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刷到的新聞,想起一兩年前我跟朋友聊結婚的事,其中一個觀點我到現在都挺贊同的——如果我會結婚的話,應該會是閃婚。最好"一見鍾情"、"二見定終身",多給我一天一個小時哪怕是一分鐘,都不行,因為我絕對會反悔。
這不,這立馬就給了反悔期了,看來我確實不適合結婚。不過有一說一,等我認真看了下詳細內容,覺著還挺有必要的(雖然我用不上)。有關婚檢,有關彩禮等各方面,確實是需要個冷靜期,或者說是反悔期、了解期、協商期,都行。仔細想想,這可比那個離婚冷靜期要強多了。
01 了解對方的身體健康情況
我沒結過婚,暫時也沒有結婚的打算,但身邊很多朋友都領證結婚了,並未聽他們說起過有體檢這個流程。大部分都是選擇良辰吉日,拿著身份證或事戶口本,就把證給領了。雙方身體健康倒都是無所謂,但前段時間不是剛出了個新聞,妻子結婚懷孕了,結果得知丈夫患有愛滋。
我個人其實挺理性的,對於"有情飲水飽"的愛情,確實還挺佩服的。不過吧,我總覺著談戀愛的時候那是帶了濾鏡的,不夠真實不夠接地氣,這個時期應該很少會有人去了解對方的身體健康情況,畢竟談的是感情麼。
但結婚就另說了,過的是生活,它不光是感情。上頭那個新聞的女主人公要換成是我,說實話我也想不出來我會做出什麼事來。後悔是肯定的,後悔結婚前沒去了解清楚;害怕肯定也會有,畢竟愛滋這事離自己還是有些遠;糾結也是必須的,主要在於孩子生不生、婚姻還要不要繼續維持等問題。
但假設有這麼流程,可以讓我提前得知對方是否有重大疾病,雖說可能沒了愛情,但比起後來的一地雞毛,感覺還是要好上很多的。畢竟,我是沒法靠愛情活一輩子的。
02 彩禮等問題的協商
這類型的問題在我看來真的是見多不怪了,聽的比較多的是男方迎親的時候被女方家人刻意刁難要求加多少多少的紅包、不然不給過門的這種;又比如說前段時間鬧得沸沸揚揚的內衣事件。如果有一個了解期的話,結果是不是會更好一些?
當然,規矩是死的人是活的,具具體能產生多大的效果,其實也難說。不過預設在這個流程走得通的前提下,或多或少也是能發揮點作用的。
比如在這個協商期,雙方家庭就彩禮、兩地習俗等再進行更深入的溝通,做好萬全的準備;比如雙方針對婚禮各地流程再做細化的了解。相信有多方位、多角度地了解,之後做個口頭約定或是紙面協議,雖說不能百分百保證不發生問題吧,但降低問題發生的概率,應該還是有用的。
03 對對方家庭情況的了解
相信這句話大家也早就聽過了:結婚是兩個家庭的事,而不是兩個人的事。現如今自由戀愛的比較多,戀愛期間大部分是兩個人在談戀愛,但如果有機會有時間能多了解了解對方的家庭情況,尤其是對方家人的相處情況,我認為利絕對大於弊。
舉個簡單的例子,就說我二姐吧。二姐跟姐夫是大學裡談的戀愛,小情侶分分合合幾次最終決定結婚。雙方決定結婚的時候二姐第一次見到了她未來的公公婆婆,二姐夫也第一次見到了他未來的嶽父嶽母。
兩家人在彩禮方面沒什麼矛盾,不過男方擺酒席的時候鬧得挺不愉快,起因是男方父親沒做到我爸的要求,已經答應了的那種(其實也不是什麼過分的要求,兩家距離三小時車程,我爸想讓遠到而去的送親人員吃好喝好點,男方父親也答應了。但結果挺那啥的,一桌8個小菜碗,我們送親敲鑼打鼓的師傅們看了眼菜桌掉頭就走,其他送親人員沒一個吃飽了的,包括我在內,動了兩筷子就不知道吃啥了,菜少量少,一桌還坐10個人,我爸當場就發火了)。
後來我姐問我姐夫,我姐夫挺心虛的,最後才承認他爸一向如此,口頭說說而已。我姐問當時他為什麼不吭聲,姐夫說是習慣了,這潛臺詞不就是默認了他爸的做法麼,並且並不覺得是什麼大事。再後來婚後生活,我姐發現姐夫很有愚孝的傾向,跟他們一塊生活,挺辛苦的。我姐也不是那種能改造人的人,結婚第三年吧,就跟我說過,要是知道姐夫跟家人是這麼個相處情況,這婚她還真不一定會結。
其實結婚一直都有這個弊端,不管是相親還是自由戀愛的,兩個新人跟對方家庭的相處時間還是太少了。婚後不一起住還好說,要是住一塊,雞飛狗跳的肯定佔多數。有這麼個時間去間接或直接地去了解了解,總比一片空白來得要好些,再不濟,也能提前做個心理準備吧。
當然,除去以上的這些,其實個人的徵信問題、經濟問題等,都非常有必要去了解一下。不過話又說回來,除了體檢這個環節可以靠政策來強制實施,其他方面的情況要說去了解,其實也挺困難的,畢竟很多人都很能"裝"。戀愛期能裝,冷靜期自然也能裝下去;又或者有些人確實是婚後才性格大變。所以說這個結婚冷靜期要說效果能有多少,這還真不好說,但婚檢這個環節,確實可以有。其他的麼,還是要各位慧眼識英雄了。
但有一說一,設置結婚冷靜期,肯定能擋住我這種衝動之下的閃婚族,進而間接拉低離婚率。當然,一定程度上來說也拉低了結婚率。不過終歸還只是個提議,期待能有更好的政策來保障兩位新人各方面的權益吧。