登記(發證)」。實際由過去的四個步驟增加了一個步驟,就是離婚冷靜期。30天如何來算呢?
  • 如何正確看待「離婚冷靜期」?十問解答疑與惑來了
    但這並不代表一方可以違背另一方的意願發生兩性關係。離婚冷靜期內發生兩性關係以雙方意願為前提。若違背婦女意願,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強姦婦女,有充分證據能夠證明的,則可以認定構成強姦罪。  問題六:冷靜期內夫妻一方轉移財產或揮霍財產怎麼辦?
  • 冷靜期一方不同意離婚怎麼辦?民政部:要麼起訴,要麼一塊生活,說明...
    近日,離婚冷靜期相關話題引起社會熱議,針對網友疑問,離婚冷靜期有一方不同意離婚怎麼辦?民政部社會事務司司長王金華4日在民政部通氣會上表示,這期間任何一方只要說不同意離婚,等於雙方沒有達成共識,要麼通過到法院去起訴,訴訟離婚,要麼兩個人在一塊生活,說明你們還要再冷靜反思。
  • 離婚登記程序變了!冷靜期不適用於訴訟離婚!
    對此,有一些人擔心別有用心者會利用這段時間作掩護暗中轉移財產、規避責任損害另一方的切身利益在離婚冷靜期內遇到下面這些問題,我們該怎麼辦?1、一方不同意離婚怎麼辦? 在離婚冷靜期期間,任何一方只要說不同意離婚,意味著雙方沒有達成共識,民政部社會事務司司長王金華表示,要麼通過到法院去訴訟離婚,要麼兩個人在一塊生活,說明你們還要再冷靜反思。
  • 離婚有了「冷靜期」,廣安市民怎麼看?
    市民林炎認為,如果離婚有了冷靜期,會影響結婚的決心。 還有部分市民擔心,離婚有了冷靜期,那麼因家暴等提出的離婚,在冷靜期間會不會遭到更大的報復。 「冷靜期雖然可以有效防止衝動離婚,但也有可能讓一些家庭遭受到更大傷害,是把雙刃劍。」市民陳果說。 還有市民擔心,「如果決定離婚了,還有30天冷靜期,會不會給另一方轉移財產的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